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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北竿艦隊抗議事件之我見 | |
作者: 十三月 < > | 發表時間: 2005-10-24 |
第一次聽到說走私不成要率眾抗議執法機關的事情! 日前聽聞因海巡署執行晴空專案以來,導致北竿艦隊無法從事以往存在已久的小額貿易和海上運輸;也由於小額貿易和海上運輸對馬祖的經濟效益影響層面太大,許多周邊產業,也多賴以生存,如商船運輸、裝卸工人、車行及所有地區消費者,都會受到影響,北竿艦隊業者準備前往馬祖巡防區抗議,要求海巡署放棄執法,依照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中明白規定:本辦法施行前已設籍金門、馬祖之漁船,經依船舶法申請變更用途,並於註銷漁業執照或獲准休業後,得向當地縣政府申請許可從事金門、馬祖與大陸兩岸間之水產品運送,其許可條件,由當地縣政府定之。 由法律上來看,已經很清楚的看到主管權責在於縣政府而非海巡署,海巡署只是一個執法機關並非立法機關,北竿艦隊要抗議陳情的對象未免搞錯了吧?執法機關根據法律來執行任務,這有什麼不對的嗎?要根本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事吧?北竿艦隊如果想要小額貿易除罪化,很簡單阿.請立委在中央修法或是請縣政府訂定地方自治法規明白顯示小額貿易除罪化,而不是要求海巡署放棄執法,當睜眼瞎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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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地方人士 < > | 發表時間: 2005-10-24 |
以小弟之愚見認為~北竿人所自豪的北竿艦隊,說難聽一點就明明是「走私」還要自己取個名字來自豪,現在海巡署實施晴空專案就是為了應付大陸漁船的闖入和走私,如今有成效應該馬祖的漁民最開心才對,可是卻苦了走私業者,為什麼呢?因為嚴格的取締和強力的掃蕩讓走私業者心存恐懼~如今竟然還要來抗議實在是喔~海巡署應該是啞巴吃黃蓮有口說不出丫....否則這樣子好了~以後就由偉大的北竿艦隊負責護航馬祖漁民的安全如何~這樣子大家皆歡喜而且人人有錢賺^^ | |
作者: 小小草 < > | 發表時間: 2005-10-24 |
北竿人所自豪的北竿艦隊<------應該改為小三通業者 因為這裡面也有許多其他鄉的人在經營,並非全是北竿人 妳這樣寫和你後面的敘述,會讓人以為北竿人支持走私及犯法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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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flow < > | 發表時間: 2005-10-24 |
小小草 wrote: 你這樣的說法不也把小三通業者都當成走私業者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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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士 < > | 發表時間: 2005-10-24 |
看到這篇文章 讓我覺得很欣慰 就是...北竿的海巡弟兄真的做的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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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加菲貓 < > | 發表時間: 2005-10-24 |
我們每年納稅,無非希望政府能夠硬起來 保護我們小老百姓在這塊土地平平安安活著 但是在看到有些不法民眾為了自身利益 公然向執法機關抗議嗆聲 法律被踩在腳下,尊嚴蕩然無存 此舉一開將會顛倒是非 希望相關單位能夠正視此問題 不容許非法情勢變成理所當然 更不要讓認真的執法人員失了照顧台灣這塊土地的心 海巡弟兄,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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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莎優 < > | 發表時間: 2005-10-26 |
*以激烈的抗爭爭取權益,情非得已*如果有正常管道可以溝通,何必如此?連縣長大人都說:要求見陸委會、海巡署官員,都不得見,何況是平凡百姓呢?如果管道都不通,只好要百姓學習如何自求多福,不然自生自滅也可以! *且若真的有如劉先生所說的以下這些種種優點 想必循正當管道去申請開放,相關單位沒有不答應的道理*北海艦隊事件,由來已久,如果政府可以用心解決或開放管道申請,這些年會沒有人願意申請嗎?就跟北竿龍福飯店,如果不是政府部分法令鬆綁,又如何有馬祖地區唯一一間合法的旅館業者呢! 如果在整體環境需求下,適當的將一些不合時宜規定加以研究檢討,得到一個合法合情合理的結果,有何不可?畢竟,馬祖的整體環境還是不同於台灣的,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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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ndflow < > | 發表時間: 2005-10-26 |
莎優 wrote: 結論是不是又是那一句"台灣的法令不適用於馬祖".... 法令就算明天開放...今天做就是違法..... 如果違法在先...怎麼有權利要求合理化..... 你可以罵政府無能ˋ官僚....除非政府改變策略.. 否則就得照他的遊戲規則.... 要解決生計問題...違法也許是最後一條路..但被逮的時候就別牽拖.... 這是你的機會成本...划的來就衝...划不來只有乖乖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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