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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小心陷阱/當專員來電 | |
作者: 林秀棋 < > | 發表時間: 2007-09-12 |
小心陷阱/當專員來電 電話行銷保單 次日生效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電話行銷保單已相當熱門,不少銀行及大型壽險公司都設有電話行銷大型部隊,按既有名單撥電話找買家。 消費者要注意,電話行銷保單若是壽險保單,是在電話成交日的「第二天」零時起生效。 過去電話行銷保單的契約生效日,是要保人繳付保費或信用卡扣款成功時。 但金管會今年起已訂定新規定,如果是透過電話行銷買壽險保單,契約是從電話成交日的隔日零時生效;如果是產險保單,則從雙方約定時日生效。 不過,保險業者也提醒,因為消費者收到正式保單後還有「10天猶豫期」,假設1月1日是電話成交日,1月2日零時起保單生效,但消費者在1月10日收到保單,如果不想買,還可以在1月20日前提出「契約撤銷」,向保險公司要求退款。 電話行銷保單逐漸熱門後,爭議案件及退保件都遠高於業務人員面對面行銷管道。國際紐約人壽行銷長盧裕民指出,因為有些人在電話中一時衝動投保,但事後往往會反悔,另外,透過電話,壽險保單條款講不清楚的機率更高。 就有消費者反應,他接到電話專員來電以為只是在核對資料,但最後竟是莫名其妙買了一張保單。 不過,盧裕民說,目前大型壽險公司或銀行的電話行銷都會全程錄音,防堵不當行銷,像這種不確定客戶同不同意就賣出保單的情況,應該很少見。 盧裕民還指出,電話行銷在保單及保額上,都有限制,像是複雜的投資型保單,尤其是連動債,就不能透過電話銷售;另外,大部分公司都只在電話中推「免體檢」的壽險及健康險,而且保額多半會壓在200、300萬元以下,以降低承保風險,傷害險最高以600萬元為限。 【2007-09-12/聯合報/B2版/焦點】 至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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