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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熱心的大哥被人告上法院了
作者: 雷盟弟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昨晚得知熱心馬祖土地問題的朱榮忠大哥被人告上法院了,真是不可思議,

我想就也算馬祖特產了吧…(官告百姓)…

因為寫了一篇"行政怠惰的地政官員?"哈~哈~哈哈哈~~什麼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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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柏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事務所做的評論,就算言論有些過激,基於言論自由是守護民主的原則,都不會被起訴,請放心!熱心的朱榮忠,因為你被告,你會成為馬祖”還我祖先土地運動”的守護神,受到多數民眾的尊敬!!!
作者: kdynasty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選前坊間傳言告了好些人,對縣政,公務員怠惰等可受公評之事發表看法及言論就身陷囹圄。如果選前這個話題發酵的話,不知會不會相差更多 。現今的縣太爺可要引以為戒啊!
作者: 成大可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雷蒙弟與古柏網友
法律是公正的
別瞎鼓吹別人當烈士了吧
妨害名譽的案子沒啥嚴重
網上罵人痛快 就得付出代價

兩位有膽量 無妨當眾當面痛罵老楊
當然不敢吧
如果您們二位代表公義 那老楊就是混蛋囉?

雷蒙弟畫的漫畫要有證據能證明閣下 所言所畫屬實
否則也是 無得放矢 有意圖毀謗之嫌
您要自律
別起鬨惹火上身吧
作者: 矮仔喬登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成大可 wrote:
雷蒙弟與古柏網友
法律是公正的
別瞎鼓吹別人當烈士了吧
妨害名譽的案子沒啥嚴重
網上罵人痛快 就得付出代價

兩位有膽量 無妨當眾當面痛罵老楊
當然不敢吧
如果您們二位代表公義 那老楊就是混蛋囉?

雷蒙弟畫的漫畫要有證據能證明閣下 所言所畫屬實
否則也是 無得放矢 有意圖毀謗之嫌
您要自律
別起鬨惹火上身吧

好笑吧
被常常無的放矢又胡言亂語的人說無的放矢
樓上的自己才要自律吧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老楊早就被罵得體無完膚、都不敢在馬資網上回文了,卻還是有人選擇把頭埋進土裡

看來在「成大可」的世界裡,楊雞依然是那個萬民敬仰的馬祖救星啊~
作者: 雷盟弟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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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大可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嘿嘿嘿
畫的有趣
作者: 朱梅 < > 發表時間: 2014-12-26
若事實俱在,有事實依據便沒有毀謗之嫌!
作者: 怨天尤人 < > 發表時間: 2014-12-27
網路發言如有過當,超出必要程度也會有刑、民事責任。故意或過失對人實施誹謗,名譽有無損害,是以社會上對個人評價是否貶損作為判斷之依據,其行為足以使他人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均可構成。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事務所做的評論,也不可逾必要之程度,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名譽者,被害人雖無財產損失,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網路發言千萬小心,最好對事不對人到了法院或地檢署發言者有舉證責任,舉證非常不容易,如敗訴除有民、刑事責任還有回復當事人名譽責任。

之前有多位網友對醫院、文化局不實指控均敗訴,所以敗訴機會很大,再加上刑事、民事一審及二審,至少一年半才會定案,時間及交通費都很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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