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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臺馬輪性侵案 連江縣府無人出來對大眾道歉 可恥 | |
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2-02-17 |
海巡署又要模糊吃案 海巡署長該下台了 臺馬輪上發生的 明明是性侵重大刑案變成猥褻小罪犯 強制脫褲強姦變成個人失控行為 縣交通局 連江航業 新華公司 還有縣府其他單位牽連到本案尚有許多責任要釐清 筆者觀察 連江縣府是否配合海巡署演出? 是否朝私了吃案大事化小方向低調前進? 外界拭目以待了 至今 連江縣一群公務員竟無人出來向旅客及縣民道歉 馬祖蒙羞 桃花源蒙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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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鬼東 < > | 發表時間: 2012-02-17 |
馬報上面都有。 http://www.matsu-news.gov.tw/ 臺馬輪女乘客海上遭性侵案進入司法程序 【本報訊】針對媒體報導,交通船臺馬輪女乘客海上遭性侵案件,縣長楊綏生表示高度關切,對於受害者深表遺憾,提醒婦女朋友出外一定要提高警覺,並痛斥涉案人的個人不當行為,造成被害者身心受傷。縣長在11日得知船長通報後,12日即要求委託經營者新華公司與縣府交通局研商,進行船務安全檢討改善,提升婦女乘客的安全保障,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連江縣政府指出,案發當日,船長知悉整起案件後隨即報警處理,11日晚間9點多臺馬輪駛抵基隆港,林男被基隆海巡隊偵緝組2名組員帶回偵訊,受害女子由基隆市警察局婦幼隊協助調查。檢方指示基隆海巡隊偵緝組、婦幼隊採集2人檢體,調閱船上監視器畫面;檢方複訊後認定林男涉案,依妨害性自主罪諭令10萬元交保。 整起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交由檢調偵辦,對於詳細的案發過程,基於保護當事人隱私,及避免造成二度傷害,連江縣政府表示,不再描述案由。 由於交通船係屬開放空間,在安全上的顧慮,臺馬輪船上現階段提供旅客安全措施服務,包括婦女專區,位於經濟二艙,提供單身女性旅客使用;而婦女專區設在服務台對面,距離約3-5公尺,服務台均有專人留守,開航後24小時人員值勤,以因應突發事故;全船共有28個監視器鏡頭,掌握安全動態,並設有19處電子巡邏點,其中每一個客艙內部至少有一個巡邏點,服務人員定時巡邏。 現階段臺馬輪的監視系統管線配置,若要進行變更,技術上較為困難,為此,縣長楊綏生則表示,事發後,12日已請交通監督單位及新華公司應慎重處理旅客安全問題,在人員巡邏部分,原先採一小時巡邏一次,增加巡邏密度及其他管制方法,目前巡邏改為10時至6時加強每半小時巡邏一次,增加密度來保障乘客安全問題;縣長楊綏生亦指出,新臺馬輪的設置規劃上,在婦女專區的設計亦作出大幅調整,監視器設置將更加嚴密,考量通盤提升安全周延性。 此外,新華公司表示,未來加強監督在開航後,若發現旅客有飲酒、酒醉或情緒不穩之情況,事務部也會特別注意旅客動向,航程全程加強該等旅客的觀察,而旅客購票時,若發現有舉止輕浮、酒醉,或是團體群眾行為放縱時,將此類旅客安置經濟五艙,而未來經濟五艙區不再安置女性旅客,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另外,連江縣政府關心被害人情形,亦呼籲旅客出門在外,應多加留意周遭環境,提高警覺性,婦女盡量結伴同行,與鄰座女性友人互相照應,避免讓歹徒有機可趁之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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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2-02-17 |
楊縣長推的乾乾淨淨 無一絲愧疚 馬祖官僚沒有人性和擔當的這般德性 可悲啊 臺馬輪上一再發生性騷擾事件 馬祖論壇上議論紛紛 縣政府毫不在意 筆者見了馬報新聞 啼笑皆非 “縣長楊綏生表示高度關切”是什麼意思? 楊縣長根本不重視婦女同胞 男性沙文主義可見一斑 羞愧嗎 連江縣臺馬輪馬幫橫行 縣長包庇不以為意 看來有必要請出廉政署來整治縣府一本糊塗帳才行了 針對媒體報導,交通船臺馬輪女乘客海上遭性侵案件,縣長楊綏生表示高度關切,對於受害者深表遺憾,提醒婦女朋友出外一定要提高警覺,並痛斥涉案人的個人不當行為,造成被害者身心受傷。 楊縣長在處理本案的無能無知無德表現 令人髮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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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手拍 < > | 發表時間: 2012-02-17 |
