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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百年起 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1-06-23
2011-06-23 馬祖日報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新建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縣府自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目前移送案件中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到10萬元不等罰金,呼籲少數違法民眾勿存僥倖心態。

 隨著民智的提升,大家對於違章建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公共衛生與市容觀瞻已有所共識,目前地區民眾大多能努力捍衛自己的權利,對於少數違法興建的建築物,不再鄉愿的保持沉默,開始清楚檢舉違章建築是保衛家園的必要行為,縣府工務局也不斷接獲鄉親檢舉,要求務必查辦,否則對於合法申請的民眾並不公平,實踐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

 縣府從今年(民國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截至目前移送案件已達6件,後續亦將持續移送,以此宣示遏止地區新建違章建築的決心,以期能保障大部分合法民眾的權益。今年度移送案件目前已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金,奉勸少數違法民眾勿再存僥倖心態。

 興建違章建築,於私不僅無法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造成產權不清,更面臨後續拆除的窘境;於公影響公共安全、交通及衛生與市容觀瞻,尤其馬祖欲以觀光立縣,違章建築的破壞更甚於其他縣市,工務局也呼籲地區民眾按照程序合法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勿因一時的僥倖心態而付出更大的代價。
作者: 司法改革 < > 發表時間: 2011-06-23
政府只有處罰手段嗎,政府輔導及獎勵合法功能在那裡。

目前都市計劃及建築法規合理合用嗎。

依目前法規規定,馬祖合法可蓋建物土地有多少呢,政府都不必去研究調查嗎與公佈週知嗎。

如果都只有處罰,沒有革新修法之改革輔導措施,這麼好做,工務局只要一個"國華"約僱人員就好,不用太多專責人員了。
admin wrote:
2011-06-23 馬祖日報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新建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縣府自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目前移送案件中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到10萬元不等罰金,呼籲少數違法民眾勿存僥倖心態。

 隨著民智的提升,大家對於違章建築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及公共衛生與市容觀瞻已有所共識,目前地區民眾大多能努力捍衛自己的權利,對於少數違法興建的建築物,不再鄉愿的保持沉默,開始清楚檢舉違章建築是保衛家園的必要行為,縣府工務局也不斷接獲鄉親檢舉,要求務必查辦,否則對於合法申請的民眾並不公平,實踐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

 縣府從今年(民國100年)元月起違章建築全面移送地檢署,截至目前移送案件已達6件,後續亦將持續移送,以此宣示遏止地區新建違章建築的決心,以期能保障大部分合法民眾的權益。今年度移送案件目前已有5件偵查結束,除裁定1年期間緩起訴處分外,各分別再處以3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罰金,奉勸少數違法民眾勿再存僥倖心態。

 興建違章建築,於私不僅無法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及所有權狀,造成產權不清,更面臨後續拆除的窘境;於公影響公共安全、交通及衛生與市容觀瞻,尤其馬祖欲以觀光立縣,違章建築的破壞更甚於其他縣市,工務局也呼籲地區民眾按照程序合法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勿因一時的僥倖心態而付出更大的代價。
作者: 馬港閒人 < > 發表時間: 2011-06-23
我們要為連江縣政府的決心
和地檢署的配合
大聲喝采
馬祖的建管老問題終於展現曙光
然而
送移法辦只是消極手段
如何輔導民眾取得合法建照
包含都市計劃的解套
才是積極做法
馬祖數十年來的建管難題
執政者除了需要勇氣外
更需要高超的智慧來解決
作者: 袁炳驊 < > 發表時間: 2011-06-24
取締違章建築是應該值得鼓勵的,否則馬祖的建築亂象,真的太誇張了,街道雜亂無章,完全失去馬祖地區原有的閩東建築的風味。
不過,馬祖地區沒有一套符合地區文化背景的建築法規,而完全移植現今台灣的建築法規,是值得商榷的,適用性也是被質疑的!地方官員與主管機關也應該正視這個問題,否則有許多想要修繕或重建祖屋的民眾,會因此而退怯!加油
作者: 莉婷 < > 發表時間: 2011-06-24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未依法申請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擅自建築之建築物為違章建築,依法由鄉鎮市公所查報人員查報,再由本縣違章建築拆除隊派員認定。
 

要拆違建,用法院提告的最為實在!! 但是要由被侵權者提出
作者: 保羅 < > 發表時間: 2011-06-24
狼又來了!
縣府一而再 再而三的警告民眾不准蓋違建,甚至只要一收到通報就馬上勒令屋主停工,要即刻自行拆除,但得到的效果卻是讓屋主更加快腳步連夜趕工,聽話的民眾隨便拆一些意思意思,調皮的民眾卻是連理都不理,但是也不見縣府有下一步的開罰行動。
放羊的小孩已經讓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了,個人以為違建問題也要符合社會正義,不能哪天心情好就睜一支眼閉一隻眼,心情不好就要拆人房子移送法辦,今天拆了老王興建中的房子,那去年老曹蓋的新屋呢?前年老林蓋的新屋呢?拆或是不拆?
縣府一再的默許地方違建的問題,造成民眾早已習慣政府的恐嚇威脅,才會讓違建問題一發不可收拾。加上政府自己蓋的建物因法令問題也申請不到建照使照,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現在拆,有誰會服!!
作者: 司法改革 < > 發表時間: 2011-06-25
有的有移送,有的沒移送,是什麼原因,是偷懶還是有關係變沒關係,南竿鄉公所臨時市場移送了嗎,縣府執法要公平,不然無法服眾。
保羅 wrote:
狼又來了!
縣府一而再 再而三的警告民眾不准蓋違建,甚至只要一收到通報就馬上勒令屋主停工,要即刻自行拆除,但得到的效果卻是讓屋主更加快腳步連夜趕工,聽話的民眾隨便拆一些意思意思,調皮的民眾卻是連理都不理,但是也不見縣府有下一步的開罰行動。
放羊的小孩已經讓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了,個人以為違建問題也要符合社會正義,不能哪天心情好就睜一支眼閉一隻眼,心情不好就要拆人房子移送法辦,今天拆了老王興建中的房子,那去年老曹蓋的新屋呢?前年老林蓋的新屋呢?拆或是不拆?
縣府一再的默許地方違建的問題,造成民眾早已習慣政府的恐嚇威脅,才會讓違建問題一發不可收拾。加上政府自己蓋的建物因法令問題也申請不到建照使照,己身不正,何以正人。現在拆,有誰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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