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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替代役的人權 | |
| 作者: 流浪到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05-08-07 |
| 替代役男引起的回響真大~.替代役男難用有問題,早有流傳,也不是只有馬祖才有.但是難用~不代表就可以對他們不當管教,大家說是吧? (一)申訴管道: 我當兵的時候~區公所都有發本身訴小手冊給我,新兵訓練,下部隊也會有. 我不知道替代役是不是也如此?若無~或許詢問家鄉的兵役課,或直接殺去主管替代役的內政部問問看吧. (二)替代役太爽: 爽不爽~見仁見智.當兵一樣有爽缺.不過~當兵痛苦的不是身體上的受苦,最痛苦的是精神上>>自我意識行動的剝奪和與社會隔絕疏離.大頭兵只有服從命令並整天關在營區跟外界接觸受限......而這2種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是替代役感受不到的.所以,替代役男或許也做很多事也很辛苦,但在當兵者的眼中,他們依然幸福.因為他們仍可有照自己意識去做事的權利,也仍可跟外界接觸,有自己的自由不受約束的活動時間,這是待軍營的阿兵哥很難擁有的. (三)替代役難用: 替代役的問題~多有報導.資格有問題者(如:黑道背景)有之.工作熱誠不足(把自己當過客,工作隨意做)有之.屢屢違紀卻無法可管(替代役身分曖昧且是新辦,造成規定不周嚴或處分太輕無遏阻力)有之. 或許正如我所說的~替代役仍可保有自我意識,所以 個人行事風格就突顯出來了.而分發到單位,要上手這業務又需一段教導時間,教會ㄌ卻又要退伍了.而原本希望是人力幫助的單位,又怎麼有空撥出人力來帶領替代役男,更別說時時刻刻監督他們的生活作息.另外,替代役男的身分又沒法真正擔當責任,大事不能讓ㄊ做,長期持續計畫性的也不能(他會退伍)當然只能做些短期可完成的,不用負責的小事了. 而役男若是受教也就罷了,不受教的話~該單位不可能為教導他而浪費正職人員的人力,最後就讓這役男放牛吃草了.而人性本有惰性,把當兵當不得已混日子想法者比比皆是,再加上 替代役的法律拘束力較低.....當然形成 替代役打混摸魚的比例遠比認真的來的多,也形成大家不好的觀感印象.所以 我知道台灣很多公家單位都打退堂鼓,不再爭取替代役名額. (四 )管教問題: 不論義務役或替代役仍有他們的人權,不該抹殺.管教仍要有其適當性. 不過,我認為馬祖應該比台灣好管很多了. 至少他不用怕半夜不假離營,跑回家搞失蹤或是 半夜溜出宿舍泡酒家打賭博電玩...等等. 而且,當兵者流傳著~假是軍人的第二生命.如果不乖~每次都給你週休二日,不讓你回台灣休長假~我想不乖也不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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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天籟地球村 < > | 發表時間: 2005-08-15 |
| 先說明 我是中華民國陸軍退伍 但是看完了 三大頁...........稍微有點感觸 替代役ㄝ是人.不過性質不同. 軍人ㄝ是人.性質ㄝ不相同. 個有所司. 我個人的看法 1.我很不贊成"洋過"所發表的言論.因為太極端.好像人家家的小孩.死不了. 2.替代役並非都相同的.個人環境影響.個人因素.對於那些高傲的. 需要檢討. 3.替代役ㄝ有好的ㄚ.她們ㄝ是在盡義務.不過大家常常把她們列為異類 只是單位機關的需求不同. 4.她們擔心那些上級 喝酒之後的那些舉動.個人認為應該檢討的是那些人 而不是替代役. 5.當初說要替代役的時候.應該是很多家裡有小孩服役的人最開心. 因為 替代役好.個人的記憶是這樣喇.雖然說我還是選擇陸軍喇^^" 6.替代役 服務的應該是該機關不是個人. 應該要檢討的是那些亂用階級.不當使用替代役的某些人. 以及態度不佳的替代役. 或許是馬祖的小孩.或許是台灣來的過客. 請各位 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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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火雞 < > | 發表時間: 2005-08-15 |
| 當兵本來就是義務的!講人權那你就不要當兵嘛~ 以前的學長當兵是怎樣?!現在的兵又是怎樣!一天到晚只會講人權講申訴...唉 本身要做的事情就把他講成沒人權或是長官過分! 如果真的受不了的話那就機票買一買回家不就好了! 現在當兵真的怎麼當都很爽了啦!不要在嫌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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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天籟地球村 < > | 發表時間: 2005-08-15 |
