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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鬼的另一個名字「控告者」 | |
作者: 阮琦雅Chiya < > | 發表時間: 2017-02-15 |
被告的滋味任誰也難承擔,尤其是莫名的誣告。面對不實的指控,談原諒似乎有失公義,要求誣告的人認錯更是難,因他已向鬼的本性「控告者」靠近,鬼會輕易放過他,容他悔過得救(得釋放)? 我也被誣告過,雖沒上過法院,但心中的難受不平,要遺忘真的比登天還難。要不是神證明我的清白,真的天天要用自己的理性讓這事下眉頭,卻無法制止情感上不自禁的讓它上了心頭,那種似鬼折磨人的痛苦,真的只有神能釋放人。 神有出聲嗎?就像愛的傳達,有情感的人都能明白「愛」不是嘴上的甜蜜,而是心上的意會。感動的是,從神領受這份恩典的人,一定從心底佩服神對自己了解的深度無人能比。 有位醫生的太太在無違規的情況下被卡車撞倒失智。雖路人指證歷歷,但無奈卡車司機在法庭上仍不承認。最後這醫生因信神選擇原諒,神也因他的信,讓他的太太痊癒,震驚了這醫生的同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qQBZrxyc8Q) 鬼如何面對神對人的愛?這世代流傳一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昔日有適用這話的A。在世人放棄A,而神的子民人仍為A禱告時,魔鬼在神子民禱告的時候拿出控告A的罪證,神對鬼說:我的愛豈不勝過人?鬼無言退去,A的絕症也蒙神醫治。或許有人因此質疑神的公義,當然神的赦免在乎靈命得永生,赦罪當然配搭悔過必經的路徑,那是神和A的事,至於神對祂子民的要求是活出神的形象。將公義審判歸給神,自然從神得著平安。只要經歷過的人,都會承認我的話是真。 今日神的公義與昔日神的公義是不變的。昔日魔鬼不服神說約伯是「完全正直」的人,所以要求神拿掉對約伯在世上的祝福,並以極難受的苦難待他,神容許鬼的要求。雖約伯也在無知鬼在神面前對自己的這般控告中,坦然接受「賞賜在神,收取也在神」;然而,面對好友因他遭遇而強要他悔改認錯的事讓他極力為自己爭辯。 最後在他與神的一段對話後,他說了一句可以google到的話:「從前風聞有神,如今親眼見神」(伯42:5)http://ccbiblestudy.net/Old%20Testament/18Job/18CT42.htm 約伯從與神的對話得安慰,是在他停止為自己辯論,反為指控他的人禱告後,由此可見神對他子民的要求,是清心的人(指心單單仰望神)必得見神(太5:8)。 我們帶著有形體的肉身,憑著血氣要與邪靈(鬼)征戰,是自討苦吃,若是我們將一切的難處交給那造人愛人的神,神的愛必讓人得著飽足,當然遵守神的教導也是蒙福關鍵。 遠離鬼的指控(或鬼藉由他人對自己的攻擊),就是不見人的是非,單單遵行神的話,祂必為你伸冤,賜福與你,如賜福予約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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