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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採購責任不應推給新進同仁或約僱人員 | |
作者: 怨天尤人 < > | 發表時間: 2012-03-03 |
一、報載:「某一級單位有鑑於局內各課室採購案件甚多,為確立各項採購制度化、系統化與專業化,並因應新年度開始及新進同仁,特辦理「政府採購法概論暨實務」研討講習。講師邀請到縣府工務局技正陳忠義(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及進階資格)」。 二、縣府一級單位讓新進同仁接受政府採購法概念立意很好,但採購法並非上一、二次課就可以上手的,讓這些人一下子就去負責政府採購,可能會有很大的問題,前幾年報紙登過,縣政府每一個單位都要派一個人以上參加政府採購採購法受訓,經過考試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證照以後專辦政府採購,連江縣政府如此規劃,恐怕也是經過長年受到司法及審計單位教訓來經驗累積不得不做的措施。 三、若人力無法負荷或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證照人員離職,理應儘速輔導總務單位或比較適合人選接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證照,千萬不要把採購責任推給沒有採購專業證照的新進或約僱人員,如此實在太殘忍了。 四、該單位所謂:「為確立各項採購制度化、系統化與專業化」應該是空話,上課一、二小時就有如此能耐嗎,採購人員取得證照後不經過3-5年實務歷練恐怕還要不時請教經驗更豐富等專業採購人員呢,主事者應瞭解上述各點概念,才不會讓沒證照又要負責採購的新進或約僱人員經常上法院說明。 以下為馬祖日報社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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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eve < > | 發表時間: 2012-03-03 |
應該是空話,上課一、二小時就有如此能耐嗎,採購人員取得證照後不經過3-5年實務歷練恐怕還要不時請教經驗更豐富等專業採購人員呢,主事者應瞭解上述各點概念,才不會讓沒證照又要負責採購的新進或約僱人員經常上法院說明。 有時虛心請教相關採購人員的時候,還會被給臉色~~ 一副事不關己的感覺!! 這讓原本有自己業務但又要接採購的人員相當地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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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stin < > | 發表時間: 2012-03-03 |
想當初在公部門服務的時候,幾天幾天就來一張有關採購法的公文,不是專門負責採購的人,誰搞的懂?建議縣政府應成立發包中心,如此,也可減輕基層公職人員的工作量。 | |
作者: 尚未啟用 < > | 發表時間: 2012-03-04 |
採購作業分為「採購程序」及「實質履約」 一般大家所學的也是「實質履約」方面的專業知識 因此,台灣很多機關都有專責單位辦理「採購程序」 完成發包作業後,履約由業務單位單位負責(發揮專長) 畢竟採購法令及相關函釋例真的很多(幾乎都在解釋程序) 且所謂程序就是要按部就班來 一個步驟若因不懂而錯誤,往往都是很難在去彌補,也容易造人質疑 馬祖地區也不是如樓上所說都將採購工作給新人做 我就有看過很多人老鳥在辦 只是真的是縣府制度出問題了,為什麼不把這「採購程序」集中 反而分散到所有業務單位,浪費業務單位專業人力資源於採購程序上 也有可能因為不甚了解程序,而背負不必要的風險 在台灣,廠商都比審計單位或工程會更狠, 只是馬祖當地廠商都很善良,且都可以體諒 若真的有廠商認真起來找招標文件或採購程序的漏洞 我看到時候政府單位就要賠慘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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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離島居民 < > | 發表時間: 2012-03-06 |
樓上啟用弟兄您說的很對 馬祖就是太過於善良,才會有一些『官』自以為.... 是專業主管??不是 是專業人才??不是 『乎弄』的專業口才,到是真的 去年,就已經提過,『專門單位』統一採購,『業務單位』分配發包管理 結果,人家當你是放屁 哈哈哈,一笑自知 馬祖人善良到可憐,走到哪都是,面子面子,人情人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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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dro < > | 發表時間: 2012-03-06 |
在不考慮機關主官管和承辦人蓄意搞鬼下 採購案件最不會出問題的階段其實就是開標階段。 一般被檢調約談或法辦,問題大多是招標文件草擬和履約和驗收階段. 開標沒有想像那麼難,縣政府大可以每年編列預算,以勞務外包方式,請有資格的廠商在馬祖開課,輔導新進員工和現職員工取得採購人員證照,除有利於將來的工作, 也算是員工不錯的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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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尚未啟用 < > | 發表時間: 2012-03-06 |
就我所知開標、審標(含評選)、決標階段是「採購程序」最難的部分 所有的情況幾乎都要現場判斷 試問,若廠商所提出之押標金為「銀行開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 我相信馬祖很多承辦人可能都不太會審查 因為平常最常看到的是以現金(收據)、支票或設定質權之銀行定存單繳納押標金 其實履約過程真正涉及法令的部份不多 雙方要依契約約定履約 且「採購契約要項」也只是個行政規則(檢調不能以此辦人) 在訂定招標文件時要注意委託設計之顧問公司 是否有將工程會頒訂之施工綱要規範整份抄進要招標之契約內 很多規範在馬祖不能用 若真的被其他監督單位查到 為避免所謂圖利廠商罪責(刑責) 就只能把廠商往死裡逼(最後可能需要履約調解) 以求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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