| 火雞先生 是說的沒錯喇 不過還是覺得說......任何人 進入服役 階段.......... 就像一面空白紙......... 很多地方或許她們不知道..........可能是沒人教.... ㄝ可能是不想做..........大家不得而知.... 因為我門不是第一現場看到的人..... 今天是有人提出這個問題來...........但是我覺得... 替代役方案 經過那麼多的時間......我覺得喇看起來所敘述的事情 個人認為 ....應該是烈士發文........ 何謂烈士......以前就有了....只是沒人敢說....... 他率先........叫做烈士......... 以前當兵是很苦沒錯......為什麼苦.....惡性循環..... 學長對學弟兇.....學弟 媳婦熬成婆......有沒有過而不及.....看個人 所以...... 替代役 VS 陸軍 沒什麼好比較的吧 都是替國家服義務......不要說誰爽誰不爽...... 重點是 :不要在任這種事情變成所謂的惡性循環...上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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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ㄚ榮 < > | 發表時間: 2005-08-18 |
![]() ![]() ![]() ![]() ![]() ![]() ![]() 役男難道就應該要被喝醉酒的長官動手嗎??這也算是本身該做好的事情嗎?如果你們有親人在當兵你們也希望他們受到這樣的對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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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夢想天空 < > | 發表時間: 2005-08-18 |
| 特別專題/打火無名英雄 消防替代役 全年無休 -馬祖日報 圖/文:馬祖日報實習記者潘欣彤 早上八點,停在消防局外的消防車突然響起陣陣警笛,所有人員站成一列,快速著裝、上車,車隊就這樣浩浩蕩蕩的開到了對面神農山莊的停車場。這是神農山莊的客人們,每天早上都可以看到的景色,也是消防替代役們基本操練的一部分。 早上七點起床開始晨跑,八點進行例行出操,上班之後,還有大大小小的事等著他們,替代役們開玩笑的說,消防替代役可能是全馬祖最操的,因為,他們不像一般在公務機關的替代役,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他們的工作全年無休,24小時都得有人保持清醒,以守護馬祖人的生命安全。 基本上,消防局的替代役分為內勤及外勤兩種,內勤的工作主要是在勤務中心,負責接119電話等,遇到重大事件,也需要支援外勤工作。他們說,每天接119,尤其是晚上,真的讓人神經緊繃,有時聽到119電話響,還會從床上摔下來。還有馬祖人凡事愛打119尋求幫助,像是曾有人打電話來申訴SIM卡被鎖卡,甚至有人打來119問上級長官在不在辦公室等,也讓他們又好氣又好笑。 而外勤的工作,主要是支援消防任務、設備保養及家戶宣導為主。他們說,常常會覺得在台受訓的內容與實際上差距頗大,他們卻因此學得一身好技巧。而在家戶宣導時,有時候面對態度不好的當地民眾,他們會覺得受挫,之前馬莎颱風來時,外勤人員必須冒著風雨,出去清理倒塌樹木,更可見他們的工作其實非常吃重。 雖然工作繁忙,但只要能放假,他們就很開心。不過,替代役們也抱怨,馬祖的交通實在是太不穩定,一個月好不容易累積八天假可放,跟縣府機關比已經少很多了,偏偏又遇到天候不佳,只能在機場苦等一整天。工作績效表現不佳,則會被扣假,更讓他們不敢怠慢。 對於他們的表現,消防局南竿分隊分隊長陳玉誠說,這些替代役基本上表現都不錯,他對此持正面肯定。他認為,要讓替代役有正常表現,上級長官的管教是不可或缺的。 他透露,他帶這些替代役的秘訣在於「緊中帶鬆,鬆中帶緊」。會當替代役的役男,體位本來就比較差,所以不能用完全軍事化的訓練,但用公務員的方式帶這些替代役,又會讓他們太過鬆懈,不符合單位需要。所以他覺得,可兩者兼用,但之間的比例,需要拿捏的好。 替代役的私下行為難以控制,是他比較頭痛的問題。常有替代役以消防局的名義在外欠錢、賒帳、甚至惡性倒帳,或是放假赴台,卻欠了一屁股的債回馬祖,雖然這些都是小錢,無形中卻也增加了馬祖人對替代役的負面印象。 針對日前在網路上沸沸揚揚的替代役人權風波,有替代役認為,上面的留言多少反映了替代役的無奈,也呈現了當地居民對替代役的負面印象。他認為,打混的替代役一定有,但是大部分的人,還是認真的在做事,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陳玉誠亦指出,替代役來自不同地區、教育程度都不一樣,故不能把所有替代役當成同一個族群來看待。 問替代役們,他們最希望的是什麼,大家都說,希望民眾可以把替代役看成是公職,不是軍人。認同他們的工作態度,給他們鼓勵與感謝,會讓他們工作的更有成就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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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鄭睿傑 < > | 發表時間: 2005-08-21 |
