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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曹爾忠邀集地政司及地政事務所 為馬祖土地問題釐清架構
作者: 阿薩姆紅茶 < > 發表時間: 2011-10-13
有朋友撰寫馬祖土地爭議的相關研究論文,
在網路上發現如下這些資料
有人可以提供建議
告知曹立委協調的結果嗎
或是有很多是歷史的陳年窠臼....

期待大家討論,提供資料,謝謝



關於馬祖民眾最關心的土地總登記乙事,曹爾忠在內政委員會多次質詢內政部,希望馬祖土地問題能成立專案小組循專案辦理,今(5)日內政部地政司長羅光宗依曹委員質詢事項辦理,就增進馬祖地區辦理土地總登記工作效率乙案,邀集內政部地政司同仁及連江縣政府地政事務所朱林盛課長前來國會辦公室向曹委員提出報告,會中並做出以下四項結論:

一.曹爾忠重申,堅持金馬安輔條例之前所有馬祖鄉親土地申請案件應適用金馬安輔條例並依其辦理之。
二.針對金馬安輔條例第十四條條文內容,國防部既為佔用機關,理應不能提出異議,要求連江縣政府應就其申請案件全數駁回。
三.金馬安輔條例為土地法之特別法,應該先由民眾申請登記完後,其餘土地才收歸國有。
四.連江縣政府應針對金馬安輔條例登記期間,委辦公司有無遺失民眾登記申請案件,就其釐清責任後妥善處理之。

曹爾忠表示,國防部對於土地問題主張用修法方式進行處理,但現在問題癥結在於金馬安輔條例法條的適用,主管機關無法依法執行,造成民眾的權益受損,所以提出以上幾點先行撥清架構,希望內政部帶回做適當處理,給馬祖鄉親一個合理的交代。
作者: sniper < > 發表時間: 2011-10-14
馬報未披露該報導,曹立委辦公室亦未發佈是項訊息。具體辦法內容為

何???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1-10-14
土地問題是馬祖鄉親心裡的痛,本人不管受到如何的批評,我都要把真相說出來。
回想83年安輔條例通過的時候,人民申請土地測量的案件有那一件有經過安輔條例審查的,答案是沒有。不但沒有,這些地政官員還將人民申請營區內的農地擅自撤銷不發地籍圖結案,種下了今日如此多的的糾爭,不是嗎?這是挾威權時代的餘威來做事,只讓人民測量「墓地」馬祖鄉親都看在眼裡,這是事實,不是嗎?

當99年1月11日內政部召開「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相關問題」專案小組會議,結論:「安輔條例增訂第14條之1公布施行前(83年5月13日前)已提出土地總登記測量申請,而於該條文公布施行期間登記處理程序尚未終結之案件,衡諸立法目的、體系解釋及平等原則,應有安輔條例之適用,不因其後該條例之廢止(87年6月26日)而受影響」。地政機關清查說有1955件符合條件,但只通知了119件,您說效率在那裡呢?

當司法裁判說,安輔條例申請歸還或取得所有權的案件必先經指界測量後始能辦理,故於申請人提出測量之申請時即應認申請人併有申請土地登記之意思,又申請人雖於安輔條例第14條之1 修正前提出測量之申請,然既於該條例廢止前仍由地政機關受理在案者,基於有效救濟權利擴大解決紛爭之法理,應認仍有該條例之適用。地政事務所有做有理我們馬祖鄉親嗎?

當人民申請土地登記案件,遭地政事務所駁回時,地政事務所人員有了解一下案情,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給人民陳述意見的機會嗎?也是沒有。

當訴願撤銷原處分的申請案件,已經有拘束地政事務所的效力,地政事務所還可以同一理由駁回人民的申請嗎?這樣訴願決定書不就形同具文,縣政不就被駕空了嗎?人民還有什麼期待。

筆者知道曹委員為馬祖做了很多事。但是縣政執行無力也是事實。土地登記歸地政事務所主管,法律都完備了。但是,地政事務所都不理會,這個地政事務所的主任領導無方,愛積壓公文,有時還溜班,這都是事實,我們馬祖鄉親還能期待一個月領10萬薪水,做不到1萬塊事情的人把祖先的地討回來嗎?建議楊縣長十二月快到了,給她吃個「丙」,再將她撤換。
作者: 白彥 < > 發表時間: 2011-10-14
下列資料供網大們參閱

