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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宣導 --閱讀人次 : 958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宣導
目的:
為協助無自有住宅且所得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租屋家庭減輕居住負擔,行政院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1年度受理申請期間至1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網址:
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
補助對象:
符合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社會弱勢(特殊境遇家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身心障礙者、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原住民、災民、遊民、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
成年人),補貼金額還可再加碼1.4倍或1.2倍,如同時具有其他加碼身分,則從優採計加碼倍數。
有關坊間流傳租金補貼專案的錯誤資訊,併請參考:
(一)租金補貼專案必須要設戶籍在租屋處:這是錯誤的,租金補貼專案不限制申請人戶籍地所在,不需要設籍在租屋處也可以申請。
(二)只有35歲以下單身青年才能申請:這是錯誤的,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35歲以下單身青年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2倍。
(三)只有新婚家庭才能申請:這是錯誤,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新婚家庭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3倍。
(四)只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才能申請:這是錯誤的,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4倍。
(五)居住違章建築不能申請:如果承租的是違章建築,只要具備房屋稅籍且課徵住家用稅率,也可以提出申請。
(六)父母親持有房屋導致我不能申請:這是錯誤的,今年申查之家庭成員不包含父母親,因此父母親持有房屋不影響申請資格。
若對訊息有疑問,可電洽內政部營建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02)8771-2345轉2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