| 重要函釋 有關替代役役男服勤方式及工作之派任,請督促服勤單位確實依服勤管理要點規範辦理,不得指示役男從事與業務無關之工作。_93年4月6日 一、邇來部分役男已有反應少數政府單位將替代役役男視為廉價勞工,榨取其勞 力,充任現職人員不願或不屑從事之危險或過度勞累之工作,請督促服勤單位確實依貴管服勤管理要點規定之工作項目、方式、時數、放假等辦理,合理規劃役男勤務負擔及放假,並善盡照顧役男之責任。 二、有關替代役役男申訴管道,請貴機關即依貴頒規定儘速設置需用機關及服勤單位申訴專用信箱或電話,定期向役男宣導申訴管道及受理方式,並請副知本部。(內政部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台(九十)內役字第九○七八七九二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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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草 < > | 發表時間: 2005-08-22 |
| 發文者的意思應該是不希望受到不正當的對待.希望有人能告訴他哪邊可以申訴?沒想到引發這麼大的迴響...我想馬祖的替代役也是人.是人就有不同.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見過的替代役有很混的.很涼的.也有很認真.很操的...例如我去東引風管處遇到的替代役就很可愛.整個風管處只有他一個人.可是他很熱心的指點我們景點方向.幫我們找紙蓋紀念章.還"偷偷"告訴我們:5點左右有海龍的會在這邊操練喔~哈哈~~我認為我們可以發起替代役評比.表現好的替代役在馬資公告予以鼓勵.表現欠佳的應該提出來讓他們長官知道要善加管理了...或者站長可以比照阿兵妹.也設一個替代役心情交流板? | |
| 作者: 鄭睿傑 < > | 發表時間: 2005-08-22 |
| 重要函釋 有關推動實施替代役,迭經反映「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輔助性勤務」執行時之疑義乙案。_93年4月6日 本案本部研析說明如下: 一、依立法意旨言: 依據替代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替代役,指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履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會服務。」,其中指出替代役役男所擔任者為輔助性工作,定義係指服勤單位之經銓敘合格實授該管公務員,將特定之職務轉給替代役役男,以協助該管公務員達成行政上任務。而執行該項職務時應符以上要件: (一)非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公權力。 (二)無獨任或決定之權限。 (三)受該管公務員之指揮、監督、管理從事助手之勤務工作。 此外若勤務具危險性或須由役男獨立完成者,服勤單位需盡監督及照管之責,尤需注意其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或賠償問題。 二、依適用範圍言: (一)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所定各類替代役勤務類別。 (二)復參考彙整需用機關之「替代役各需用機關暨役別服勤內容概要表」中之服項目,得知服勤單位之公務員所從事一般職務,替代役役男皆得以輔助者之身分參與,然仍須受到前揭第一項之要件和本項範圍限制。即凡無涉於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之勤務,皆可交由役男不以自己之名義執行,惟須於需用機關之管理服勤要點定其直接勤務(即條例第三條及實行細則第三條之規定)、需用機關依權責、及服勤單位必要或臨時性勤務,並以不妨害其合法權益為考量,以杜爭議;若以此為界定工作範圍之基準,依現行法應屬確定。 三、依服勤性質言: 按替代役役男之輔助性工作性質類似公法上之行政助手之地位,縱其執行公務,依刑法第十條第二項:「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具有廣義公務員之身分,然其非經由國家考試及格,亦未經人事銓敘合格實授任用之公務員,依法不得獨立行使公權力,除其非公務員懲戒法適用之對象外,就其所負擔之責任及所享之權利相較而言,亦不宜使其擁有與公務員等同之職權,以避免衍生出同工不同酬及責任歸屬之問題。 四、復就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與第六條規範意旨比較: 按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於完成訓練後,依其所服之替代役類別之法令規定,執行勤務。」其中所指『法令規定』,係指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條之法規命令,復依同條文第二項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列明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可知該條例第六條所定之法規命令,並不得逾越同條例第三條規範之原則及標準,故此兩條並無相矛盾之處。 