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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國稅局誠徵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 |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25-03-11 |
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候補:2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4/03/07~114/03/17 資格條件:1.專科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1.稅務案件處理。 2.一般性公文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提前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 聯絡E-Mail:NH18411@im.ntbna.gov.tw 聯絡方式: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正本(請參照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另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各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114年3月17日 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黃小姐收 (地址:209002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馬祖服務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聯絡電話:(0836)25861分機201。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履歷首頁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5.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47,572元(暫以行政院公告113年薪點折合率估算)。 相關資訊: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8a%ef%bc%8a%ef%bc%81%ef%bc%86%ef%bc%89%ef%bc%86%ef%bc%8a%ef%bc%81%ef%bc%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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