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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 書函(回覆自救會函) | |
作者: 陳儀宇 < > | 發表時間: 2011-09-22 |
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 書函(回覆自救會函) 機關地址:台北木柵郵政90014號信箱 傳 真:02-29390908 承辦人及電話:謝文欽 02-27323110※253761 受文者:823台海保衛馬祖參戰自衛隊員爭取權益自救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09月19日 發文字號:國人勤務字第1000012803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覆貴會函陳「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比照金門納入823台海保衛戰役榮 民照顧與還地於民」研討會相關事宜,請 查照。 說明: ㄧ、貴會100年8月31日馬臺玉字第010008112號函送8月19日「馬祖 民防自衛隊員比照金門納入823台海保衛戰役榮民照顧與還地於 民」研討會議情形及決議事項敬悉。 二、謹查來函所附研討會備忘錄,其中部分內容有誤,依序說明如下: (一)本部副部長說明(3),其中馬祖為「直接參戰區」之用語,宜修正 為「作戰區」。 (二)研討決議事項2、3之作法,宜配合貴會於民國100年8月23日集會 遊行,首要訴求在「土地處理」及「爭取823戰役參戰核認」,後 續乃以協助土地處理及核認榮民為首要工作,若無法達成(修輔導條 例)時,則協助連江縣政府向行政院爭取編列核發823戰役參戰馬祖 自衛隊員三節慰助金為次要作法;如823戰役馬祖自衛隊員參戰核 認及三節慰助金爭取未果,將施以精神表揚及榮民與軍醫掛號費減 免等作法。 三、有關貴會及馬祖鄉親訴求事項,本部已邀集相關單位召開2次研討 會,並擬定後續任務分工表,分別函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委員會及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協助辦理,並管制執行。 四、貴會為馬祖鄉親付出與努力,本部甚表感佩,並將積極協調辦理所 陳事項,於2個月內回覆辦理情形。 正本:823台海保衛馬祖參戰自衛隊員爭取權益自救會 副本: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代覆華總公三字第10000183690號)、行政院秘書處(代覆院臺經字第1000047512號)、國防部部長辦公室(均請查照) 國 防 部 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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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儀宇 < > | 發表時間: 2011-09-22 |
欣悉國防部能函覆辦理情形,並立刻公告於眾。自救會仍繼續予以控管監督,希兩個月內事情有所具體眉目與頭緒,唯「訴求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 |
作者: 譚遠雄 < > | 發表時間: 2011-09-25 |
儀宇兄:請繼續加油我們支持你,有需要幫忙請和我連絡。 0920至0923我已經帶20位台北樂齡好友,作馬祖東引海 上桃花源之旅,愉快回來。有位學長見到57年前的馬祖女 朋友,我們稱為海角八號故事重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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