五、實例(目前部分役別實施原則概述) (一)服勤單位可否為替代役役男刻職名章,蓋於公文之上,且於役男涉及民刑事責任時,如何處理? 析答:就機關內部作業事項之簽呈,可由替代役役男用印;至於公文部分係以機關名義發文,則不宜由替代役役男用印,以避免責任歸屬疑義。另就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之行政處分,役男不得以自己之名義對外用印行文,而應由其所輔導之公務員以自身之名義為該行政處分。 (二)交通助理可否自行開立罰單? 析答:交通助理對於交通違規事件,僅得從旁協助拍照、舉證之工作,再交由服勤員警對違法者處罰,蓋因就人民權利義務造成影響之行政處分,僅有該管公務員得執行,法律無賦予役男該職權,始能對事後行政救濟有釐清之作用。 (三)環保役役男可否自行稽查開單? 析答:環保役役男就環保違規之事件,亦僅能協助環保稽查員從事採樣、拍照存證等工作(詳如交通助理)。 (四)交通助理無交警之陪同,自行指揮交通? 析答:對於一般反覆從事,且未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勤務,得由役男獨立完成,就指揮交通而言,役男亦能獨立完成,故毋須交警之陪同,然負責該交通指揮勤務之公務員須盡其注意及監督之責。 (五)司法行政役役男已擁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例如司法官、書記官),可否直接從事同職位之工作? 析答:按替代役役男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僅能從事輔助性工作,雖其具有公務人員任用之資格,亦不能直接從事其具有資格身分之工作,如可派其擔任法院公設辯護人助理或法律諮詢輔導等。(內政部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台內役字第○九一○○八○二四一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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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小小草 < > | 發表時間: 2005-08-23 |
| 這件事沸沸揚揚已經好久了 實在是應該讓他落幕了 今天替代役不關是什麼身分 國家不管有什麼法規約束或制定 我想重點都是再於役男本身自己的行為 役男對於本身的生活管理及工作態度要有所紀律及認知 自己先要求做好役男的義務及責任 其他的東西可以藉由許多的申訴管道去處裡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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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鄭睿傑 < > | 發表時間: 2005-08-23 |
| 重要函釋 有關替代役役男得否比照機關員工參加機關文康活動案_93年4月6日 有關建議替代役役男亦能參加機關舉辦之文康活動乙案,前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解釋略以:﹂查﹃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之三、﹃適用對象﹃規定:文康活動以現職員工參加為原則。又同要點之四、辦理時間及給假原則:文康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休閒及例假日為原則。但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揆上旨意,員工參加機關舉辦之文康活動係利用休閒及例假日為原則,惟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下得利用辦公時間。各機關替代役役男雖非編制內員工,得否參加機關舉辦之各項文康活動,請各機關依上開規定斟酌其工作性質、活動類型及機關本身經費狀況,本諸權責自行認定。﹂ 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六條之規定,替代役役男於完成訓練後,依其所服替代役類別之法令規定,執行勤務。亦即替代役役男係依機關之規定執行各項勤務,是以,應視替代役役男為機關之一份子,基此,機關於經費許可下,宜規劃替代役役男參加機關舉辦之文康活動。(內政部役政署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役署管字第0九一00五三三七六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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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鄭睿傑 < > | 發表時間: 2005-08-25 |
