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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鑽探不實 國內商港追加近十億元--馬祖日報 --閱讀人次 : 2952 2006-05-11
福澳國內商港專案小組現勘釐清責任
【本報訊】對於馬祖福澳國內商港疑似鑽探不實,以及後續衍生的變更設計及追加經費等問題,專案小組召集人曾榮哲昨天表示,此次來馬的職責就是發現問題、釐清責任,將就各單位所提出的詳實報告及相關數據,彙整這兩天實際調查結果後,提出一份調查報告書,提供交通部做為此案最後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而縣府方面所提出之希望先讓工程順遂施作,等適當時機再循法律途徑等建議也會列入其中。
專程來馬了解馬祖福澳國內商港問題的專案小組一行,昨天繼續馬不停蹄進行調查工作;昨天上午八時起,即在副縣長徐文吉、工務局長張賢潭、縣府工程總顧問亞新公司、承建廠商、設計監造等相關人員陪同下,再次前往福澳國內商港工地現勘;首先在工務所內聽取承建廠商大棟公司的工程簡報,並徒步依序前往各施工區及已完工的區域勘察施工狀況。
結束現勘調查工作後,一行上午十時卅分轉往縣府會議室召開座談會,縣府政風室主任王新鳴、主計室主任劉羽茵等均加入參與討論;首先是由縣府工務局提出「馬祖港福澳碼頭區擴建工程—本工程遭遇困難簡報」,將福澳商港設計及動工以來的諸多問題、第一次變更設計、第二次變更設計及二次追加經費等過程及原因,都巨細靡遺的做了詳盡說明,還有亞新工程顧問公司提出的姚大鈞博士地質問題簡報,都直指中興顧問在設計時所做的鑽探與現實情況有著極大的落差。
副縣長徐文吉表示,福澳商港第一次變更設計是因為地質與鑽探資料不符之因素,導致須追加金額達四點九五億元,然第二次變更設計是因為防波堤沉陷量與原設計之估算不符,又將增加約四點五億元,造成該工程經費嚴重不足。
徐文吉鄭重指出,經縣府初步了解,第一、二次變更設計之主因,均因為地質鑽探不實所造成,包括山坡地及海底,建議第二次變更設計完成後,有關追究規劃設計相關責任,將徵詢理律法律顧問公司研商適當時機,循法律途徑檢討辦理;也建請交通部方面能同意先依程序辦理第二次變更設計,為使該工程順遂施作,同意先行核實依實作數量估驗計價。
經專案小組各成員表達意見之後,召集人曾榮哲表示,小組此行是奉部長郭瑤琪之指示,就福澳國內商港所有問題做發掘及責任釐清;也要求各相關單位關於此案的所有文獻、數據及報告都能踴躍提供,他們在彙整資料及調查清楚後,會提出一份調查報告供交通部做為決策參考,也會將縣府的建議列入其中;對於專案小組的協助,徐文吉代表縣府表示感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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