發表時間 : 2006-01-15 23:04:51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15 23:31:34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15 23:43:5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15 23:59:15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16 00:17:04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16 08:44:39 FORM: Logged
我♥棉花糖 wrote: 而且我很不欣賞他們分手的理由 因為怕被兵變 所以就主動先提分手 真過分 這種人吃便宜貨就好哩~~~~
發表時間 : 2006-01-16 10:31:57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16 21:47:30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16 22:38:36 FORM: Logged
我?棉花糖 wrote: 可能因為我的前男友就是A-s講的趁機分手 然後當我還在哭的死去活來時 竟給我看到他和人去上motel 所以我特討厭這種人
我?棉花糖 wrote: 不過Rainy提到會熔化的問題 請他們吃爛糖是無所謂 就怕爛糖弄到我的東西... 所以只好再想別的了 目前考慮便宜的海苔中
發表時間 : 2006-01-17 00:00:16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20 17:27:54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20 22:43:19 FORM: Logged
卡小卡 wrote: 其實我覺得我們可以集資啊? (是不是個滿沒意義的提議?) 我也有想過要送大家巧克力的問題 但礙於我是學生真的沒有太多預算 不過看到大家也有相同的想法 如果不介意的話 大家可以集資 派個主辦人去買個東西寄過去? HOW ABOUT THIS IDEA?
發表時間 : 2006-01-20 23:01:27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20 23:04:39 FORM: Logged
發表時間 : 2006-01-20 23:24:09 FORM: Logg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