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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連 臨時牌都沒有 在路上趴趴走 警察不管嗎? | |
作者: 劉正鈞 < > | 發表時間: 2012-03-05 |
從 上個月228 連假 就在介壽村發現 還在馬館處 看到 最近沒繫安全帶 不是抓粉凶 這沒牌到處跑 警察大人 管一下吧 還有介壽停車場 夜間收費 如需 月租 請至交通局辦理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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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51 < > | 發表時間: 2012-03-05 |
說不定他在辦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11款離島地區交通工具免稅2400CC以下,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2400CC 好像符合比較有錢的人的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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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ss5204444 < > | 發表時間: 2012-03-05 |
若看到未懸掛車牌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行駛,有可能是故意不掛,預謀犯罪,也有可能是剛被臨檢時,被拆牌但,不管如何,檢舉是一定要的啦。 政府到底怎麼了,怎麼都保護這些鑽法律漏洞的(車主把車停在停車格是在賣車嘛?沒懸掛車牌唷)佔用屬於大家停車ㄉ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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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正鈞 < > | 發表時間: 2012-03-06 |
應該是新車 還是大辣辣的 免費停在 介壽停車場 沒車牌 也不知道誰的 | |
作者: 害羞的瘋婆子 < > | 發表時間: 2012-03-06 |
依照片看起來,是停在停車場照的,怎麼看不出是像主題說的正在路上趴趴走呢?既然不是行駛於道路上,叫警察要怎麼取締呢?要依什麼法條來開單呢?至於他何時開上路,相信警察局也沒那麼多警力可以安排專人24小時埋伏這等的「重大案件」,等他一開上路就開單吧,如果真的有看到沒掛大牌的車開在路上,現在是全民監督的時代,我們可以馬上打110報案檢舉呀。 | |
作者: kiss5204444 < > | 發表時間: 2012-03-06 |
害羞的瘋婆子 wrote: 發文者劉先生說:「從 上個月228 連假 就在介壽村發現 還在馬館(應為"管")處 看到」 在介壽村看到,又在馬管處(位於仁愛村)看到, 如果發文者所言為實,那確實可判斷有「路上趴趴走」的事實, 若是經拖吊車拖拉二地,也與常情不合。 是有人證,而沒物證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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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ss5204444 < > | 發表時間: 2012-03-07 |
有車牌的歸警察管(包括拖吊) 沒車牌的歸誰管(法條來看7日後無車主出面不用開單強制拖吊) 如果沒大牌的機車或汽車長期佔用公共空間 該怎麼處理阿!?疑似贓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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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話之鳥 < > | 發表時間: 2012-03-07 |
個人認為沒有車牌的車子沒有行駛中的話... 應該是看停在那侵犯到誰的權益... 首先... 這車子停在"停車場"... 當然是"停車場"提出才有可能... 不然沒牌的車子停在"他自己家"... 你也要警察衝上去狠狠的上去幾張? 更何況... 車子怎麼進到停車場的... 有無行駛進去...還是故障被推進去... 或是載進去.... 法律禁止"類推"...不能說合理懷疑他是自己開過去... 就要警察去開他單...如果有菜鳥警察不明事理, 衝動開上那張單...也許他就要被處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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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正鈞 < > | 發表時間: 2012-03-08 |
7日 早上7點 15分左右吧 有東西忘了 進停車場 剛好看到警車 從停車場出來 車子已經停放 至少3天了 沒人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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