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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家釀老酒登錄為民俗類的無形文化資產解決合法性的問題 | |
作者: 台北小雨 < > | 發表時間: 2010-01-30 |
最近看到財政局關於取締私釀劣酒的宣導措施 因此在此大聲呼籲 縣府召開跨局處室整合會議,並請訂定相關規範後,例如 食品安全衛生輔導,限量限地體驗販售的模式,製酒師的教育訓練案與認證 呈請 文化局將老酒依文化資產保護法的規定將老酒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應為成為全國首例),這樣小規模或是限地的販售其目的是以文化傳承為目的。在文資法上市可以得到保障 文資法的位階高於相關菸酒查緝條例,但在適法與適情的情況下位馬祖家釀老酒解套,保障老製酒師的生存權利.另外也可以區隔現有合法酒莊來共存共榮. 也可以將家釀老酒發揚成為馬祖特有的文化體驗賣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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