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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召募觀護志工 | |
作者: 連檢 < > | 發表時間: 2007-09-19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96年連檢茂文字第0960000191號 主旨:公告招募觀護志工。 依據:觀護志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公告事項: 一、觀護志工資格:熱心公益活動,具有輔導經驗之教師及社會人士。 二、觀護志工職務:無給職,依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指導從事成年保護管 束、法治教育宣導、預防犯罪活動或緩起訴處分處遇事項等業務。 三、應徵辦法:請上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下載報名表,採通訊報名, 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觀護志工,依報名表載明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聯 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目前職務及簡要經歷。 四、徵求人數:暫定10人。 五、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96年10月31日止。 六、機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0號。聯絡電話:22823轉110,本署 陳書記官盛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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