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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各家信用卡刷卡購買機票之旅遊不便險規定-新增
作者: 狐狸 < > 發表時間: 2005-07-20
台北富邦銀行晶片金融卡
也有旅遊不便險~
沒有信用卡的姊妹可以參考看看~

台北富邦晶片金融卡
作者: 狐狸 < > 發表時間: 2005-07-20
台北富邦晶片金融卡有旅遊不便險功能喔!^^
沒信用卡的姊妹可以參考看看~

台北富邦晶片金融卡
作者: Penny < > 發表時間: 2005-08-05
我有一張新竹國際商銀ㄉ和一張玉山銀行ㄉ~
不知道有沒有耶..不知道有沒有理賠耶??
我這次去就是刷新竹國際商銀ㄉ耶~不知
作者: miki娃娃 < > 發表時間: 2005-11-11
多謝羿蓁^^
不過真的沒有中國信託的耶~阿勒@@"~偶的是中國信託滴,他應該都有吧?印象中...
作者: Joyce < > 發表時間: 2005-11-18
有啦 中國信託 和聯邦銀行的理賠保險公司都是泰安產物保險.實支實付 基本上住宿.餐飲 會給付.但交通費只會給付去.返.2筆 總之收據.機票要留著喔
作者: 鍾小諾 < > 發表時間: 2006-01-25

我的信用卡是中國國際商銀-昇恆昌...
請問有什麼理賠制度嗎????

p,s謝謝羿蓁費心回答很樂
作者: 香噴噴 < > 發表時間: 2006-02-05
請問羿蓁~如果我本身都沒有信用卡ㄉ話~
我想申請一張信用卡~專門用來刷機票的?
那我應該申請哪一家或是哪一種卡比較好ㄋ?
作者: 小芹 < > 發表時間: 2006-02-06
因二月底要購買立榮套票至馬祖看寶貝~~打算使用信用卡支付旅費~~
而我目前有SOGO國泰世華聯名卡與聯邦卡~~
打電話去了兩家客服詢問~~

國泰世華說他們只分國內國外~~
離島屬於國內旅遊~~針對旅遊不便險只保障國外旅遊~~國內只有公共運輸意外險而已因我是金卡所以1250萬~~但飛機延誤並不提供保障~~

聯邦卡不管國內外旅遊皆有旅遊不便險~~
因我是普卡所以公共運輸意外險600萬飛機延誤超過4小時7000元以內
附收據實報實消~~
作者: 羿蓁 < > 發表時間: 2006-02-06
沒有特定哪一家比較好吶!
不過以信用卡的保障額度來說
能申請到白金卡是最好的~普通卡則以VISA為主
若要比較各家銀行的保障額度...則請你參考本文的資料囉
香噴噴 wrote:
請問羿蓁~如果我本身都沒有信用卡ㄉ話~
我想申請一張信用卡~專門用來刷機票的?
那我應該申請哪一家或是哪一種卡比較好ㄋ?
作者: 安琪拉 < > 發表時間: 2006-06-27
我上次滞留在南竿時
都忘了有這個服務
真是可惜
作者: A-s < > 發表時間: 2006-07-10
我過年的時候 被滯留一個晚上
有拿到理賠喔? 包括住宿費用和餐點
姊妹記得用信用卡買機票喔!這時候就派得上用場了
另外 滯留時所花的費用 能用信用卡刷的 就用信用卡刷
不能刷的 記得跟店家拿收據 這樣才能申請喔!
當然 最重要的 班機延誤/取消證明 一定要拿到^^
安琪拉 wrote:
我上次?留在南竿時
都忘了有這個服務
真是可惜
作者: 奇 < > 發表時間: 2006-09-21
中國信託的"旅行不便險"

