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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連江縣港務處應業務需求甄選約用人員一名(預估缺) | |
| 作者: 連江縣港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26-08-05 |
| 主旨:本處應業務需要,甄選約用人員1名(預估缺)。 依據:依「連江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管理規範」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高中以上畢業,具備文書電腦基本能力、服務熱忱與耐心 溝通,有本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二)符合上列條件者,尚須符合下列條件為原則: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2、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工作内容: (一)負責商港財產租賃及租金收繳等業務。 (二)辦理財產及物品建帳、盤查、報廢除帳及報表登錄等事項。 (三)負責資訊管理全般業務(含電子看板及跑馬燈系統後端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薪資待遇: 依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以工程管理費、接受委託貨補助之研究計畫進用之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以三等薪點230,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2,240元整。 四、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時止。 五、報名方式-繳交書面審查文件(資料恕不奉還): (一)個人履歷表(請以本處提供之附件-甄選簡易履歷表報名,並貼上國民身分證影本、最近二吋半身照片)。 (二)學經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自傳:請說明個人過往工作經歷,並闡述對於本處業務之理解、投入工作的想法,以及未來展望。 (四)請備妥相關資料,以A4格式依上開順序裝訂後送達連江縣南竿鄉福澳村135-6號3樓行政課收發處,俾利辦理審 查。 六、甄選方式: (一)筆試(60%):以近3年(113、114、115)內之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初等考試試題,有關「法學知識」及「法學大意」之選擇題範圍為原則。 (二)口試(40%)。 (三)總分100分,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 七、甄選地點、時間: 連江縣港務處3樓會議室;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時。 八、錄取名額: 正取1名,備取3名;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 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僱用期間: 自115年9月1日(預估)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經年度評鑑優良者得續約。僱用期間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相 關規定辦理。 十、聯絡人: 連江縣港務處港埠課陳先生;電話0836-22948分機 27 。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50f232a538f860afbf8db573763762fe.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9f7214143e69bc44363cc0a18e5596b.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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