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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為防詐騙電話NCC縮小金馬行動電話功率 曹爾忠要求限期改善 | |
作者: 曹爾忠南竿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07-08-28 |
96.08.28針對NCC為防詐騙電話要求中華電信縮小行動電話功率,影響馬祖地區行動電話收訊,曹爾忠多次在立法院提案及質詢要求NCC不能因噎廢食,應限期到馬祖實地暸解、檢測,在防詐騙及提供良好收訊間取其平衡,恢復必要的電信功率,NCC、交通部、中華電信、電信警察隊等相關單位八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來馬進行檢測,並將於二十九日舉行座談會,檢討改善方案。 曹爾忠提案與質詢及相關單位函覆資料如附件。 附件 立法院第6屆第4會期第10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5年12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時28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王院長金平 鍾副院長榮吉 秘書長 林錫山 副秘書長 余騰芳 秘書長:出席委員152人,已足法定人數。 現在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曹委員爾忠說明提案旨趣。 曹委員爾忠:(17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22位委員,針對NCC降低金門、馬祖地區電信功率,防止詐騙電話一事,我們認為到目前為止的效果有限,但是卻造成金門、馬祖地區的手機收訊不良,讓金門、馬祖的民眾受過、受罪,我認為非常不妥,所以特別提案請委員協助,共同支持金門、馬祖居民的心聲。因為金門、馬祖地區對於電信的需求,在國家的支持上本來就比較遲緩,現在NCC又利用這個機會降低功率,以致許多原本可以收訊到中華電信的地區,在降低功率以後,反而是收到大陸中國聯通等公司的訊號,造成金門、馬祖地區民眾的不便。因此,我們要求NCC立即停止該行為,採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謝謝。 第十四案: 本院委員曹爾忠等22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電信詐騙業者,利用中華電信公司頻道功率涵蓋福建沿海的機會,而在大陸對台灣地區實施電話詐騙,增加查緝難度乙事,未能有效防範,竟採取降低金、馬中華電信功率的措施,造成金、馬地區手機收訊不良,嚴重影響電信通話品質,爰要求NCC應立即改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金、馬地區位處離島,電信事業起步本就屬緩,歷經多年的努力,特別是電信三法通過後,才獲得基本的改善,手機的涵蓋率也獲得提升,通話品質頗受肯定。 二、電信詐騙興起,詐騙業者利用中華電信公司金馬營運處電信頻率涵蓋福建沿海的機會,在大陸廈門、連江、長樂等地對台灣地區實施電話詐騙,致查緝困難,雖是事實,但應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鼓勵檢舉、嚴查人頭帳戶等措施,才是正道;NCC竟以降低中華電信頻道功率,以金、馬民眾承受手機收訊不良來搪塞,顯非對症下藥,徒讓金、馬民眾受過而已。 三、提高金、馬手機收訊率,提升電信通話品質,為本席多年努力的目標;NCC的作為,讓金、馬電信服務品質倒退,而經常收到大陸電訊,更讓金、馬民眾怨聲載道,政府施政,削足適履,本末倒置,莫此為甚!爰要求NCC應立即停止降低中華電信功率的作法,並採取有效的措施,普及手機收訊區域,還給金、馬民眾好的電信服務,更好的通話品質。 