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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敬恆國中小(國中部)美術代理教師公告甄選 | |
作者: 敬恆國中小事務組張組長 < > | 發表時間: 2025-07-09 |
一、甄選代理教師名額:國中部美術科,正取1 名,備取若干。 二、缺別:留職停薪代理教師。 三、聘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 日止。114年8月1日以後報到者,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 年7月31日止。代理教師以代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滿為止。 四、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即日起至114 年07 月31 日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公布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https://personnel.k12ea.gov.tw/tsn/index/NewsShow.aspx?f=FUN201003161138253V1 及連江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matsu.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各次招考甄選時間前一日下午3 時截止;逾期不受理。應試者請於報名表上勾選註明報名符合該階段資格條件及應試科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e-mail 寄送電子郵件方式報名〔請先將報名表(附件一)、黏貼證件資料 六、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年齡65歲以下。 2.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及條件: 1.第一次招考代理教師: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已具有合格教師資格,尚無合格教師證,需繳交切結書)。 2.第二次招考代理教師:具前款資格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三次(含以上)招考代理教師:具前二款資格之一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如有不符報名資格及條件而隱匿實情,錄取後經查證屬實者,逕予取消錄取資格;其已聘任者,予以解聘,並追繳已領之薪資。如係現職教師,並將通知其原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詳如附件。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0d9d144f385fda37dddd6f547852afd.pdf敬恆國中小美術代理教師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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