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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沈重! | |
作者: appleflower < > | 發表時間: 2014-01-26 |
這幾位都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我猜是不是要用這種方式來”搶工作”呢? 是否想用這種方式讓自己來做嗎?只有你們才是專家嗎? 但不管是誰,我們方言就是無法用注音符號完全表達 唸出來的方言就是跟寫出來字就是無法完全一樣 但麻煩文教團體裡部份人的發言,請有文教氣息一點啊 看了好幾篇......嘖嘖嘖! 對部份文教團體內的人,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到底是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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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說真的啦,乾脆用羅馬拼音去讀好了,既具備語文考據同時又有國際觀,豈不兩全其美? 現在全世界也只有台灣還在用注音符號,不嫌落伍嗎? 反正在某些人的角度來說唸得標不標準一點都不重要,他們覺得為了求發音正確而用一些自創的發音符號去教學,導致"老馬祖"看不懂教材,是非常大逆不道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就算難兄…哦,說錯了,就算陳儀宇"兄弟"再怎麼盯著編撰人員追打,也是無濟於事的,因為這本書的主發行人是咱們偉大親愛的楊大官人 也許這本教材真像陳儀宇"兄弟"所言是「禍國殃民、毒害全台灣年輕學子的毒瘤」…說真的我也這麼覺得,但是…那本書可是有蓋官印的 就算因著這書禍了國、殃了民、毒害了無數年輕學子… 這…只要咱縣太老爺沒說話,又有誰敢更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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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e0931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本書發行人楊綏生縣長,你有這樣的朋友,還需要敵人嗎? 轉貼自馬祖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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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pleflower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已經說過用教育部的標準及相似音和羅馬拼音來標注 有些人聽不懂也沒辦法 我看得懂啊∼我覺得編的很好啊∼ 有些人若是正面的建議很好,但若是其他用意我覺得很不妥 更不用說為了此事,做出有違教育文化風範失態之言行?你說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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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pleflower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在我看來這些人都是他的益友,好幫手啊∼ 剛好知道幾位,滿優秀的∼ 看到的那幾位是做事情型的人,不是愛放嘴砲的人 別那麼愛嫉妒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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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鄉人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拜託,誰是該協會的人,我的小孩在馬祖讀小學,沒有資格發表看法嗎?我又不認識陳老師,馬祖現在怎麼搞成這樣,不能尊重別人言論自由嗎? | |
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請主編<賀廣義>先生站出來按照<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清楚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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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愛鄉人 wrote: 挖靠,我何時變成"陳儀宇"先生了,笑死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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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pleflower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注音跟羅馬拼音及文字一起看,很OK啊! 那些都是輔助方言發音的方式 也可邊看邊唸出來,一下就明瞭 還有你哪位啊? 你當他學生,請他教你好嗎? 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應該很快就學會,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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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appleflower wrote: 1.appleflower的文章真是笑死我了 2.請主編<賀廣義>先生站出來按照<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清楚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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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pleflower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難兄難弟: 請別忘了,你在本話題討論第一頁 你用我的引言,在引言下寫出謊言一篇、做賊心虛等傷人尊嚴字眼 且本話題瀏覽次數已破2000人以上 是很高的點閱率 你是不是對我涉及公然侮辱了呢? 你是不是該向我道歉 我已將原始頁面留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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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appleflower wrote: 1.請大家找找我文章貼在那裏???笑死我了 2.呵呵,跟<筆名>的人道歉?真是笑死我了,下輩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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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pleflower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網路也是用人格權的 新聞也有報 我已說出我的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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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appleflower wrote: 1.<筆名>的人,網路人格權?自己好好做功課吧!! 2.請大家找找我文章貼在那裏???笑死我了!!!<筆名>的人,話少說,去告我啊!!!快!!!!!我怕死了!!!! 3.老話一句,請賀廣義先生站出來對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清楚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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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鄉人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有誰可以好心將『齊講馬祖語120句』po上網,讓我這個道地馬祖人看有幾句不會唸(不見得要用羅馬或注音),感恩。 | |
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appleflower wrote: 有關難兄難弟涉及人身攻擊的文字,在appleflower用私訊向站長反映後,以予刪除。建議大家就事論事,勿人身攻擊,站長為維護本站秩序,有權刪除全部或部分文章,特此敘明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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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7 |
