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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為訴願委員會諸公的道德勇氣喝彩 | |
作者: 西方朔 < > | 發表時間: 2011-05-17 |
——從一件民告官告贏的土地官司說起 福沃村民林平銳、林平鍇兄弟,因為一筆祖業土地被縣政府不法佔用數十年,經林氏兄弟再三舉證陳情終於獲得縣政府釋出善意,撤銷了自己的所有權登記,並通知所有權人依法辦理申登、複又經相關委員會協調、認證,最終作成土地確屬林氏兄弟所有無誤的正式會議決定。由地政所函知林氏兄弟前往申登。 不料,在林氏兄弟依法申登時,地政所竟然惱羞成怒,出爾反爾的找砸。又以可笑的非法理由駁回林氏兄弟的申登……逼得林氏兄弟又要去“訴願程式”,一拖又是一年半。政府濫用公權力,惡意折騰人又一椿。 經一年半的訴願,前後呈遞了十多份書狀,強調“政府公權力不可濫用,人民對政府的信賴保護主義原則,及物權系對世權,不受行政機關訓示期間的限制等等理由”以資抗辯。經縣政府的訴願委員會決定於今年五月初作出了“撤銷地政所不法的原處分”。終於讓林氏兄弟松了一口氣。一年半的訴願官司得以勝訴。這是極為罕見的案例,民告官竟然告贏了。訴委會判定自己縣政府下屬機關敗訴的成功案例,真是可喜可賀啊! 在此要先為訴委會的公正廉明、高尚道德勇氣大力喝彩。也要為訴願委員諸公的明鏡高懸致敬。同時要鼓勵小市民的我們不要只是自怨自艾駡政府不公不義。不信公義喚不回,訴願委員也是人,人都會有良知的,良知終會彰顯的。畢竟,爾俸爾祿、民脂民膏,蒼天難欺呀! 西方朔 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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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祖魚住 < > | 發表時間: 2011-05-17 |
恭喜林氏兄弟得嘗宿願,能够費盡辛苦要回祖先土地可喜可賀。 政府機關窮盡辦法,以國家財力設下辯護律師,強辭奪理,設下陷井,使我等沒有法治知識和聛請律師,利用時間換取他們的悪念,一拖就是數十年,請問我們這些弱勢鄉親不自怨自艾,又能如何? 敢請教這位律師尊姓大名,我等也要請他幫忙討回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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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niper < > | 發表時間: 2011-05-18 |
地政事務所得否提起行政訴訟? | |
作者: sniper < > | 發表時間: 2011-05-18 |
可否將訴願決定書上傳,好讓網友一起分享 | |
作者: sniper < > | 發表時間: 2011-05-18 |
西方朔 wrote: 訴願決定書欠缺公開資訊,在823正要上街頭的同時,尚非無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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