提案人:曹爾忠 連署人:陳根德 蔡 豪 曹壽民 王塗發 吳志揚 侯彩鳳 蔡錦隆 李復興 黃昭順 吳敦義 謝國樑 徐少萍 曾華德 賴清德 朱鳳芝 江昭儀 李慶華 張慶忠 吳松柏 陳朝容 蔡家福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 NCC函轉行政院 ![]() ![]()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6年5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紀委員國棟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討 論 事 項 邀請交通部部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電信董事長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陳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團體協約暨勞動基準法」乙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發言順序以登記為準,唱名3次未到以棄權論,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10時10分截止登記。 請曹委員爾忠質詢。 曹委員爾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個人在民國84年曾經全力推動電信事業的國際化、自由化,當時也深受今天我們所邀請的張緒中理事長的攻擊,當時他甚至追到委員會中,說要殺死曹爾忠,這都有報紙可證。但是我認為電信國際化、自由化、公司化、民營化這個歷程是一定要走的,我們今天創造出兆元產業中的電信事業,我想在這段期間社會自有公評。 我看到張緒中理事長對電信事業執著的投入,我也很欽佩,在他的努力之下,我們也盡量配合,推動產業的民主化,開創員工擔任董事的例子,我認為應該也獲得很多成果,在台灣整體的勞工中,應該是一個非常前衛的作法。雖然他罵過我,我也不避諱的對他的努力表示欽佩。 不過張緒中理事長提供的資料,和剛才何次長、呂總經理的說明,兩者的論點差距很大。依張緒中理事長所說的,應該有很多人被解職,很多人遭受到不法的待遇,但是何次長和呂總經理好像輕描淡寫的帶過。本席問一個很簡單、很具體的案子,就以所提的證據四為例,也就是金門員工許積成的案子,其實這應該非常明顯是政府違法,現在法院也已經判決,請問有沒有還給許積成這位金門員工一個公道?現在是否已經按照判決做了補救? 正常來講,像許積成這個案子,97天離開金門的部分,就是分派調去受訓,很明顯應該按照在金門原有的待遇來支薪。但是我們中華電信這麼大的公司,擁有這麼多的法律團隊,竟然還要打官司,打到最後還輸掉,也許這跟賀陳旦或呂總經理沒有關係,但是你們中華電信整體對於法律的認知有問題,這一點我很難接受。現在本席想請問,金門的這位許積成電信同仁目前的處境如何? 主席: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呂總經理答復。 呂總經理學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許積成的案子,據我之前所瞭解,已經進入訴訟程序,如果判決定讞,我們公司一定會遵照判決結果。 曹委員爾忠:現在許積成在哪裡? 呂總經理學錦:詳細的細節我手邊沒有資料,會後進一步瞭解以後,會再向曹委員報告。 曹委員爾忠:這個判決是94年的。 呂總經理學錦:這個個案需請人力資源處儘快瞭解許積成先生目前的狀況。 曹委員爾忠:當一個公司大到一定規模後,也許你認為這是小事,其實都是同仁之間的大事,尤其關係到他的權益,即使小事也會變成大事,特別是牽涉到工作權的問題,我想這與當時我推動電信三法的立場是相違背的,我一直認為工作權應該保障,至於相關權益的調整,特別是在公司化的過程中,我認為給予電信員工的權利,只會好不會壞,所以本席當時在推動的時候也備極艱辛,要對電信員工好但不能給他最好,因為給他最好就有可能把國家資產當作任意的人情,但至少要保障工作權,保障基本的權益,以上是我當時推動電信三法的立場,在此做一個表白。 另外,我有一個議題以外的事情要請教,亦即NCC為了防止詐騙,特別將金馬的電訊功率減半。以前好不容易讓我們的基地台普及,在馬祖各地可以收到訊號都可達到80%或90%,但是現在馬祖的手機收訊率大概只有65%到70%,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甚至已影響到海上救難,我們也向NCC提案也做成建議,但最後NCC說希望中華電信應該普及電信基地台,但要達到普及必須中華電信多花錢,這又與NCC希望所有電信縮減三分之一的基地台政策相違背,所以交通部、中華電信以及NCC互相推諉,最後受害的是我們金馬鄉親,金門很多地方是整個群落都收不到中華電信的訊號,收到的都是中國聯通,我們馬祖原來可以收到的地方,自從減低功率以後也都收不到,這對中華電信事業的服務與評價可說受到莫大的傷害。 首先,你們真能做到普及基地台嗎?讓我們每個角落儘量都能收到嗎?其次,如果我沒出國,但我打出去或收到的是中國聯通,你們說如果我舉證具實可以要求退費,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卻造成每個月都要去退費的困擾,同樣地,你們服務品質不能達到100%或90%,那麼你們是否有減收電信費的規劃?