appleflower wrote: appleflower wrote: DEAR 站長: 1.對於是否對appleflower 人身攻擊,還有很大的空間!!不過尊重站長的決定!!但我是馬祖人,沒在怕的,呵呵!!! 2.看看appleflower 的發言!!沒憑沒據的影射<謀>幾位是協會的人來<搶工作>,又影射部分<文教團體>的人<請有氣息>及<作風覺得非常誇張>,完全"想"避開法律問題,任何人都看得懂在說<那個團體>,包括站長也看得懂,不是嗎?這就是appleflower所謂的<網路人格權>!!在此小弟也請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處理這件事!! 3.原本的標題<直接><指名道姓>指稱"陳儀宇"批判"賀廣義"<一手遮天>太沉重!!為何可以更改題目為<"陳儀宇"批判"齊講馬祖語120句">"用辭"太沉重!!而不是直接刪除這個標題!! 為何還讓他<更改>的機會,望請親愛的站長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說明原委,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加重誹謗之嫌!!難道<在地的馬祖人>不用對陳老師一句"道歉"嗎??<改一改>就好嗎?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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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鄉人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除影射網友是同一個協會的人,涉及無事實抹黑。 appleflower並說 還有你哪位啊? 你當他學生,請他教你好嗎? 相信以你的聰明才智,應該很快就學會,不是嗎? 以上所述是否有就事論事,也一併請站長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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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鄉人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公共利益有關者屬『言論自由』。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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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難兄難弟 wrote: 因本文出現後,站長接獲當事人賀廣義老師來電,希望標題不要有他的名字,為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在不影響開版者原意下,更改為目前的標題。特此敘明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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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admin wrote: 難兄難弟 wrote: 愛鄉人 wrote: 愛鄉人 wrote: DEAR 站長 1.好像還有一位當事人的感受吧,所以更改後所謂新的<標題>內容,是站長還是<在地馬祖人>編寫?望請站長"公平公正公開"說明之!!!!! 2.不好意思,關於如上我引言第二點及愛鄉人的引言第一篇,站長還沒說明我與愛鄉人的疑問及如何處置?,感覺我跟愛鄉人兩人內心對您的"公平公正公開"說法好像彼此心中有一把尺了,但不知有沒有一樣?呵呵!! 3.親愛的站長,馬資網是馬祖就好的網站之一,您又是這個網站的大家長,由衷希望站長能夠做到"手心手背"都是肉,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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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是這樣啦,法規還是有的,基本上的條文如下: 利用網路以文字散布不實之謠言或人身攻擊批評謾罵,會涉及前述條文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以及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 至於是公然侮辱或加重毀謗,則視散布之內容而定,倘僅為抽象之辱罵即屬公然侮辱 倘為就莫須有事件為具體之描述,即屬加重誹謗。 除刑事責任以外,另外倘使受害人之名譽受損,則受害人另可依民法之規定請求加害人回復名譽(如登報澄明或道歉)以及請求人格權受損之精神上損害賠償即所謂之慰撫金。 網路上以不實言語漫罵他人,屬於觸犯刑法的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拍照存證處理程序: 1. 列印網路頁面(對方所有不實言論內容),保存證據。 2. 帶證據及身分證件到附近警察局提出告訴,警察局受理之後,會製作報案筆錄,並向網路業者查詢漫罵者之真實身分。 3. 查出真實身分後,會傳換告訴人與被告再製作筆錄。 4. 警察調查完畢之後,會將全案移送地檢署調查 如果有興趣再深入了解,歡迎來地方法院的服務中心,有提供免費諮詢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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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鄉人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大家吵了半天,連江縣政府及賀老師為了地方學子是不是要上來解釋一下(繼續照教材教或是修正教材)。如果當事人都悶不吭聲,那我繳稅給政府,孩子福州話自己教,是嗎?選舉快到了,各位有孩子的家長,請審慎投你手上僅有的一票。 | |
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admin wrote: 賀老師的努力及任勞任怨大家都看的見,為了讓賀老師專心致力研究<馬祖母語>現在的賀老師暫時沒有在介壽國中小<授課>而借調其他單位,薪資照領,讓賀老師無後顧之憂,<馬祖>政府機關並在原學校新增一位<代課老師>,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代課老師的年薪事小,<只因>教育研究是無價的,我覺得<馬祖>政府機關真的很<力挺>賀老師,<借調>在台灣除非中央政府徵召,否則很少學校會多花人事成本不是嗎?更如上引言本站站長對你的<呵護>,為了你,站長<親自>把標題改掉,這都代表賀老師的"重要性",所以賀老師是否抽空能夠為圖片<注音符號>拼音說明之,大家一起討論,而讓我們馬祖下一代更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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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宇陽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難兄難弟」說的一年就多花7,80萬十年就7,800萬, 「難兄難弟」陳老先生哪來的這些錢?你聽誰說的?叫發錢單位搬過去送給你好了,有本事自己跑去拿。 7,80萬,這樣一份工作可以不用做太久,照你老瞎扯的數目,做一年足夠抵10年,看來「難兄難弟」已經到了老眼昏花地步。 你這樣亂打口水戰?指鹿為馬,有何憑據?不怕被人告? 你眼中只有錢錢錢,還是錢?他是不是沒討好你,沒替你拿編教材費?強迫業務執行人接受,只是這件小事你就氣急敗壞。 這幾年馬祖文教單位已經待陳儀宇不薄,可以去馬報搜尋或調閱補助經費,光去年就耗資讓他辦了2場活動。 難兄難弟這麼想錢,你年紀不小了,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惡意鬥爭,難道不知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不會寫各種計畫寄去中央各單位要錢看看?不然趕快去找立委爭取,很快就輕鬆接案,給鄉親的觀感也會有所改善。 唉!馬祖資訊網的水準就接連被「難兄難弟」這種人拖下水。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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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宇陽 wrote: DEAR 站長 難兄難弟這麼想要錢,吃飽太閒在網路亂指控,社會賺錢機會很多,你不會去各單位要錢看看? 呵呵 ,這句話樓上有甚麼證據?我<難兄難弟>又跟誰要錢?又影射我<難兄難弟>是陳老先生?請樓上具體說明,拿出證據!!如果沒有??就是觸及人身攻擊及加重誹謗之嫌,望請親愛的站長"公平公正公開"處理之!! 以上報告!! 難兄難弟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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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狂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上面那幾句其實並不構成公然污辱,不是什麼都可以扯上法律 有疑問的部份,可以把「整串文章完整討論內容」來法院的服務中心問問看,免費的,我們也不會嫌麻煩,畢竟我們本來就是公務單位,為民服務是理所當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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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難兄難弟 < > | 發表時間: 2014-01-28 |
海狂 wrote: 海狂大哥!! 過年要到了,跟你老人家拜個年!!跟你說聲新年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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