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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江監理站徵職務代理人一名
作者: 連江監理站 < > 發表時間: 2024-06-18
事求人機關徵求系統連結: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
一、工作項目:
1.辦理監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地址: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209004 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三、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3年6月2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上傳文件應包含:履歷表(需含基本資料、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身分證正反面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例如: 改名記事之戶籍謄本)。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
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50薪點,依「交通部公路總局服務山僻、離島及花東地區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標準表」
規定每月薪資為新臺幣4萬3,525元整。
6.甄選科目:筆試60%(道路交通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打字測驗20%(20字每分鐘以上)及口試20%,綜合評分。
7.僱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受僱人員工作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僱用契約之權利。
8.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7630155分機631。
9.聯絡人email:AD0304@t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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