| 服替代役的基本觀念.自我要求及社會期許 愛心 服兵役是盡大忠,服替代役是盡大愛,有愛行遍天下,無愛寸步難行,帶著愛心服務人群,可匡正社會風氣,化暴戾為祥和,心存愛心就能不斷付出發揮無限潛力。 服務 人生以服務為目的,替代役役男服役的根基係以志工精神為學習楷模,志工精神之精髓在服務,服務的要訣在主動.禮貌.迅速.經濟與創新。 責任: 服役尊嚴源自責任感,替代役役男因有責任感而踏實,有責任感.有敬業精神,自然獲得服勤單位與社會尊重,進而達到犧牲享受.享受犧牲的境界。 紀律: 替代意義男是支龐大的社會服務隊伍,須有嚴明的紀律來約束,配合役男的自我砥礪.自我要求,方可獲得社會各界的信賴與好評,朝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轉載自服役須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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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御守 < > | 發表時間: 2005-08-26 |
洋過 wrote: 看了快吐血?!第一我先聲名我是替代役 第二我也是馬祖人 什麼叫替代役還不夠爽?您爽的定義為何呢?什麼叫爽?你到底瞭不瞭解什麼是替代役呢?看您的發言我覺得很可笑耶!! 什麼又叫馬祖有多大有那麼多事給我們做?這點我跟你講,這裡的公務員都是爛(只指某些人但佔少數)還是很多還不錯,但這些人給我的觀念是替代役不用白不用,而且您知道我們的痛苦嗎?他們都已經把他們份內的事都丟給替代役去做,他們在幹嘛呢?不是在玩電腦裡的接龍不然就是看看電視泡茶抽菸聊天批評替代役多爛,有時下午還外出去打麻將呢!?把事都推給我們做,連江縣政風室在幹麻?你們領多少錢做了什麼事,如果都叫替代役來做的話,那乾脆他們都別幹了,所有事替代役包辦就好了嘛!我們的壓力很重,一方面還要擔心無緣無故被罵,一方面又被某些白目(因為某些公務員素質真的很差,真的什麼都不會,不檢討自己為何那麼笨)嫌我們是爽兵還是怎樣的,我覺得你們根本就不瞭解什麼是替代役嘛!就在那說片面之詞,我就覺得很可笑也替這些人感到悲哀!既然都嫌替代役不好,那為什麼還要申請一堆討厭難管理的替代役來馬祖呢?這不是很不理性嗎?還不是就為了貪圖自己的利益跟方便!有個人使喚而已,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嗎?矛盾嗎,因為沒有替代役,凡事都要自己來。 ![]() 您這種行為跟我講的那些人真的讓我覺得身為馬祖人很可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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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地方人士 < > | 發表時間: 2005-08-26 |
御守 wrote: 講那麼多,說一句話那些公務人員到底裡面有沒有馬祖人呢??,有就請勇敢的說出來「有」~~還有其實替代役讓人覺得很爽也是有原因的,我看全台灣喔,應該只有馬祖的替代役衣服不用紮,而且還可以穿便褲=.=,我怎麼看我朋友要穿整套制服,別跟我說你們沒有發卡其色制服褲,如果要讓人覺得替代役很辛苦,那是要替代役自己表現出來,而不是用嘴巴說,要說陸軍阿兵哥的幸苦一個可以抵你們十個,而且為長官做事在陸軍誰敢說不,你說不試試看丫叫你站02至04在接04至06的哨每天這樣子搞~我就不相信你不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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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小兵 < > | 發表時間: 2005-08-26 |
| 替代役~有替代役的好~有它們的累 義務役~有不願役的好~也有它們的累~ 如果以本人想法~我不想做替代役~雖然有時候看義務役粉爽~但~不願役~還是我自己的選擇!!! 曾經晚上10點多在中山門旁出任務~看到一群消防車呼嘯而過~一下子又迴頭~其中一個消防隊員氣喘喘的跑來問我說~請問你們有發現那兒著火嗎? 我們大家會心一笑~賣鬧ㄚ~這兒那有失火!!! 想想!!這惡作劇~耍消防隊也耍了這些替代役弟兄!!! 雖然我們不願役算滿累的~要搶灘~撿垃圾~還要支援各單位公差~車要出~哨也要站~但~這是自己選的不願役ㄚ!!!!!! 至於樓上替代役弟兄遭受的冤屈~可以尋正常管道去申訴~因其遭受不合理的管理!所以申訴是對的~不可以論其表現與否~而不得申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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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王大尾 < > | 發表時間: 2005-08-26 |
