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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民選高官王忠銘應該重修義務教育中的「社會」課程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民選高官王忠銘於答詢議員質詢「職場霸凌」時竟然說出他一直被霸凌,指名道姓的指稱本人與媒體一直在對他進行霸凌。此等言論真的讓我看一次就笑一次,實在難以想像貴為民選高官的王忠銘,民主素養竟然低落到無可想想像的程度,真的該回去重修小學生就該懂的「社會」課程。

首先,王忠銘屬於民選官員,一切公開施政以及言論均應受民眾公開檢視、監督、批判,這是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根本。這是相當基本的觀念,但顯然王忠銘對言論自由的認知相當低落。

再者,民選高官王忠銘進行無謂訴訟試圖造成寒蟬效應封住大家的嘴巴,卻不願意親力親為,或是花錢委託律師提告。反而凹自己屬下當訴訟代理人,屬下還要「請自己的假」來避免被追究公務期間協助民選高官打私人訴訟的責任。此舉也導致偵查庭時鄭子薇檢察官當庭勸戒「政見之爭不應拿到法庭來攻防」沒有被民選高官聽到。

第三,鄭子薇檢察官撰寫這份不起訴處分書其實相當富有教育意義,原本兩頁就該寫完的不起訴處分書,鄭檢引經據典寫了整整九頁,說起來就是為了達到「教育意義」,說清楚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但身為民選高官的王忠銘「非常不受教」,至今仍覺得耿耿於懷不清楚問題在哪裡,鄭檢的苦心撰寫顯然白費了。

第四,議員質詢的是「職場霸凌」。主要是職場中上依靠權勢或是人際互動進行的霸凌行為,我想請問民選高官王忠銘,我跟你隸屬同一職場嗎?請問我在連江縣政府任什麼樣的職位?既然不是同一職場,如何能進行職場霸凌?根本胡說八道。

我想言論自由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基本觀念,從小學社會課本一直到高中公民課本中都有教導。然而從回答議員的質詢以及想試圖靠訴訟堵住輿論的種種行為,都顯示了其毫無民主知識與素養。實在愧為民選高官,如果當一個民選高官還不願意受監督,那可以立刻辭職回家含飴弄孫,豈不舒服又愉快?如果不願意辭職,至少也該重修小學的「社會」課程,好好重新認識一下民主社會中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才不會在答詢時講出令人看一次就笑一次的荒謬言論。


幫大家回憶一下不起訴處分書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23&t=292510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真心感謝王忠銘這二天帶來的歡樂,想到就點開來笑一笑。
照他的邏輯,被職場罷凌最兇的大概就是賴清德總統了,遠在馬祖都有人在說他壞話,全國都有人在霸凌他。
覺得委屈就不要出來選,做得爛就不要怕別人批評。

議員問話,不答重點,回答的不倫不類,也不想想,是他先提告蘇柏豪的。
這種官告民我還真難得一見,重點是還失敗,照蘇的說法是連開庭都不出席,像這樣浪費司法資源的事還好意思拿出來說嘴。

「檢察官說不起訴~過去就讓他過去」你過去,別人可沒有要過去呢!
怎麼,你可以告鄉親,鄉親不能上網自證清白嗎?

原來現在馬祖流行亂告人失敗再上網討拍嗎?

最後說個笑話:王忠銘說他被蘇柏豪、馬祖資訊網、馬祖通訊社職場霸凌,但是這些人沒人是他同事
作者: XYLAN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兩位七爺八爺又出巡了嗎?元宵節都還沒到呢?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祝壽都天天祝了,出巡偶爾來一次不行嗎?
一如既往管很寬,好好笑喔!
作者: Anchor0836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職場霸凌”的定義是被長官壓榨、被同事欺凌之類情事,而非被社會輿論監督,這種官員竟然連這點民主認知都刻意不知道,還在大言不慚。如果這個錯亂邏輯能成立,那從李登輝、馬英九到賴清德,哪一任總統不是被反對他的政論節目、社會公民“職場霸凌”?民主國家就不必存在反對黨、在野力量、言論自由、媒體監督了。像這類舊式本質的官僚哪一天沒了官位之後,就完全只剩其半調子的人格特性。
這種愛作秀的官僚腦中還有極度濃厚的威權本性,不久前讓跟班親信將縣辦北竿機場擴建公聽會的會議紀錄封存,故意不轉陳交通部,存心壓制北竿鄉親的心聲。當下馬高航將面臨新一波停飛,這二年過來除了密集祝壽上報、亮相作秀,不斷提拔跟班嘍囉,浪費公帑之外,各類縣政亂象問題大多擺爛無解,可說是罄竹難書,馬祖到底實質提升什麼?

https://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1&t=311360
作者: Mr. Tsao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我是感覺阿,討論公共議題當然沒有問題,本來就是要接受公評的~~可是生氣就用罵人的話來講,對人的名譽來進行傷害,地檢署不起訴後,還可以洋洋得意~~唉,很難想像這些違反常理,從小公民與道德所教的,這樣是不是也要重修小學生的「社會」課程???
作者: 語畢!哄堂大笑。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不起訴只是因為他是縣長的身分必須忍受,
不代表這樣罵人是有素養的行為,利用身分
地位差異這樣攻擊不是霸凌是什麼?
作者: 友志一同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是言論自由!不起訴書有寫喔!
而且我確定不是胡說八道的「職場霸凌」,等等再點來笑一次。
作者: 蘇柏豪 < > 發表時間: 2024-11-27
語畢!哄堂大笑。 wrote:

不起訴只是因為他是縣長的身分必須忍受,
不代表這樣罵人是有素養的行為,利用身分
地位差異這樣攻擊不是霸凌是什麼?


你將主客體搞錯了


王忠銘以民選高官之高位狀告普通平民,本身就是利用一般人畏懼高官、畏懼訴訟的狀況遂行封口的手段,我都沒有說被王忠銘霸凌了,他好意思說自己被霸凌?笑掉人大牙了。


民選高官王忠銘難道不是利用地位的差異欺負升斗小民?他有什麼需要忍受的?爛事也幹了,告也告了,地檢署還給我這個升斗小民一個清白也只是正義的體現。王忠銘有什麼資格可以不滿?要不滿那就不要當官啊,不當官就毋須受到監督、檢視,可以立刻辭職沒人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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