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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津沙、鐵板古厝委外 經營團隊點交(馬祖日報)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4-12-15
2004-12-15

 【本報訊】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局長邱金寶昨日在課長陳立忠陪同下,前往津沙、鐵板已完成的閩東傳統修繕建築,與委外經營者進行溝通點交。文化局表示,希望透過閩東傳統建築修繕的委外再利用,鼓勵更多鄉親主動投入古厝修繕。

 津沙經營團隊表示,津沙的五間修繕古厝,沒水沒電,也沒有電燈,部分房屋還會漏水,牛角、鐵板村完成的古厝都有空調、隔間,但是津沙卻沒有,覺得相當不公平,希望政府能夠儘速改善,或是以租金減免方案替代。原本預計在過年前開張的計畫,目前可能有變數。

 鐵板經營團隊表示,窗戶的設計有缺失,冬天冷風會吹入,夏天冷氣會漏出,吧台竟然沒有任何插座,設計完全無法配合經營者使用,另外,隔間的不當,造成空間利用的浪費,也希望文化局能協助改善。

 針對委外經營者所指出的缺失,邱金寶表示,電燈、水電、門窗等問題都會儘快解決,至於隔間、空調等問題,今年已無經費可使用,將會與經營者進一步研擬解決方案,讓業者儘快開張。邱金寶更進一步指出,希望透過這次的老厝修繕的委外經營,讓閩東傳統建築重新恢復生命力,並且也鼓勵其他鄉親積極投入整建閩東建築。

 未來津沙村的五間委外古厝其中三間將經營民宿,一間為老酒工坊,另一間為咖啡館;鐵板古厝將經營特色咖啡館。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4-12-15
依據第一批古厝(牛角與芹壁)委外的經驗,承租者面臨最大的難題是「修繕」,部分設計不當與部分使用後損壞的設備,面臨修與不修的難題,要修,申請作業曠日持久,而且文化局未必有這筆修繕經費,不修,造成咖啡廳與民宿的品質低落、客人抱怨。如此,政府的美意豈不付諸流水?

建議文化局與業者簽訂的契約中,附加「修繕由租金扣除」的條文,規定在一定金額之下(例如修水管等等小支出)由業者檢具收據,在下月租金中扣減。一定金額以上(例如發包小工程,金額在五千或一萬元以上)則需事先向文化局申請,經同意後施工,修繕經費一樣從租金中扣除。

以上作法,公私兩便,也具有彈性,建請文化局卓參。
作者: 雲在天 < > 發表時間: 2004-12-15
1.馬報引述:對於津沙古厝經營,因無經費,可能無法...
可是, 不對啊/昨天馬報還登芹壁第三期古厝正完成室內裝修,農曆年前可以讓承租者進駐經營營運,
2.再看看我們仁愛村委外古厝,內有裝燈,隔間並裝有空調冷氣,牛腳古厝也一樣,為何津沙會沒錢裝燈,隔間及裝空調冷氣呢?
3.難怪每一次進津沙五間古厝,不但沒水沒電,廁所內堆滿黃金陀,又臭,讓我們參觀者怯步,..我帶團去時還告知因政府興建中未點交,故還在整理中,
參觀者多數認為津沙是南竿島古厝及風景最美之地,還共約明年一定再舊地一遊,..
4.津沙古厝已修好一年餘,這樣任其養蚊子發臭,應該不是政府之原意吧,建議政府應該儘速協助經營者儘速完成水電,電燈及冷氣及隔間裝設,.
5.其實政府與各古厝裝設好點交後,應註明在合約期內應由其自行維修,政府不應再予補助,以免再浪費人力及經費,..
6.期盼津沙古厝經營者儘速開業,更希望政府應積極給予業者協助,儘速比照其他古厝設施,給他們幫忙,要不,不要兩年津沙古厝房子可能被駐蟲腐蝕,到時屋主就會怪政府無能了,...
為了津沙的永續發展,文化局加油了,縣長請積極催辦吧,
作者: 連江縣政府文化處 < > 發表時間: 2004-12-15
有關古厝再利用相關問題,連江縣政府文化局說明如后:
1.有關網友建議古厝修繕費在一定金額以下由業者檢具收據在下月租金中扣減,以提高行政效率乙節,本局認為該項建議案立意甚佳,將進行細部研究後再行決定。
2.津沙古厝修繕工程因工程經費不足所以隔間、冷氣等都減項未施作,同時五棟古厝今年下半年才完工結案,並非完工一年餘特此說明。
3.津沙五棟古厝委外經營甄選時共有三家投標,得標經營團隊營運計劃中,已將隔間及冷氣機等列入投資項目,所以獲得評審委員評比第一名而得標。
4.有關網友建議古厝委外經營點交後應在合約內註明應由其自行修繕,政府不應再予補助,以免浪費人力及經費乙節,本局將深入研究辦理。
5.謝謝各位網友對古厝委外經營管理的關心,同時提供各項具體解決問題之方案,本局在此特別表示敬意與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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