曹委員爾忠:第三個議題,這是最困難的,我們就從最困難的土地問題著手,解決我們多年的民怨。其實馬祖在民國64年時,第一次辦理土地登記,當時的登記土地只有耕地、建地、村落內雜項用地,登記的數字只有十分一,所以並沒有開放所有的土地給民眾登記,而且登記後出現幾個錯誤:第一很多部隊,甚至政府,包括國軍中央駐馬單位、戰地政務的縣政府及所屬都誤登;第二就是我剛才講的,只登記十分之一,並沒有開放所有的土地,只要有軍中占用的都不准登記。所以我在進入立法院之後,民國83年,我在金馬安輔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第十四條之一的第一項,就是針對64年、65年已經登記的這十分之一土地有錯誤的部分。其次,我全面開放64年、65年未登記的這十分之九的土地給民眾,發還民眾登記,一直到金馬安輔條例適用廢止為止,但是中間有一些落差,包括執行單位的誤用法律,甚至沒有依照法律規定來執行,所以產生了最大的怨對我在立法院多次質詢,在吳院長的支持之下,去年我們正式成立了行政院的專案小組,由薛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主席,連續開了兩次會議,今年1月11日有一個正式的解釋,亦即在金馬安輔條例適用之前,所有登記的土地是可以適用金馬安輔條例的。另外,立法院在6月份也通過了,而且總統在6月20日公布了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四項的修正,所以我們應該藉此機會,利用現有的法律,而且通過的,預備訂定的返還辦法,一次來解決。院長,內政部在訂定這個辦法,我們千拜託萬拜託,竟然拿不到這個土地的辦法的草案。你們要解決馬祖的問題,如果不能切合馬祖的需要,那我怎麼執行呢?我們已經有行政院的第一次與第二次專案會議,而且能夠解決部分了,甚至分階段來進行,我們為什麼不做呢?今年八二三的時候,馬祖民眾幾百人,甚至上千人到立法院來陳情。我覺得,我們可做的事項為什麼不做好呢?

吳院長敦義:曹委員,等一下江部長就會把會令你欣慰的進度向你報告。

曹委員爾忠:好,有請部長。

江部長宜樺:首先,非常非常感謝曹委員在這件事情上持續的關注,內政部是在6月底的時候把金門馬祖地區原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返還土地實施辦法訂好報給行政院,而院裡面也在最近完成法制作業程序,我們預定在下個禮拜二,9月27日公告實施。

曹委員爾忠:我聽說是9月27日,但是我怕你們公告的部分無法呼應我們的需求,如果你們都可以解決,那我們根本不必講了。我們十多年來深受其害,民眾還要攜老扶幼上街頭,甚至因為執行不力、執行錯誤,還帶頭來陳情抗議,這對我們來講是情何以堪啊!

江部長宜樺:我們這次修訂這個辦法,有召集相關部會,包括經建會、國防部等等都在內。

曹委員爾忠:所以我希望行政院,包括內政部這次訂定的辦法,如果再有不符合我們的需求,就罔顧了立法院,或者馬祖鄉親對你們的期待。希望院長能真正重視這個問題,我長期以來為了讓馬祖民眾可以取回祖傳的土地來努力,目前登記了兩萬八千筆土地,已經還了兩萬多筆,只剩下六千八百多筆土地還在爭議當中。其實去分門別類,甚至透過我們的解釋來處理的話,我相信應該可以做得到,所以我期待,未來修法不是愈修愈打結,譬如64年、65年登記的土地,結果因為公告不滿兩個月,88年重新公告又打了一個結,土地登記已經有人申請了,正在爭議訴訟中,國有財產局也逕行主張。按照國有財產局管理國家土地的基本規定,沒有人申請的土地,經過1年公告,由機關代管後才交給國有財產局。本席希望相關單位可以依法進行,特別是金馬安輔條例是土地法的特別法,離島建設條例也是土地法的特別法,我希望你們不要弄擰了,反而對我們違成重大傷害。
部長,本席要再次拜託您,不要又打結了。