如此才能還給金門、馬祖一個公道,特別是原本基地台涵蓋馬祖海域,對緊急救難有絕對的幫助,甚至緊急救難超過漁業電台的功能,有時靠行動電話的通訊可以獲得即時的搶救,但現在出了馬祖大概10到15分鐘就收不到中華電信的訊號,對我們緊急救難上產生重大傷害。所以整體來說,不論中華電信或交通部對這樣的現象,有沒有合理的解決方式或整體考量?請次長與呂總做一個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何次長答復。 何次長煖軒:主席、各位委員。在此向委員報告,這個問題分成二部分,至於功率的部分請中華電信做說明。關於普及基地台又要拆除三分之一的基地台,這統統是NCC做的決定,他要拆除基地台也從來沒有跟交通部協商過或談過,這些都是NCC自己做的決定,我們也感到很奇怪,至於功率部分是不是請中華電信做說明。 呂總經理學錦:方才曹委員所提,首先無線電波的傳播是物理特性,如果功率強到某個程度所涵蓋的範圍就比較大,因為金門距離大陸的距離很短,馬祖雖然距離長一點,也還是有類似的狀況,現在因為要防止所謂詐騙電話傷害社會的事件,所以NCC對於離島,尤其是金門、馬祖基地台功率強度做出非常嚴格的檢查與要求,業者必須配合NCC,希望我們的電波強度不要跨越中線,這樣要求的結果,當然就是服務範圍縮小,我會請同仁針對金門、馬祖現在行動電話涵蓋情形再做一個完整的報告,我必須充分瞭解,因為這牽涉到我們的客戶服務。另外,如果比較接近我們的島的西面,接近大陸地區,我們希望找出某個方式,做一個定向傳播,比方說往我們東邊的電波強一點而西邊就弱一點,看能不能做一些處理。 曹委員爾忠: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像我們馬祖往西面的部分要強到哪裡都沒有問題,但現在連另一面也限制,往東面沒問題,往西面向大陸也不應該設中線,況且現在根本沒到中線,大約出島10分鐘以後就收不到電訊,但至少訊號要到岸邊,我認為這些都能控制,如果無法,那就西面部分多做基地台,功率這麼小,就讓每個地方能接續,至少讓我們能收到訊號,關於這部分請你們提供本席資料,我希望能努力達成我們鄉親的期盼。 最後一點也是服務的問題,據說中華電信一直為電信大樓在找地方,我們希望可以找與郵政大樓同一個地號,我們希望早期在呂總任內核定的中華電信大樓,郵電事業能夠在同一個地點,希望這點能獲得中華電信的支持。 呂總經理學錦:關於這個問題,我回去後會一併瞭解再向委員報告。 曹委員爾忠:在電信方面,當時在馬祖要配發一萬門號給住宅使用,現在我們連行動電話都超過一萬門號,所以電信事業發展比我們想像中快太多,所以我期盼未來新的電信大樓能及早興建。 呂總經理學錦:最後我向委員補充報告,那位許積成先生現在是在金門營運處工務課任助理工程師。 曹委員爾忠:實際上關於這個部分解釋非常清楚,97天的調訓,應該按照他原單位的加給,這麼簡單的事情,還需要打5年官司,耗費這麼多人力,最後還要張緒中理事長大聲疾呼,我認為你們的法律團隊有問題,很簡單的案子弄成這麼複雜,造成這麼大的困擾,我的質詢到此。謝謝。 呂總經理學錦:謝謝委員指教。 立法院第 96 卷第 50 期 (3573) 公報,出版日期: 96/06/20。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96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1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2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銀河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因應數位匯流,結構性通盤檢討電信法及廣電三法之政策方向與推動進度」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曹委員爾忠質詢。 曹委員爾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邱委員創進關心的,就是當初規劃有線電視時好像分為54區,現在剩下51區,那時候我們希望每一區最多5家,實際上這個規劃,在當時說是為了消費者著想,最後的結果並不然。事實上這是浪費國家資產,剛才副主委說現在有51區62家,其實我個人認為,最好每一區只剩下一家,你能告訴我,現在62家有線電視分布的情形,在哪一區同時有兩家在競爭的? 主席: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石副主任委員答復。 