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資訊網 » 精華區 » 雷盟弟 | http://matsu.idv.tw |
主題: 熱心的大哥被人告上法院了 | |
作者: 雷盟弟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昨晚得知熱心馬祖土地問題的朱榮忠大哥被人告上法院了,真是不可思議, 我想就也算馬祖特產了吧…(官告百姓)… 因為寫了一篇"行政怠惰的地政官員?"哈~哈~哈哈哈~~什麼鬼呀! |
|
作者: 古柏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事務所做的評論,就算言論有些過激,基於言論自由是守護民主的原則,都不會被起訴,請放心!熱心的朱榮忠,因為你被告,你會成為馬祖”還我祖先土地運動”的守護神,受到多數民眾的尊敬!!! | |
作者: kdynasty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選前坊間傳言告了好些人,對縣政,公務員怠惰等可受公評之事發表看法及言論就身陷囹圄。如果選前這個話題發酵的話,不知會不會相差更多 。現今的縣太爺可要引以為戒啊! | |
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雷蒙弟與古柏網友 法律是公正的 別瞎鼓吹別人當烈士了吧 妨害名譽的案子沒啥嚴重 網上罵人痛快 就得付出代價 兩位有膽量 無妨當眾當面痛罵老楊 當然不敢吧 如果您們二位代表公義 那老楊就是混蛋囉? 雷蒙弟畫的漫畫要有證據能證明閣下 所言所畫屬實 否則也是 無得放矢 有意圖毀謗之嫌 您要自律 別起鬨惹火上身吧 |
|
作者: 矮仔喬登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成大可 wrote: 好笑吧 被常常無的放矢又胡言亂語的人說無的放矢 樓上的自己才要自律吧 |
|
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老楊早就被罵得體無完膚、都不敢在馬資網上回文了,卻還是有人選擇把頭埋進土裡 看來在「成大可」的世界裡,楊雞依然是那個萬民敬仰的馬祖救星啊~ |
|
作者: 雷盟弟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嘿嘿嘿 畫的有趣 |
|
作者: 朱梅 <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
若事實俱在,有事實依據便沒有毀謗之嫌! | |
作者: 怨天尤人 < > | 發表時間: 2014-12-27 |
網路發言如有過當,超出必要程度也會有刑、民事責任。故意或過失對人實施誹謗,名譽有無損害,是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均可構成。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事務所做的評論,也不可逾必要之程度,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名譽者,被害人雖無財產損失,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網路發言千萬小心,最好對事不對人到了法院或地檢署發言者有舉證責任,舉證非常不容易,如敗訴除有民、刑事責任還有回復當事人名譽責任。 之前有多位網友對醫院、文化局不實指控均敗訴,所以敗訴機會很大,再加上刑事、民事一審及二審,至少一年半才會定案,時間及交通費都很可觀。 |
|
第1頁 (共3頁) | 前往頁面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