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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寫在「海盜屋傳奇人物陳忠平」之後 | |
作者: 劉家國 < > | 發表時間: 2004-02-25 |
本期馬祖通訊二版全版的專題報導,是筆者準備了一年多的報導成果,首先感謝下列人士:王好蓮(芹壁)、黃鵬武(橋仔)、陳則浩(芹壁)、劉禮泉(白沙)、劉宜正(牛角)、陳三弟(橋仔)、林金炎校長、黃興華(旅台)、郭友欽(提供大陸連江縣誌),由於他們的訪談、提供資料與協助,讓這篇報導得以順利完成。 有人說,真實的歷史並不存在,歷史是當權者的日誌,歷史是被認可的神話。以上這些話,都是在警惕寫史者,務必要具有客觀與冷靜的態度,以及反覆查證的精神,至於寫作的技巧,倒是最其次的事情。 因此,這篇專題報導,才足足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因為事隔六十餘年,老人的記憶模糊了,加上個人的角度與立場,難免說法不一。因此,除非兩人以上所說相同,否則,任何一個人的說辭,都需存疑。 比如說,北竿多位耆老表示,陳忠平是被押往南竿,在牛角鹽館(現酒廠倉庫)被用一袋石灰罩頭而悶死。但筆者訪談了兩位牛角老人,他們都說並無此事,而六間排劉宜正老先生指出,陳忠平是在科蹄澳「長長鼻」被槍決。經再查訪林長青的父親,他說土匪槍決人犯的地方,都是在「媽祖門墊」附近,與長長鼻有點距離。最後,我們才確認了這個位置。 另外,關於福清石匠的人數,有人說兩三人,有人說三四人,因為年代久遠,實際人數真是難以查證,所以筆者在報導中寫為三人,如果有誤,應該無傷於史實。 對於陳忠平之弟陳忠吉之死,筆者認為那是時代的悲劇。馬祖耆老都說,陳忠平很霸道,但陳忠吉雖也當土匪,為人還算善良。民國39年,國軍未經審判,就將他用「公審」方式處決,是違法的行為,可說是國家暴力。如此的政府,與土匪何異? 至於海盜屋的產權,由於陳炎官(陳忠吉之子)已過世,將來應該會由陳菊菊(陳忠吉之女)取得產權,希望他們有機會賣得好價錢之後,能夠在芹壁「半嶺」辦一場法會,超渡數位福清石匠的冤魂,沒有他們,就不會有他日海盜屋可能賣到的好價錢。 拉拉雜雜寫了這些,只因為馬祖通訊版面不夠,希望藉此留下一些紀錄與心情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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