旅遊期間,只要您以VISA、MasterCard、JCB刷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全部費用或支付80%以上之團費,於事故發生後60日內檢附相關單據,即可申請理賠。 理賠金額包含班機延誤險/行李延誤/行李遺失及劫機險。
95/04/01~96/03/31期間,我們為您提供的旅遊保險由友聯產物保險(股)公司承保,
友聯24小時客戶服務電話:0800-024-072,網址為http://www.unionins.com.tw

※公共運輸工具之全部票款必須全部以信用卡支付,方可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之保障。機票款項不得全部(如贈送票、免費票)或部份以優待憑證(含優惠憑證、兌換券、折價券、酬賓券、抵用券、優待券等)抵付票款;或僅支付機場稅或兵險附加費的機票;或任何繳交機會中獎獎金所得稅所獲得的機票均不享有信用卡的保障。

保險對象
本保險適用於持卡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未滿25歲之未婚女子 (持卡人之父母不適用)

保險費用
本項保險係由本行為卡友提供之服務,保費由本行支付保險公司,您無需額外支付任何費用

保險範圍
班機延誤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在出發地或轉機失接地因而產生之合理且必要之住宿費、膳食、來往住宿地點之交通費、電話費及因住宿且行李已交寄時發生為緊急需要購買衣物及其他日用必需品之費用,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金額負賠償之責。
(1)失接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且於其到達轉運站後四小時內無其他任何可代替之空中 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
(2)已經確認之班機延誤達四小時以上、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無法登機,且於該機預定起飛時間四小時內無其他任何班機可供其轉搭前往目的地者。前述已經確認之班機不包括自本國出發且在報到前已確定延誤或取消者。
行李延誤
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含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機場6小時後,仍未接到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本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因行李延誤所必需購置之日用必需品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但本公司賠償金額以不超過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且取得行李後即不予理賠。
行李遺失
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遺失或在抵達目的地(但不含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機場24小時後仍未送達,則視為行李遺失。本公司將補償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後五天(120小時)內,因購買緊急必需品所產生之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本項費用係指超過前條(行李延誤費用)之額外費用,惟賠償金額以不超過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且取得行李後即不予理賠。

文件重置
被保險人於國外期間,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機票、信用卡、旅行支票和現金提示文件除外)因遺失、遭竊或被搶奪,並於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本公司將賠償被保險人因重置該文件所發生之合理成本或費用,及因重置文件期間所發生之必需住宿費、餐費及交通費 ,賠償金額實支實付以不超過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行程縮短(普卡不含本項保障)
被保險人於國外旅遊期間因配偶、父母或子女死亡,必須縮短行程,返回啟程地,致已預先支付之票證或住宿費用,無法繼續行程且無法獲得退款之損失及因直接返回啟程地所生之必要且合理費用,賠償金額實支實付以不超過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

除外責任
對於下列事故所致之賠償責任或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因恐怖主義、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強力霸佔或征用所致者。
二、因核子分裂或輻射作用所致者。
三、因暴動、民眾騷擾所致者。
四、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所致者。
五、因被保險人自殺、自殘(包括未遂)所致者,不論其是否心神喪失。。
六、被保險人為其預定搭乘班機之值勤人員或駕駛員者。
七、直接或間接因被保險人身體或精神失常所致者。
八、相關班機所屬航空公司破產所致者。
九、海關或政府機關扣押、沒收焚毀、充公、檢疫、隔離或徵用所致者。

保險受益人
四合一旅行不便險之保險金受益人為持卡人本人。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險契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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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不便險最高理賠額
保險項目 / 鼎極卡 / 白金卡 / 國民旅遊金卡 / 金卡 / 一般卡
班機延誤險 / 10,000元 / 10,000元 / 7,000元 / 7,000元 / 7,000元
行李延誤險 / 10,000元 / 10,000元 / 7,000元 / 7,000元 / 7,000元
行李遺失險 / 30,000元 / 30,000元 / 30,000元 / 30,000元 / 20,000元
劫機險(每日)/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文件重置險 /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 5,000元
行程縮短險 / 30,000元 / 30,000元 / 30,000元 / 30,000元 / 無本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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