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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沈重!
作者: appleflower < > 發表時間: 2014-01-26
這幾位都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我猜是不是要用這種方式來”搶工作”呢?
是否想用這種方式讓自己來做嗎?只有你們才是專家嗎?
但不管是誰,我們方言就是無法用注音符號完全表達
唸出來的方言就是跟寫出來字就是無法完全一樣

但麻煩文教團體裡部份人的發言,請有文教氣息一點啊
看了好幾篇......嘖嘖嘖!
對部份文教團體內的人,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到底是啥啊?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說真的啦,乾脆用羅馬拼音去讀好了,既具備語文考據同時又有國際觀,豈不兩全其美?

現在全世界也只有台灣還在用注音符號,不嫌落伍嗎?

反正在某些人的角度來說唸得標不標準一點都不重要,他們覺得為了求發音正確而用一些自創的發音符號去教學,導致"老馬祖"看不懂教材,是非常大逆不道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就算難兄…哦,說錯了,就算陳儀宇"兄弟"再怎麼盯著編撰人員追打,也是無濟於事的,因為這本書的主發行人是咱們偉大親愛的楊大官人

也許這本教材真像陳儀宇"兄弟"所言是「禍國殃民、毒害全台灣年輕學子的毒瘤」…說真的我也這麼覺得,但是…那本書可是有蓋官印的
就算因著這書禍了國、殃了民、毒害了無數年輕學子…
這…只要咱縣太老爺沒說話,又有誰敢更動呢?
作者: lee0931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本書發行人楊綏生縣長,你有這樣的朋友,還需要敵人嗎?

轉貼自馬祖日報

陳儀宇 發表於2014-01-25 18:25

我站出來揪出馬祖學校裡的母語教材黑暗面,如同日前喧騰一時的黑心食油一樣,會毒害到我家裡的子孫寶貝骨肉,也會影響到每一家庭裡的子女受教權的品質;假如大家都做好人,這本教材的毒瘤就會在學校裡迅速的擴散,結果禍延你我的子孫受教權被毒害。我雖然落得被人稱讚“好好先生”的虛名,硬將按下這檔事不予舉發。但我於心不安,為了馬祖的子弟教育,還是臨老尚帶槍上場,向教育局舉發,希望能夠迅速加以處理,不忍任其於校園中蔓延開來。
如果教育局近期一直不予回應,我則思考下一步舉動。因為教育之事,即是你我之事,不能濫情傷害子孫。

超連結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appleflower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已經說過用教育部的標準及相似音和羅馬拼音來標注
有些人聽不懂也沒辦法
我看得懂啊∼我覺得編的很好啊∼
有些人若是正面的建議很好,但若是其他用意我覺得很不妥
更不用說為了此事,做出有違教育文化風範失態之言行?你說是嗎?
作者: appleflower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在我看來這些人都是他的益友,好幫手啊∼
剛好知道幾位,滿優秀的∼
看到的那幾位是做事情型的人,不是愛放嘴砲的人

別那麼愛嫉妒好嗎?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拜託,誰是該協會的人,我的小孩在馬祖讀小學,沒有資格發表看法嗎?我又不認識陳老師,馬祖現在怎麼搞成這樣,不能尊重別人言論自由嗎?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請主編<賀廣義>先生站出來按照<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清楚講明白!!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愛鄉人 wrote:
拜託,誰是該協會的人,我的小孩在馬祖讀小學,沒有資格發表看法嗎?我又不認識陳老師,馬祖現在怎麼搞成這樣,不能尊重別人言論自由嗎?



挖靠,我何時變成"陳儀宇"先生了,笑死我了!!!!!
作者: appleflower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注音跟羅馬拼音及文字一起看,很OK啊!
那些都是輔助方言發音的方式
也可邊看邊唸出來,一下就明瞭

還有你哪位啊?
你當他學生,請他教你好嗎?
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應該很快就學會,不是嗎?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appleflower wrote:
注音跟羅馬拼音及文字一起看,很OK啊!