江部長宜樺:不敢當,這件事情我們會全力以赴,跨部會的會議中,大家也都拿出誠意,在法律能夠允許的情況下,儘量讓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可以申請返還土地。

曹委員爾忠:你的保證要有效喔!院長,我對江部長的保證很害怕,因為我被騙怕了。

吳院長敦義:你不要害怕。

曹委員爾忠:這件事情已經過了十多年了。

吳院長敦義:因為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已經修正公布,依照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的修正內容,凡是符合相關規定的部分,已經由跨部會商量過,內政部已經報院核定,9月27日就公告了。

事情可以一步一步進行,回顧多少年來,馬祖每一次革命性的改變及進步,曹委員都沒有缺席,像是第一次交通革命也是由你發揮主導及催促的力量;第二次的交通改革,你也鍥而不捨,現在正在進行;第三個很重要的即是土地能否在合法及合乎情理的情況下,回到原來持有人或所有人的手中,我覺得這才是實現正義的方法,但是實現正義要合乎法律依據,且要合乎天理及人情。

曹委員爾忠:院長,謝謝!我們是盡心盡力為民眾爭取基本的權益,講起來還是很卑微的要求,所以本席期望中央各部會應該體會馬祖民眾的心情,給我們最大的支持。

吳院長敦義:我了解。

曹委員爾忠:明年就是戰地政務終止20年,這段時間因為實施戰地務,受到軍事管制,戒嚴44年,戰地政務實施36年,造成許多怨懟,應在這1年中進行全面檢討,我們曾經為馬祖或金馬居民所做的事項,可以告訴社大眾。

本席可以具體舉出幾個項目,像是推動的民防補償金;因公傷亡撫慰金;掃除地雷也是幾十年來馬祖鄉親的期待,原訂於民國103年完成,馬祖在今年4月就已提前全面掃雷完畢。對於這一點,本席非常謝謝高部長你在馬祖地區的掃雷提前完成;我們還推動免稅3年;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我們也對此進行補償;還地於民也持續推動中,雖然並未全面做好,但是至少已發還兩萬多筆土地。明年是終止戰地政務20周年紀念,難道我們要這樣繼續下去嗎?本席希望行政院可以具體檢討這幾個事項,讓馬祖的怨懟可以就此打住,未來應該樂觀正面的看待問題,不要沈浸在悲情當中。本席提出幾個努力方向供院長參考。一、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補償條例的問題,雖然人員傷亡的部分大多已獲得補償,但財產土地的部分還是沒有做,這些問題已歷經15年,財產全毀的補償竟然要拖到這麼長的時間,我在國防委員會多次反映,希望國防部重視此事,全面進行檢討。二、關於823榮民認定或地方政府慰藉的問題,這次本來他們要上街頭,後來國防部有效加以疏導,所以後來沒有上街頭,但後續仍要繼續處理。三、64年及65年國民兵的爭議也有待解決。四、軍事據點的釋出應進行全面性的檢討。五、民眾取回土地後,國防部原則上表示發還、承租、徵收加租金的補償原則應該確立執行。六、造林補償金的問題,馬祖現在所有的林木是國軍、民防自衛隊、老師及學生所種植,幾乎是全民造林,以前馬祖是光禿禿一片。本席希望這部分的補償金也應即早規劃。因為受限時間之故,請院長及部長把問題帶回去,好好幫我們進行協調,讓馬祖遠離悲情,在20年紀念的明年11月7日前,讓馬祖成為一個正常地區。

吳院長敦義:曹委員這麼努力,馬祖早已告別悲情,不過可以再力求精進,更上一層樓,好上加好,謝謝。

曹委員爾忠:我們是希望如此,期待大家一起努力,讓馬祖走出悲情,迎向樂觀正面的未來,謝謝。

(以上內文載自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第3期公報初稿p.68-p.74)
作者: sniper < > 發表時間: 2011-10-15
能否請曹立委為我們找尋,【安輔條例當初立法的議事紀錄】,完整的在

馬資網貼文,好讓我們下載,此部份立法院的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及理

由,因軍事原因而喪失佔有的原土地所有人,有主張上的必要。馬祖全體

原土地所有人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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