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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兒童保單給付 提高至15歲 | |
作者: amia < > | 發表時間: 2010-01-08 |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修正《保險法》,為避免惡徒謀財害命,替兒童投保後再予殺害,賺取喪葬費用,修法將兒童保單給付年齡從十四歲提高到十五歲,喪葬費用也從現行的最高兩百萬元下修,修法結果,以今年為例,喪葬費用最高為五十五萬五千元。 下修喪葬費用 修正條文規定,喪葬費用的上限,以《遺產及贈與稅法》所規定的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來計算。 財政部官員說,這項扣除額每年隨物價調整而浮動,以今年的扣除額為一百一十一萬元為例,一半為五十五萬五千元。 提案人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說,現行《保險法》規定,未滿十四歲的未成年人死亡時,死亡給付無效,不必理賠,但喪葬費用卻可高達兩百萬元,形同變相給予兒童死亡保險給付,恐會造成謀害兒童或弱勢者的道德風險。 更多在蘋果日報99。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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