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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甄選連江縣政府民社處自治行政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員(預估缺)1名 | |
作者: 民政社會處 < > | 發表時間: 2025-02-06 |
應徵資格: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依據兩岸人民關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寺廟及宗教團體各項業務,各鄉寺廟登記、興(修)建、整建工作。 (二)辦理姊妹縣市互訪及本縣旅台鄉親業務協調聯繫。 (三)辦理各鄉公所相關業務督導、各級民意代表、村里長福利互助業務、各鄉調解委員會業務等。 (四)辦理縣政顧問聘任及聯誼相關業務。 (五)辦理各項社會活動及春節遊藝活動。 (六)辦理本縣防疫業務。 (七)辦理客家業務。 (八)臨時交辦事項。 繳驗證件: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及履歷表(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47,572元。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2日止。 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1樓)。 應徵方式: (一)筆試:114年2月13日上午9時本府民政社會處。 (二)口試:114年2月13日上午11時本府一樓接待室。 甄選方式:公文書寫及電腦處理各30%、口試40%。 工作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錄取方式:以考試成績擇優錄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 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謝先生0836-22381轉6133。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064230264dae7513454d4073d2b84a78.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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