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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徵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 |
作者: 國稅局馬祖服務處 < > | 發表時間: 2024-05-28 |
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5/20~113/06/11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財稅金融相關科系(財稅、財務金融、財政學、經濟、會計、統計、國際貿易、企業管理、銀行保險、銀行管理、財經法律等)畢業。※非相關科系者, 須修習經濟、會計、統計、財稅、民法、財務管理、商事法、稅務法規、保險學、投資學等科目合計20學分以上,並檢附成績單俾利審查。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稅務案件處理。 2.一般性公文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提前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 >聯絡E-Mail:NH18411@im.ntbna.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正本(請參照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非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者請附相關科目學分證明及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另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各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113年6月11日 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黃小姐收 (地址:209002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馬祖服務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聯絡電話:(0836)25861分機201。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5.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47,572元。 >相關網址如下: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c%a0%ef%bc%a0%ef%bc%84%ef%bc%81%ef%b8%bf%ef%bc%81%ef%bc%84%ef%b8%bf%ef%bc%a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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