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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阿桂的心聲 | |
| 作者: Chaos < > | 發表時間: 2005-08-01 |
| 民意是可以尊重 但絕對不是無限上綱 否則...就是多數暴力 到最後就會變成... ex:如果全台灣的人民都說要把王永慶的財產充公~ 我們大家就停止繳稅一年~ 不然誰誰誰總統就選不上~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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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i < > | 發表時間: 2005-08-01 |
| 阿桂的心聲~~~你張貼這文的目地是什麻~~好像馬祖在欺負台灣人~~管你是什哪裡人~~~馬祖馬人~台灣人~外國人~都一樣~~~ 成功亭~可是將馬祖的歷史建築~就這樣大大方方的把他拆除~~~真是惡劣.過份.xxxxx還來這貼這種文??如果知是想要過生活.有個房子?也沒必要去拆他把真是xxx大可在成功亭?旁整一個地來蓋把.這樣也不會有哪麻多人說話..也不一定會有不少人到阿桂哪去消費?在成功亭?下休息?聊天?打發時間?不是很好嗎??幹麻要把成功亭拆???????說個理由把????不要在說什麻?<就是為了三餐飽有一個屋簷可以避雨>...有很多沒有建築物的地方給你蓋.......... ~看到有人貼成功亭的相片~~真的好懷念~以前小時候?在哪等公車?玩耍?躲雨....先在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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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敬畏的寂靜 < > | 發表時間: 2005-08-03 |
| 看完標題 實在看不下去 明明已經違法了 還敢公然PO此篇文章 說心聲要公平 這已明確顯示----"阿桂檳榔攤" 真的是馬祖四大違建的毒瘤王 假如你要公平 那其它違建人家也抗議要公平 他們的共同心聲也是---- "要拆我家違建 怎不先拆阿桂檳榔攤" 我覺得你只要不違法 沒人管你要住那裡 要怎麼生活 你的自私心態 在馬祖都敢違法 相信你到那裡也都一樣 你辛苦賺錢買房子過生活 我也辛苦的賺錢過生活 但我不違法 另外-- 大家焦點都只看"違建"這件事上 那被拆的"成功亭"是不是要當事人賠償 或訴諸法律 依法起訴 在此 拍拍手鼓掌----縣府團隊 再接再厲 打鐵趁熱 起訴目無王法的--"阿桂檳榔攤" 年底要選票 就要讓我們小老百姓知道 你們----有魄力 有擔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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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多拉ㄟ夢 < > | 發表時間: 2005-08-03 |
流浪到馬祖 wrote: 流浪到馬祖網友所言甚是 值得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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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TAgo < > | 發表時間: 2005-08-04 |
| 我一直覺得很納悶, 既然這些"有名"的違建已經街知巷聞, 不可能主管機關不知道吧?! 對於相關法令我是不太了解, 但是汽機車違規會被開罰單; 學校沒做好資源回收分類也會開罰單, 這些違建既然違法, 主管機關或相關單位去規勸過嗎? 如果沒改善,有開過罰單處罰嗎? 不管這罰單的金額是否具有遏阻的效果, 但至少讓違規、違法者知道是違法行為, 對於後續處理至少站得住腳, 如果既不規勸,又不開罰, 不是讓人更肆無忌憚而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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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流浪到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05-08-04 |
LTAgo wrote: 試問:對違建處罰的意義是什麼?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違建?或 不知道違建是違法者~或許有. 但是,讓他自己知道是違法,然後呢? 若不去改善~該怎麼辦? 讓違法繼續存在媽? 大家得先想一下 >>> 一般人一生可能只蓋一棟或2棟房子吧~一棟房子存在的時間可能20年甚至更久. 他跟騎車違規或倒垃圾 這種每天做或 每年例行動作的違規是不太一樣的.也就是說:他違法的行為和影響是伴隨著建築物而持續存在著.而犯罪者一生可能也只有機會犯法這一次. 如果處罰沒遏阻力~違建罰個100塊, 你會因此不蓋違建嗎? 不改善罰個100塊~你會去改善嗎? 答案肯定是:<<不會>>.因為當(合法的成本)遠大於(違法+罰款),因利益上考量,大家當然選擇違法.而違建...可以不用請執照,不用考慮任何的水土保持,消防設備,建蔽容積率,對環境影響評估....等等法律上的約束,他所節省的成本之大,你可想而知.....這也是 為什麼,違建會被拆, 仍有人冒險去蓋. 處罰是如此之重,卻仍不能完全阻止.若是處罰沒遏阻力....那又將會怎樣呢?? 就我所知,馬祖縣政府自然有對違建規勸,也偶而有對違建處罰.但是....幾百塊幾千塊的罰款就能買到建築物20年以上的安然使用....違建戶也很樂於配合的.而就是因為這處罰根本沒遏阻力,所以 馬祖違建不斷. 你若問:那就讓處罰有遏阻力阿!! 我就會問你嚕~處罰的公文,難道不需要縣長過目批准嗎?...你覺得縣長真的敢用力的處罰嗎? 還是會雷聲大雨點小,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你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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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流浪到馬祖 < > | 發表時間: 2005-08-05 |
| 違建不改善~是不是罰一罰錢, 我們就當做處理過了,可以不用再理會了,仍許他的存在了呢? 台中威爾康餐廳還沒起火時,大家覺得一個2層樓的餐廳,政府要求那麼多幹麻?人家不也經營的好好的沒事嗎? 當嘉義嘉年華旅館火災前,人家不也經營多年,旅客不也住的好好的? 當921地震前~人家什麼XX大樓,不也住了好幾年,哪有什麼安全問題? 當北縣蘆洲大火前,汽機車違規停放,哪有什麼關係?不讓停放造成居民多大的不便?敢拖掉取締...我找民代關說施壓去. 當馬港網咖火災前,哪有什麼公共安全問題? 什麼用電安全,室內防火建材,消防設施的規定,都是杞人憂天,政府法規太嚴,無故擾民的苛政. 但是,當燒出人命,房子震垮的時候,輿論指責的又是什麼? 以前說的苛政擾民,要求不准執行的.....現在卻變成 政府為何沒依法行政,沒嚴隔督促取締? 現在沒出事,我們就可以放任他存在嗎? 罰一罰錢,政府官員 就能說 我們有交代了嗎? 當意外產生,出了人命....誰能負責誰能交代? 是不是歷史的教訓還不夠?要直到意外發身在自己身上的時候,才肯相信<意外,真的是有發生的一天,是真的悔不當初沒提早預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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