那些都是輔助方言發音的方式

也可邊看邊唸出來,一下就明瞭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1.appleflower的文章真是笑死我了
2.請主編<賀廣義>先生站出來按照<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清楚講明白!!
作者: appleflower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難兄難弟:
請別忘了,你在本話題討論第一頁
你用我的引言,在引言下寫出謊言一篇、做賊心虛等傷人尊嚴字眼
且本話題瀏覽次數已破2000人以上
是很高的點閱率
你是不是對我涉及公然侮辱了呢?
你是不是該向我道歉

我已將原始頁面留存了!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appleflower wrote:
難兄難弟:

請別忘了,你在本話題討論第一頁

你用我的引言,在引言下寫出謊言一篇、做賊心虛等傷人尊嚴字眼

且本話題瀏覽次數已破2000人以上

是很高的點閱率

你是不是對我涉及公然侮辱了呢?

你是不是該向我道歉



我已將原始頁面留存了!


1.請大家找找我文章貼在那裏???笑死我了
2.呵呵,跟<筆名>的人道歉?真是笑死我了,下輩子吧!!!
作者: appleflower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網路也是用人格權的
新聞也有報
我已說出我的聲明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appleflower wrote:
網路人格權你不懂嗎?

新聞也有報

我已說出我的聲明




1.<筆名>的人,網路人格權?自己好好做功課吧!!
2.請大家找找我文章貼在那裏???笑死我了!!!<筆名>的人,話少說,去告我啊!!!快!!!!!我怕死了!!!!
3.老話一句,請賀廣義先生站出來對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清楚講明白!!!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有誰可以好心將『齊講馬祖語120句』po上網,讓我這個道地馬祖人看有幾句不會唸(不見得要用羅馬或注音),感恩。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appleflower wrote:

難兄難弟:
請別忘了,你在本話題討論第一頁
你用我的引言,在引言下寫出謊言一篇、做賊心虛等傷人尊嚴字眼
且本話題瀏覽次數已破2000人以上
是很高的點閱率
你是不是對我涉及公然侮辱了呢?
你是不是該向我道歉

我已將原始頁面留存了!

有關難兄難弟涉及人身攻擊的文字,在appleflower用私訊向站長反映後,以予刪除。建議大家就事論事,勿人身攻擊,站長為維護本站秩序,有權刪除全部或部分文章,特此敘明如上。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appleflower wrote:
這幾位都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我猜是不是要用這種方式來”搶工作”呢?

但麻煩文教團體裡部份人的發言,請有文教氣息一點啊

對部份文教團體內的人,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到底是啥啊?



appleflower wrote:
網路也是用人格權的

新聞也有報




DEAR 站長:
1.對於是否對appleflower 人身攻擊,還有很大的空間!!不過尊重站長的決定!!但我是馬祖人,沒在怕的,呵呵!!!
2.看看appleflower 的發言!!沒憑沒據的影射<謀>幾位是協會的人來<搶工作>,又影射部分<文教團體>的人<請有氣息>及<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完全"想"避開法律問題,任何人都看得懂在說<那個團體>,包括站長也看得懂,不是嗎?這就是appleflower所謂的<網路人格權>!!在此小弟也請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處理這件事!!
3.原本的標題<直接><指名道姓>指稱"陳儀宇"批判"賀廣義"<一手遮天>太沉重!!為何可以更改題目為<"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沉重!!而不是直接刪除這個標題!!
為何還讓他<更改>的機會,望請親愛的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說明原委,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加重誹謗之嫌!!難道<在地的馬祖人>不用對陳老師一句"道歉"嗎??<改一改>就好嗎?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 敬上!!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除影射網友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涉及無事實抹黑。
appleflower並說

還有你哪位啊?
你當他學生,請他教你好嗎?
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應該很快就學會,不是嗎?
以上所述是否有就事論事,也一併請站長處理。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公共利益有關者屬『言論自由』。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難兄難弟 wrote:

原本的標題<直接><指名道姓>指稱"陳儀宇"批判"賀廣義"<一手遮天>太沉重!!為何可以更改題目為<"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沉重!!而不是直接刪除這個標題!!