石副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我在此向委員報告,在形式上有些區有兩家以上,實質上,我們觀察他們的營運行為…… 曹委員爾忠:事實上都已經是一家了,今天我們的政府是摀著眼睛、蒙住耳朵,所有人都知道,每一區現在都只剩下一家,最後一個還是在基隆,而且基隆現在也變成一家了,哪裡還有兩家的呢?當時的開放造成今天的局面,我們立法委員也要負部分責任,因為當時主張一區一家,我們開放到一區三家、一區五家,最後大家投資以後,單單投標計畫書就不曉得浪費多少經費,這與我們開放銀行、開放電信一樣,一直到開放無線電都是採取這種方式,這幾年在這部分的資產不曉得已浪費多少。實際上,以現在台灣每一區都剩下一家獨占、獨斷、獨行,甚至壟斷整個市場,所以,你們根本沒有站在消費者立場。 接著我再提到前一段時間NCC為防止詐騙,限縮我們馬祖行動電話的功率,之後還說現在金門、馬祖都沒有大陸打來的詐騙電話,難道你們這麼做是為了社會公義及這些使用人的權益嗎?你是把金門、馬祖所有使用電信的人之權益完全剝奪,還信口開河、睜眼說瞎話地說沒有影響金門、馬祖的通訊線路。今天你們主委沒有來,如果來了,我肯定破口大罵,請你們到金門、馬祖去看看,我們好不容易建立行動電話的普及率,結果為了要防止詐騙而限縮金門、馬祖行動電話的功率,最後連我們自己所在區域都無法打行動電話,所收到的都是中國聯通之訊號,這就是你們在為我們這些使用電信的人之權益著想嗎?你說我們的功率只要不到達大陸就好,結果大陸的功率覆蓋我們的區域。 甚至昨天我搭臺馬輪來,而臺馬輪從南竿開到東引,至少這是我們的航線,應該可以收到電話訊號,你知道這個海域的漁民有多少?如果有訊號就可以使用遠線電話做緊急救護、海難救護,結果船開出去10分鐘以後就收到中國聯通的訊號了,面對這種情形,你們還睜眼說瞎話,說沒有影響金門、馬祖的人之權益。如果真的沒有影響到金門、馬祖行動電話的線路,我請你找一組人員去測試看看,看我們馬祖在95年1月調整前與現在的狀況有何改變。防止詐騙有很多方式,甚至在台灣還採取機動式,車子也可以安裝,如果這樣,我們乾脆行動電話都停掉好了,這是因噎廢食嘛!拿金門、馬祖少數人的權益當墊底。 今天我再次提出這個問題,希望你們回去以後,組成一組人員去馬祖看看,尤其,我們使用相同的電信費率、收取同樣的費用,結果卻常常受到中國大陸電信的干擾,這樣對得起我們金門、馬祖嗎?何況我們早已做到普及化,已達相當程度的普及率,涵蓋面積大概也有7、8成,甚至於我們能透過行動電話做海上緊急救難,結果你們現在調整過以後,我們不但做不到海上救難,甚至海上救難訊號還打到大陸去,這講得通嗎? 我在此要具體建議,希望副主委把我的意見帶回去給蘇主委,請他立即找一組人員赴馬祖測試,如果訊號打不到大陸岸上,我們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連我們自己的區域都收不到訊號,例如,從南竿到東引之間為什麼不能擴大收訊範圍?以前都可以,現在為什麼不可以,從福澳港出發5分鐘、10分鐘以後就收不到訊號,這還是在我們4,000公尺或6,000公尺的限制水域內就已經收不到。你們如此規劃是為消費者的權益著想嗎?請你做一個回應。 石副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提供這麼詳實的資訊,在防治詐騙電話因涉及兩岸話務串流,這部分確實有做某些電台功率的節制,我們會派一組人員實地去瞭解。因為不必要範圍的縮限導致影響通訊品質,這確實不應該,關於這一點,我們會請人員進行瞭解。 曹委員爾忠:我希望你儘快。至於訊號不及於大陸岸邊或者在中線我們都可以接受,也可以配合你們的政策,但是現在卻連及於我們自己的岸邊都做不到。我也希望你們與中華電信協調好,多裝基地台、多裝中繼站,就算把我們的普及率涵蓋了,畢竟範圍很小,我們也可以接受,可是最後的結果卻是你們主張基地台減半,減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很明顯這兩件事是衝突的,因為縮小功率調整以後,連我們自己的區域都收不到,所以我希望不管採取之前本席所說的,測試以後擴大調整到大陸沿海,不需到達岸邊;或者協調中華電信增加基地台,讓我們的通訊普及率能夠提升,任何一種方式只要能夠恢復以前的普及率就好。我希望大家能共同努力,我的問題質詢完畢,謝謝。 石副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指教。 立法院第 6 屆第 5 會期第 71 期公報初稿,出版日期: 96/06/14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函覆立法院曹爾忠委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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