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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公保養老給付 將改年金制 | |
作者: 林秀棋 < > | 發表時間: 2009-11-20 |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公保養老給付將有重大變革,將改採和勞保一樣的「年金制」。考試院官員舉例,投保薪資五萬元、年資三十五年的公務員,退休後可月領公保年金一萬一千多元。估計受惠的公教人員達五十九萬人。 銓敘部表示,公務員、公私立學校教師、機關學校駐衛警等,都將納入公保年金制適用範圍。此案經考試院會通過後,將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的修法草案,預計明年送交立院審議,最快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法。 昨天考試院院會,銓敘部提出「保險養老給付年金規劃方案」。 銓敘部指出,所得替代率訂在百分之零點六五,最能達到穩健財務、不增加政府和公教人員負擔,及領取金額適當等要求。 銓敘部計算,薦任九職等年功俸七級的公務員,保俸為五萬零一百九十元,服務三十五年退休,每個月可以領到一萬一千四百一十八元;若同一條件公務員依現制一次請領公保養老給付,約可領到一百七十五萬多元。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說,「只要退休後活超過十三年,年金就會比一次領取的金額多」。 官員坦承,改為公保年金制後,再加上退休金,將可能發生退休領的比現職多的現象,尤其是中、低階公務員最可能發生。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表示,百分之零點六五的所得替代率是精算後最符合各種條件的方案,所以雖然無法避免產生「退休領的總額比現任多」的情況,但原則上仍將會朝此方向推動。 根據銓敘部計算,公保改年金制後,每年約增加國庫五億五千萬元到九億九千萬元的支出;但年金制是緩慢的支出,在民國二百年以前,公保的現金流量都不會發生問題。 【2009-11-20/聯合報/A6版/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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