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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旅館民宿業衛生優良店遴選活動報名 | |
作者: 蛇島特派員 < > | 發表時間: 2007-04-18 |
一、參加對象:係指設立於本縣之旅館及民宿業者。 二、報名資格:需符合下列規定。 1.具本縣旅館業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取得民宿業登記證。 2.旅館之建築物合法使用及管理。 3.最近一期旅館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合格且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 險 在有效期限。 4.最近一期旅館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檢查符合規定。 5.近三年無重大公共安全違規事件或遭停業處份者。 6.本縣旅館民宿業若未能符合以上資格1.2.者,仍需符合工務局、觀光 局及消防局每年之公共安全聯合檢查相關之規定方可參加。 三、報名方式:有興趣參與本活動且具上列報名資格之本縣旅館民宿業 者,詳實填妥報名表後並附相關文件: 1.報名表正本。 2.公安檢查合格證明及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 3.請於96 年4月30日前以掛號逕寄至馬祖南竿復興村216號連江縣衛生 局疾病管制課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衛生優良評鑑項目:主要包括營業場所及客房衛生設備之清潔維護、 空氣品質並有適當採光或照明、病媒防治措施、設置不透水密蓋之分 類廢棄物容器、飲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等並符合設施衛生標 準,供旅客使用之盥洗用具,被單、床單、枕頭套等寢具;供旅客使 用之盥洗用具、毛巾、浴巾、牙刷、拖鞋、梳子、刮鬍刀等用品之清 洗消毒,提供保險套情形,營業場所落實執行自主衛生管理情形及從 業人員一年一次健康檢查、浴廁管理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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