地方人士 wrote: 卡其色制服褲只有警察役役男須穿著 社會役役男穿著藍色西裝褲 至於需要穿怎樣的服裝才符合規定 要看各單位的規定如何 拿文化役來說 台灣各文化局及在文建會會本部的規定都不一樣 文建會本部役男穿著便服 高雄市文化局台北縣文化局役男也是穿著便服 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役男須著規定服裝(卡其上衣+藍色褲子) 虛不需要紮衣服要看各單位有沒有嚴格要求 所以我們確實是沒有發地方人士 網友所說的卡其褲 替代役的文章討論至今不斷圍繞在 “替代役到底做了哪些事?” 我認為 自己做了哪些事自己最清楚! 不需要一直被拿來做比較! -- 放過替代役 畢竟我們只是過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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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夢想天空 < > | 發表時間: 2005-08-26 |
只是問個申訴管道的問題也可以扯出這麼多有的沒有的![]() 通常申訴都沒啥用的... 比如說: 上網(如署長信箱、蝦咪有的沒有的申訴信箱)投訴 ↓ 收到後 發函到所屬機關 ↓ 哈哈被你投訴的主管收到文 又函覆回去說沒這回事,這小孩平常怎樣怎樣(加油添醋一推).... ↓ 事情等於沒發生過.....認命吧!! 我看過很多人投訴過都是這樣的結果... 公務員是很強的...寫幾個字解釋一下就沒事了咩... 所以投訴是沒有用的... 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看到這次海巡進駐的事沒... 找媒體吧!!電視和報紙報出來主管機關就知道事情大條嚕... 投訴沒用...找媒體才是最好得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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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御守 < > | 發表時間: 2005-08-27 |
地方人士 wrote: 看來您跟洋過一樣嘛?!一樣的無知可笑,您到底懂不懂什麼叫替代役呢?又一個無知又可笑的人在那拿替代役跟陸軍比, 關於服儀方面都是由各單位的主管來決定要怎樣管理的,他們主管可以讓他們不紮衣服或穿便褲,是他們管理上許可,有的就一定要按照規定來!要說陸軍阿兵哥的幸苦一個可以抵你們十個 那我可以跟您講我們替代役的壓力也可以一個抵陸軍十個!至於什麼壓力請您自己去爬爬文吧?!! 而且為長官做事在陸軍誰敢說不,你說不試試看丫叫你站02至04在接04至06的哨每天這樣子搞~我就不相信你不瘋 而我們就沒有嗎?很多違法的事我們很想不想去做,您以為我們說不就可以不用做嗎?我們如果拒絕的話都不用返台回自己家了,相信有當過外島兵的都知道當兵最重要的就是返台休假了,如果說不那我看你半年內就別想回台灣休假了,我也就不相信如果是您你不瘋掉,除非您是馬祖當地居民..... 講那麼多,說一句話那些公務人員到底裡面有沒有馬祖人呢??,有就請勇敢的說出來「有」 您這句話有何用意呢?我說的那些公務員都是馬祖人呀!您在耍寶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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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地方人士 < > | 發表時間: 2005-08-27 |
哇!好大的壓力喔~~每天可以上網聊天,又可以打電動真是壓力大...對不起耶我誤會你了喔,而且正常上下班真是幸苦你了,讓你不能返台可能是國家對不起你,然後讓你抽到替代役更是對不起了,讓你要不要去報名說你要當一般陸軍士兵,而不是替代役,我和上面那個老兄就是在馬祖撐過來了,而你呢~一直抱怨,慢慢撐吧~~這以後都是你的回憶的,大不了以後別回來這個地方是吧!!反正他們不做你也別做了~包又不是包你,而且扣你的假還要經過上級允許,他扣你就申訴,記得喔!!隨便拍照錄影丫,反正這裡的人也很喜歡這樣做~新聞報的多大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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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御守 < > | 發表時間: 2005-08-27 |
地方人士 wrote: 你的言論真難懂?!我還看了3?4遍才看出一點所以來.... 就叫你多爬爬文了,講不聽,又愛在那五四三的,您別長歲數不長腦好嗎?替代役並不是用抽的ok?是用體位判定或是專長申請的好嗎? ![]() 而且扣你的假還要經過上級允許 您到底瞭不瞭解什麼是替代役呀?這句我問您問了好多次了耶!您以為是國軍嗎?這裡的人都是拿著雞毛當令箭,扣假經過上級咧?他就是上級經過什麼?是內政部役政署嗎?還是總統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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