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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蒼頭李善,忠孝護主】
作者: 陳友民 < > 發表時間: 2024-06-08
撰者/陳友民

這篇故事提到的主角李善,不是編注《文選》的大唐學者李善(630—689年),而是位東漢時代另一位李善,他約生活於東漢光武帝和明帝時期。李善字次孫,南陽(今河南省南陽市)淯(育yu4)陽人,原本是同縣李元家的蒼頭。在此特別指出的是,蒼頭是古代的用語,它有三項意義:1. 指以青巾裹頭的軍隊;2. 指奴僕;3. 指頭髮斑白的老年人。這裡指的應是第2項奴僕的意思。

東漢光武帝建武年間(25-56年),曾發生瘟疫,李元家族相繼死殁,只留下一個男嬰李續,出生才數十天,是否能撫育成人逃過劫難,尚在未定之天。但另一方面,蒼天似乎也有些許仁慈心,讓李家一息尚存,留有一絲希望。當時李家擁有千萬貲(茲zi)財,可謂富甲一方。奴婢們都覬覦(計愉ji4 yu2)李家財產,私下共謀要殺害這個孤兒,以便瓜分李家財產。李善深深感憤悲嘆,但又覺得勢單力薄,不能剋制他們。於是只好退求其次,偷偷地背負起李續潛逃,隱居在山陽瑕丘界中。他親自製作牛乳汁,親自哺養,平時推燥居溼,備嘗艱勤。李續雖在孩抱,李善仍視為長君主公,有事還是長跪請示,得到允許後才放心去做。因此閭里間居民都感佩其義行,相率備送肉乾給他們。──

李善一直把李續養到十歲時,才携帶他一起回到原居地,開始重整舊家業。同時,李善把不忠於李家還謀財害命的奴婢上告於長吏,請求將他們全部收殺。當時瑕丘令是鍾離意,就將李善義行的事蹟向上級報告推薦,以為後人之楷模。漢光武時詔拜李善及李續二人為太子舍人。(根據《後漢書‧獨行列傳》「李善」部分及唐‧李冗《獨異志》卷上「李善」條改寫)
113.06.08(S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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