因本文出現後,站長接獲當事人賀廣義老師來電,希望標題不要有他的名字,為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在不影響開版者原意下,更改為目前的標題。特此敘明如上。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admin wrote:

因本文出現後,站長接獲當事人賀廣義老師來電,希望標題不要有他的名字,為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在不影響開版者原意下,更改為目前的標題。特此敘明如上。



難兄難弟 wrote:
DEAR 站長:

1.對於是否對appleflower 人身攻擊,還有很大的空間!!不過尊重站長的決定!!但我是馬祖人,沒在怕的,呵呵!!!

2.看看appleflower 的發言!!沒憑沒據的影射<謀>幾位是協會的人來<搶工作>,又影射部分<文教團體>的人<請有氣息>及<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完全"想"避開法律問題,任何人都看得懂在說<那個團體>,包括站長也看得懂,不是嗎?這就是appleflower所謂的<網路人格權>!!在此小弟也請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處理這件事!!

3.原本的標題<直接><指名道姓>指稱"陳儀宇"批判"賀廣義"<一手遮天>太沉重!!為何可以更改題目為<"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沉重!!而不是直接刪除這個標題!!

為何還讓他<更改>的機會,望請親愛的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說明原委,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加重誹謗之嫌!!難道<在地的馬祖人>不用對陳老師一句"道歉"嗎??<改一改>就好嗎?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 敬上!!

愛鄉人 wrote:
除影射網友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涉及無事實抹黑。

appleflower並說



還有你哪位啊?

你當他學生,請他教你好嗎?

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應該很快就學會,不是嗎?

以上所述是否有就事論事,也一併請站長處理。

愛鄉人 wrote: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公共利益有關者屬『言論自由』。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DEAR 站長

1.好像還有一位當事人的感受吧,所以更改後所謂新的<標題>內容,是站長還是<在地馬祖人>編寫?望請站長"公平公正公開"說明之!!!!!

2.不好意思,關於如上我引言第二點及愛鄉人的引言第一篇,站長還沒說明我與愛鄉人的疑問及如何處置?,感覺我跟愛鄉人兩人內心對您的"公平公正公開"說法好像彼此心中有一把尺了,但不知有沒有一樣?呵呵!!

3.親愛的站長,馬資網是馬祖就好的網站之一,您又是這個網站的大家長,由衷希望站長能夠做到"手心手背"都是肉,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敬上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是這樣啦,法規還是有的,基本上的條文如下:

利用網路以文字散布不實之謠言或人身攻擊批評謾罵,會涉及前述條文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以及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

至於是公然侮辱或加重毀謗,則視散布之內容而定,倘僅為抽象之辱罵即屬公然侮辱

倘為就莫須有事件為具體之描述,即屬加重誹謗。
除刑事責任以外,另外倘使受害人之名譽受損,則受害人另可依民法之規定請求加害人回復名譽(如登報澄明或道歉)以及請求人格權受損之精神上損害賠償即所謂之慰撫金。
  
網路上以不實言語漫罵他人,屬於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拍照存證處理程序:
1. 列印網路頁面(對方所有不實言論內容),保存證據。
2. 帶證據及身分證件到附近警察局提出告訴,警察局受理之後,會製作報案筆錄,並向網路業者查詢漫罵者之真實身分。
3. 查出真實身分後,會傳換告訴人與被告再製作筆錄。
4. 警察調查完畢之後,會將全案移送地檢署調查

如果有興趣再深入了解,歡迎來地方法院的服務中心,有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作者: 愛鄉人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大家吵了半天,連江縣政府及賀老師為了地方學子是不是要上來解釋一下(繼續照教材教或是修正教材)。如果當事人都悶不吭聲,那我繳稅給政府,孩子福州話自己教,是嗎?選舉快到了,各位有孩子的家長,請審慎投你手上僅有的一票。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admin wrote:

因本文出現後,站長接獲當事人賀廣義老師來電,希望標題不要有他的名字,為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在不影響開版者原意下,更改為目前的標題。特此敘明如上。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賀老師的努力及任勞任怨大家都看的見,為了讓賀老師專心致力研究<馬祖母語>現在的賀老師暫時沒有在介壽國中小<授課>而借調其他單位,薪資照領,讓賀老師無後顧之憂,<馬祖>政府機關並在原學校新增一位<代課老師>,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代課老師的年薪事小,<只因>教育研究是無價的,我覺得<馬祖>政府機關真的很<力挺>賀老師,<借調>在台灣除非中央政府徵召,否則很少學校會多花人事成本不是嗎?更如上引言本站站長對你的<呵護>,為了你,站長<親自>把標題改掉,這都代表賀老師的"重要性",所以賀老師是否抽空能夠為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明之,大家一起討論,而讓我們馬祖下一代更美好!!
作者: 宇陽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難兄難弟」說的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
「難兄難弟」陳老先生哪來的這些錢?你聽誰說的?叫發錢單位搬過去送給你好了,有本事自己跑去拿。
7,80萬,這樣一份工作可以不用做太久,照你老瞎扯的數目,做一年足夠抵10年,看來「難兄難弟」已經到了老眼昏花地步。
你這樣亂打口水戰?指鹿為馬,有何憑據?不怕被人告?
你眼中只有錢錢錢,還是錢?他是不是沒討好你,沒替你拿編教材費?強迫業務執行人接受,只是這件小事你就氣急敗壞。
這幾年馬祖文教單位已經待陳儀宇不薄,可以去馬報搜尋或調閱補助經費,光去年就耗資讓他辦了2場活動。
難兄難弟這麼想錢,你年紀不小了,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惡意鬥爭,難道不知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不會寫各種計畫寄去中央各單位要錢看看?不然趕快去找立委爭取,很快就輕鬆接案,給鄉親的觀感也會有所改善。
唉!馬祖資訊網的水準就接連被「難兄難弟」這種人拖下水。悲哀!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宇陽 wrote:
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

「難兄難弟」陳老先生哪來的這些錢?你聽誰說的?亂打口水戰?有何憑據?不怕被人告?

你眼中只有錢錢錢,還是錢?他是不是得罪你,沒替你拿編教材費?強迫他人接受。

文教單位已經待陳儀宇不薄,耗資讓他辦了2場活動。

難兄難弟這麼想要錢,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你不會去各單位要錢看看?

馬祖資訊網的水準就被「難兄難弟」這種人拖下水。悲哀!


DEAR 站長
難兄難弟這麼想要錢,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你不會去各單位要錢看看?

呵呵 ,這句話樓上有甚麼證據?我<難兄難弟>又跟誰要錢?又影射我<難兄難弟>是陳老先生?請樓上具體說明,拿出證據!!如果沒有??就是觸及人身攻擊及加重誹謗之嫌,望請親愛的站長"公平公正公開"處理之!! 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敬上
作者: 海狂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上面那幾句其實並不構成公然污辱,不是什麼都可以扯上法律

有疑問的部份,可以把「整串文章完整討論內容」來法院的服務中心問問看,免費的,我們也不會嫌麻煩,畢竟我們本來就是公務單位,為民服務是理所當然的
作者: 難兄難弟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海狂 wrote:
…上面那幾句其實並不構成公然污辱,不是什麼都可以扯上法律



有疑問的部份,可以把「整串文章完整討論內容」來法院的服務中心問問看,免費的,我們也不會嫌麻煩,畢竟我們本來就是公務單位,為民服務是理所當然的


海狂大哥!!
過年要到了,跟你老人家拜個年!!跟你說聲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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