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祖資訊網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 http://matsu.idv.tw |
| 主題: 白沙港堆置物期限清除公告 | |
| 作者: 連江縣港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25-08-04 |
| 主旨:經查本港區(白沙港)內滯留之貨物,請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公告期限內自行搬移,逾期視為廢棄物,由本處逕行委託清除,俾維護環境整潔,特此公告。 依據:依據商港法第37條、商港法第38條、商港法第69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地點堆置物經本處勘查認定違反港區環境整潔。 二、請上開堆置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公告期限內自行搬移,公告屆滿仍未搬移將視為廢棄物清除。 三、公告期限:114年8月4日起至114年8月17日止。 公告及附件請至本處官網下載 https://www.mtha.gov.tw/MTHA/ShowNews.aspx?id=1602 |
|
| 第1頁 (共1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