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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情、理、法間的拔河 | |
作者: 曹爾凱 < > | 發表時間: 2023-12-01 |
情、理、法三者走到極致,都是一種瘋狂,我們要在瘋狂中找到平衡。 人字好寫卻難做,心字簡單卻難懂。所以眾人之事的分析與處理更加不易,雖有情、理、法三種準則依循,平衡卻甚是困難。 法官是依法審判,但審判案件的過程為認事用法,即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必先認定事實是什麼,才知如何適用法律,認定事實也需在情與理間斟酌。 社會的面向相當廣泛且多元,觀察、分析、討論事件的角度應寬廣,所以情、理、法間看似衝突矛盾,其實相輔相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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