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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公告變賣本府報廢普通重型機車乙台 | |
作者: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 > | 發表時間: 2025-04-24 |
主旨:公告變賣本府報廢普通重型機車乙台。 依據:依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公告事項: 一、依各機關奉准報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第3點規定以議(比)價方式讓售,以現場喊價方式變賣,以價高者得標。 二、公告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29日止。 三、報廢車輛明細如下: (一)名稱:三陽PZQ-241普通重型機車。 (二)車身號碼:RFGHN12T05S008809 (三)年份:2006年9月。 (四)排氣量:125CC (五)顏色:藍銀色。 (六)數量:壹台。 四、投標人資格:年滿18歲以上、具備行為能力人或合法設立公司行號均可,每人依標的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下同)1,000元整。 五、議(比)價時間及地點:114年4月30日上午9時30分假本府一樓貴賓室進行,起標價1,000元。 六、參拍人應攜帶身分證、印章於拍賣前10分鐘到達拍賣場地辦理資格審查,審查作業流程如下: (一)繳納保證金1,000元。 (二)出示身分證【法人(公司)投標者,應出示法人證明文件及授權委託書】。 (三)本府發給參與拍賣證明文件(保證金收據),始取得喊價權,於拍賣過程中,非經主持人同意不得任意離場。 (四)逾時到達、參拍人資格不符、保證金不足者,均不受理。 七、喊價及拍定: (一)主持人當眾宣布標售的及開始喊價,由取得投標權之參拍人當眾舉牌喊價,出價最高者,由主持人覆誦該價格,經覆誦三次,無再出更高價者,則由主持人宣布由其得標;於第三次覆誦前,有投標人舉牌喊出更高價格者,則重新以最高價格再按上述程序覆誦,直到宣布決標為止。 (二)投標人喊價低於標售底價者,投標無效。 (三)保證金於決標後,除得標者外,其餘未得標人持保證金收據及喊價牌無息領回。 八、本次標的物係報廢品,以現況交付,買受人無物品瑕疵請求權,應於得標次日3日內辦理全額繳款(逾期不繳納者沒收保證金),繳款並完成簽約作業後即交付標的物,清運人力及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負擔。 九、若有需勘查標的物現況,自公告日起至114年4月28日下午5時00分止,於辦公時間內洽詢曹小姐(0836-25171#6200),並安排現勘時間。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cd19539b92283dca336648213ade2077.pdf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2d3cfdb0cdf551fdd16961e5e7c64a40.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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