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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天災假的疑問? | |
作者: 星情ღ° < > | 發表時間: 2007-04-26 |
我倒是覺得相關單位真要好好擬個標準 不然說真的公務人員對於規定無所適從! ---------------------------------- 另外 我想大家應該多少可以看的出來 某些網友的用字遣詞『有些過度』 樓主當初所要表達的用意這樣就被扭曲 這樣 似乎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了! 主要是來問個請假的標準 結果回應文不對題 雖然說馬資網是個公開發言的平台 但是對於自己的言論什麼的 應該還是要有一點點節制才是 如果實在太超過 是否可以請版主管理比較恰當 以上是小弟我一點點淺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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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長久的疑問 < > | 發表時間: 2007-04-26 |
我說我的 wrote: "我說我的"網友講的很有道理 對天災假有疑問,爲什麼不直接去問相關單位呢?? 有時間在這邊留那麼多文章,爲什麼不會直接去詢問相關人事呢?? 明知道馬祖各島情況不同,卻又希望有統一的標準!! 想要有統一的標準,卻又希望能因地制宜多體諒莒光的狀況!! 明知道各單位狀況不一樣,直接去問自己單位的人事就好了阿!! 我想各單位的人事多少應該都會因地制宜的給予一些方便!! 至於怎麼樣的因地制宜.怎麼樣的統一規定 我想最後一定都會有人不贊同.然後又開始到馬資網上來開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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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07-04-26 |
長久的疑問 wrote: 我的哥哥是莒光的公務員,去年他休假返台,從莒光搭船到「福澳」,再從福澳搭我的「摩托車」去南竿機場,搭「立榮」返台,一切還算順利! 回程,從松山到南竿,再從機場騎機車去「福澳」碼頭,沒想到在酒廠圓環被狗追,跌了一交.........拍拍衣褲上的灰塵,再度跨上機車,沒想到衝到碼頭,眼見莒光的船已經離岸............. 那個季節,沒想到連續三天都因為風浪大,航報停開,我哥哥每天守在「福澳碼頭」非常辛苦,晚上又有蚊子,心裡面又想趕快回莒光跟兒子團聚! 請問被狗追誤了船班,又碰上三天停航,可以請「天災假」嗎? 以上是小弟我一點點淺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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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菩提 < > | 發表時間: 2007-04-27 |
印象裡依俤先生姓馬曾在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社會課服務過〈約僱人員〉,與陳縣長是兒時玩伴〈同住莒光鄉〉,離職前曾為自身權益與人事室某課長嗆聲過,同理,對於陳老師之遭遇應感同身受,不應說風涼話,一昧袒護陳府團隊。 | |
作者: swift007 < > | 發表時間: 2007-04-27 |
天災假是國家法律制定的當然可以請啊 我覺得的老師真的很辛苦啊 她們花在備課和辦活動的時間很多 而且幾乎都沒有加班費 每個星期六日常常都會有活動!研習什麼的--好像代價就是一張研習條 再說老師平時根本就不太能請假 家長會罵代課品質不好 總之學校都有管制休假了 放假應該不影響教學品質 我贊成老師能放假去台灣是他們的自由 只要能證明他們有訂飛機而沒飛 就應該給他們放假 不然就台馬輪天天開航 就沒話說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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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07-04-28 |
2007-04-28 馬祖日報 公務員天災假版本不一 李金梅要求人事室說明 【本報訊】這二天網路上關於「天災假」的問題討論很熱烈,議員李金梅指出,其中還有承辦人反映現在是各單位各有各的版本,大家無所適從,質疑人事室到底有沒有統一規定?主任曹爾莆指出,縣府內有一定版本,台馬交通如果當天沒有交通工具是可以給予天災假,也呼籲公職員工一定要先請好假才能離開職位;李金梅呼籲,要儘快公平公正訂一套標準出來,而天災假一直在討論,認為人事室有必要出面做解釋,讓各單位有所依循;曹爾莆表示,會再行文請人事行政局解釋,目前沒有標準答案,所以暫無法回應。(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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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ingo < > | 發表時間: 2007-10-27 |
