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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文化系列叢書》徵求寫作計畫書簡章 | |
作者: 文化處文化推廣科 < > | 發表時間: 2007-10-22 |
一、主旨:為推廣本縣文化特色,鼓勵創作及研究風氣,提昇馬祖文化地位。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連江縣政府文化局。 四、徵稿對象:凡作品與馬祖有關或作者為原籍馬祖人士創作均可參加徵選。 五、徵選方式:採公開徵選方式徵集作品寫作計畫書,已完成創作者亦可。 六、評選標準:甄選作品內容以馬祖為主題,且為作者親自創作及無版權糾紛者。 七、徵稿類別:類別、體裁不拘。 八、徵稿頁數:計畫書頁數以5頁以上為原則。 九、收件日期:10月16日起至1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十、完稿日期:俟通過計畫書評選,完成合約簽訂後,六個月內完稿。 十一、注意事項: 1.作品請採用A4規格紙張電腦列印,14級字型橫式繕打,並附Word 電子檔磁片。 2.作品一式並加註「馬祖文化叢書」徵稿字樣,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5號,馬祖文化叢書編輯小組」收。 3.作者送件時須另附作者詳細簡經歷、過去著作(無者可免)、身分證影印本、連絡電話、地址。 4.來稿不得抄襲、模仿,如有違反著作權,除取消入選資格外,作者並應負法律責任。 5.來稿如曾發表於報章雜誌或正在發行者,請著作者事先取得原發表單位書面同意,否則一切版權糾紛自行負責。送件時,請檢附版權確認書一式2份,註明「版權確屬作者所有,同意交由連江縣政府列入馬祖文化叢書出版,若有版權糾紛,自行負責」並應簽章,註明身分證字號、地址、日期。 6.入選作者於完稿並通過審查後,致贈稿酬(依行政院頒標準)暨作者出版品500本。 7.凡經入選及出版之叢書其出版權及著作權均屬連江縣政府所有,如需做非營利使用,須事先徵得本府同意。本府第一版原則印製3000冊,除贈送原作者500冊及相關單位外得予展售,作者不得異議,如再版時亦同。 十二、評選辦法:由馬祖文化系列叢書出版審查小組進行作品評審。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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