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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道路修補頻繁,路面坑坑洞洞,變成騎士殺手
作者: 芷彤 < > 發表時間: 2011-11-10
公路法,道路施工時,人孔蓋需低於路面十公分、回填後與路面高低差不得超過零點六公分,以確保用路人安全。

中華電信、台電、自來水公司等各管線施工單位,如果違反此一規定者,將依法處以三至十五萬元罰款,且三日內未改善者,還可連續罰款。

現有路面品質太差,危害民眾行的安全公路法第七十二條,只有消防用的孔蓋排除在外,也一併要求地方的市區道路,採同一標準


國賠事小,人命關天,路面坑洞不只騎士容易因此摔傷,有時汽車見到前有坑洞,臨時轉向閃躲,造成意外,而且汽車常走在坑坑洞洞的道路上,輪胎易磨損、零件也容易損耗

公家機關非得要鬧出人命才願意將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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