縣府人事室引述人事行政局規定逕行解釋 與人事行政局該條規定原意不同 也就是說縣府人事室發布的文件中 引用規定錯誤解釋,該規定應屬無效,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必須已辦理公差假及休假手續,才適用天災假" 後者是否為人事行政局意見宜再確認, 並請縣府人事室提出"必須已辦理公差假及休假手續"規定依據為何? 避免例假日(週末)假滿後返馬工作人員出勤狀況因受天災交通影響失真, 謝謝。 以下為本人e-mail人事行政局回函節錄: 1、原函問題: 貴局網站公告區95.4.18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Q&A(問答資料)中Q45「為因應離島之特殊狀況...,准予非因公赴台之離島地區公務人員,...由服務機關衡酌實際情形,以視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處理。」其中非因公赴台所適用之假別為何?因事假、病假、產前假、婚假、陪產假、喪假、例假日值日補休返台等是否適用? 2、回函內容節錄: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書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5565 承辦人:牛大維 電話:02-23979298轉513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局考字第096001627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台端詢問有關天災假及給假等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 復台端96年7月12日致本局「局長信箱」電子郵件。 二、 台端陳述前於96年5月16日致本局「局長信箱」電子郵件詢問旨揭事項,經查並未接獲該電子郵件,合先敘明。 三、 所詢事項分復如下: 以上略 (三) 有關本局95年4月18日公告之「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Q&A(問答資料)」中A45內容一節,係本局88年7月5日88局考字第016364號函規定,上開函釋所稱「假滿當日」,係包括休假、補休假、例假日及請假規則所規範之各種假別。 以下略 3、引述縣府人事室有關天災假規定電子訊息: admin wrote: 2007-05-01 【本報訊】馬祖公務員注意了!即日起,如果您赴台休假,假滿當天機場關閉,船也沒開,您可獲得天災假,直到機場開場或船開,回到馬祖上班為止;如果飛機沒飛,船有開,您也能獲得天災假,直到船抵馬祖,您回到工作崗位為止。 可是,在飛機沒飛,船有開的情形下,如果您不搭船,則天災假只算到當天下午下班為止;也就是說,隔天早上才搭飛機回馬祖的話,上午那幾個小時是不算天災假的。 如果是星期六、日赴台休假,沒有辦理公差假或休假手續,則不給天災假;也就是說,星期天晚上臺馬輪停航,星期一上午機場關閉,導致您週一下午才回到馬祖,偏偏您週一的假又沒有事先請,所以週一上午將不能獲得天災假。 為了假期統一管理,縣府人事室提供代訂合富輪服務,星期一當天,只要符合天災假規定的人員,就可以在當天下午四時前電洽人事室,電話22111、22802。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公務人員赴台休假,假滿當天因天候、機場等非人為所能掌控因素,不能如期返回崗位,可由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服務機關斟酌實際情形,以視同天然災害停止辦公處理,但必須已辦理公差假及休假手續,才適用天災假。人事行政局就離島天災假規定,本月十八日發函縣府人事室,昨天規定公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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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你看吧 < > | 發表時間: 2007-10-28 |
謝謝連江縣政府統一制定天災假的規定 讓我上司無法威脅我基本的權益了 沒飛機回馬就要記我曠職 ~~~泣~~~ 主官管對待下屬的標準不一 只能靠縣府幫我申張正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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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r < > | 發表時間: 2007-10-28 |
主管對待下屬的標準不一,不知這是何單位 我想這種單位主管應好好檢討反躬自省 否則標準不一,何以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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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ingo < > | 發表時間: 2007-10-29 |
大概自己寫太多模糊焦點><" 統一規定雖然很好 但是前文想要表達的重點是 縣府人事室發布的統一規定引用人事行政局的規定作依據 而人事行政局對該規定解釋為 "休假、補休假、例假日及請假規則所規範之各種假別" 而不是限於"例假日後辦理公差假及休假手續者"才能請天災假 差別在於 週末例假日返台因天候因素無法返馬者, 就應該就符合天災假條件(週一沒請任何假) 而不是週一須有請休假或公差者才能核准天災假 法令規定擅誤解釋 好像也有相關懲處 所以才想請該單位把問題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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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omas9528 < > | 發表時間: 2007-10-31 |
我曾經在馬祖服務過,它真的是一個很特殊的地方,受到太多天候的影響,而使許多公職人員到台休個假都要擔心收假時的交通問題,因此我個人認為縣政府應該根據人事行政局的規定而因地制宜的予以從寬解釋,並做出符合人性化的統一標準讓所有公職單位人員有所遵循,如此一來就不會再有爭議,這是縣府人事室責無旁貸的義務與責任 另外,陳老師拋出這樣的議題也是很多人所曾經經歷過的,我想他只是想獲得一個標準的及統一的說明而已,並非想藉此獲得更多的福利,我相信他的人品 民主最難能可貴的地方就可以容納許多不同的聲音,但是絕非刻意去扭曲別人的真意而去嘲諷別人,最後淪為口水戰,這樣就失去了理性討論的真諦了 生活在馬祖已經夠苦了,大家應該互相體諒他人的困境,讓生活在馬祖能感受到更多的溫暖,讓許多人才願意繼續留鄉服務,為馬祖的未來奉獻他的心力,這樣馬祖才會更有希望,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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