〈海巡進行曲〉 波濤洶湧,烈日當空,海巡尖兵,執法先鋒。 海上攔截,岸際封鎖,內陸查緝不放鬆。 洋巡岸巡,密切協同,雷達哨所,嚴密監控。 情蒐整合,指揮靈通,保我海防無漏洞。 波濤洶湧,月正當中,御風破浪,化身巨龍。 不畏暴雨,那怕寒風,我以海巡人為榮。 ------------------------------------ 該員手指真靈通,可恥!! 報載:『總局業已將林員記一大過懲處並調離馬祖服務地區』 性侵女子的海巡隊員,只有調職? 結果仍然繼續領用人民的血汗納稅錢? 人民辛苦工作繳的稅金,結果要付給性侵女子的公職人員? 那百姓的辛勞還真可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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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2-02-17 |
臺馬輪的性侵案其實就是強姦案 海巡署說是猥褻不是性侵不提強姦 馬祖官方言論說旅客要自己注意安全 真是荒唐 “縣長楊綏生表示高度關切,對於受害者深表遺憾,提醒婦女朋友出外一定要提高警覺,並痛斥涉案人的個人不當行為” 筆者強調臺馬輪屢屢發生性變態騷擾良家婦女 縣長與相關單位首長們卻不以為意 今日發生性侵重大刑案 公務員掉以輕心真是罪魁禍首 目前連江縣府上下仿佛置身事外置之不顧 十足理直氣壯態度: 我們沒辦法管束強姦犯 強姦犯和受害者都不是馬祖鄉親 法律會法辦壞人 臺馬輪也是受害者 楊縣長和縣交通局劉局長、連江航業曹董、新華航運馮董、縣議會陳議長 五個馬祖官商大哥哥都被綁在一塊了 全都是被害人啊? 倒楣啊 由此看來 五個馬祖官商未來也不排除可能 還是要向被害旅客和犯罪加害人求償 被害人 “理由是被強姦為何不大聲呼救呢” 加害人 “害到馬祖臺馬輪淪為犯罪現場、為何不下船再強姦呢” 作案弄髒了臺馬輪 馬祖觀光從此不再清白 連江縣府其實是本案最大受害者呢 冤枉啊 可憐啊 馬祖公務員都是鄉下善良人 真的倒楣啊 為何金門澎湖都沒有人犯案 馬祖和臺馬輪都真不幸 碰到海巡官兵強姦旅客 衰啊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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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pectator < > | 發表時間: 2012-02-19 |
討論問題的焦點,應落實於問題真相的本身,以及後續的處理與改善的具體措施,利用悲劇事件的弱勢印象無限上綱為謾罵特定對象、特定政府人士的作法,除了只是鼓動民粹式的意象外,並不能夠真正有助於問題的解決,不是社會問題解決所需要的,更不是對於人民有實際幫助的。 從保護規範所擬保護的背景事態,從法規目的論的角度,楊縣長及縣府團隊是積極的在處置本事件,是盡其職責的。我們都同樣的義憤填膺於本案發生的令人髮指,我們都有更多的改善意見要提供於縣府團隊,但不能因而失去客觀,不可因而失去公正,公道應該還給楊縣長及努力的縣府同仁。 悲劇案件的發生,令人憤慨與不捨,但集思廣益地針對問題本身予以瞭解與討論,毋寧才是對於整體社會價值具有提升意義的方向,若捨此不談,而只是使用粗魯的字眼辱罵他人,不只對於問題的解決毫無正面價值,且模糊焦點,更不會令人支持與贊同,而失焦的背後,是高談闊論的口水贏過了事件問題如何解決的終極目的,是人民盡輸的結局,偏離公共議題的無限上綱轉為攻擊謾罵特定政治人士,這是台灣政經路程上過去多年來為人詬病的現象,這個錯誤的現象,馬祖不應該學習,要避而遠之。我們要的是誠實踏實的去處理問題與解決問題,要的是真正的對於維護人民權益有實際上的方案與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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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鹿角梧桐 < > | 發表時間: 2012-02-19 |
客船管理規則 第一一章 船上秩序 第158條 乘客在船上,應接受船長之指導,遵守船上秩序。 第159條 乘客在船上不得酗酒、賭博或其他不法行為,如有故違,船長有制止之權,不服從制止者,船長得強制執行,並得邀請其他乘客予以作證。 第160條 乘客在船上遇有結婚、生育、死亡、失蹤或傷害時,船長應將其事實經過,記載於記事簿上,並簽發證明書。 第161條 船上禁止乘客進入之處所及不可接近或觸摸之設備,應有顯明之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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