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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釣個魚而已又被趕,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嗎? | |
作者: 美女 < > | 發表時間: 2011-04-24 |
昨天4月23日中午我認識的朋友去60or64據點我不確定據點正確名稱(津沙57據點往儲水沃路段只有一個地方是有部隊駐軍的)下方釣魚揮了幾竿就被軍人趕走,只是釣個魚而已又沒從據點經過,是沿者岸邊走過去的這樣也不行,我不知道是違反什麼法,聽朋友說是好像是要塞堡壘地帶法,不知是否正確請指教,我查了查法律第四條說明: 第一區內之禁止及限制事項: 二、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為漁獵、採藻、繫泊船隻及採掘沙土、礦石等事項。 以上所說好像意旨:只要要塞司令許可應該就可以漁獵,假設說去釣魚或採蚵拿個身分證給據點登記(要塞司令已下令據點許可)就可以從事活動,不是很好嗎,今年初也有發生廢棄據點釣魚被趕,也有民意代表向上反應(好像沒什麼結果):1月3日馬祖日報也報導:馬防部表示,軍事管制區的設置有其國防安全上的考量,而民眾生計也是地方發展的重要需求,基於軍民一家、同島一命的立場,軍方願意在合法前提下,不影響戰備任務的執行,做適度調整的規劃評估..(善意)。 在馬祖民眾在據點下方海域潮間帶釣魚或採蚵好像是很久的問題,不是什麼大事,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嗎?還是有的民意代表做太久沒力了,剛上任的做不了事,質詢與協調都沒成效嗎?嘆氣(嗨)馬祖是越來越進步或退步……………↘ 這些人真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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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翻車魚 < > | 發表時間: 2011-04-25 |
奉勸各據點長千萬別自行同意民眾下海,本人就曾深受其害。 兩年前本人於莒光某據點服役,因自行同意釣客經本據點至據 點下方及周邊礁岩,某釣客不慎滑倒導致腳踝扭傷,其本人說 法當時他不斷大聲呼救,本據點無任何人回應,故要本據點負 責。當時吹的是北風,該釣客於下風處釣魚,即使使用擴音器 聲音也傳不到上面來的。於是其釣客自行上來後就打電話至防 衛部申訴本據點,該釣客認定是本人同意其下海故要對其安全 負責,還揚言要循司法途徑控告本人。 爾後遇此類似情形,本人均一律請釣客們致電指揮部申請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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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成大可 < > | 發表時間: 2011-04-25 |
說的明明白白 釣友們請自愛 馬祖目前還是前線 非一般遊憩區 請別給據點戰士找麻煩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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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蔚藍 < > | 發表時間: 2011-04-25 |
我以前也曾待會海防據點 對於版大的提問我是認為不可能得到正面的回應 因為海防任務本來就是為了防範可疑人、事、物(船隻) 如果今天他同意讓您下去釣魚 您便可能了解據點的人力排班情形、地形地貌、重要武器陣地等情資 更何況釣魚路線,不外乎就是敵軍最佳登陸線 對於一般老百姓而言當然覺得不怎樣 對是軍人而言不外乎就是怕特工人員的滲透活動 雖然很多軍中的秘密已經不在是祕密 有些規定甚至充滿著矛盾跟不通情理 但是當你是軍人時便應該繼續遵守 也是因為當過兵所以才願意對他們多點體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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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ry林 < > | 發表時間: 2011-04-25 |
不就是釣魚嗎?非一定要在哪釣嗎?我們釣魚人的精神你還沒學到,不要為難別人,是非永遠不會分明,對與錯就要看你的智慧啦!!!! | |
作者: 老鼠一隻 < > | 發表時間: 2011-04-26 |
我是一各長期前往馬祖的釣客,對於各位的言論都說地有道理啦!對於馬祖我所看到的是對於釣客管理有時真讓人受不了。有多少當地人為生活或為口慾前往採集海產,或大陸人、船在據點下方作業請問各位長官有作為嗎?馬祖夏天遊客多少算有,但在冬春季相信以釣客為大宗。再則目前馬祖與對岸相通頻繁,前線之說有待商榷。對於釣點的管制希望能考量放寬,個人不敢說釣客能為馬祖地區帶來多少經濟助益,但相信在旅遊淡季時是不無小補的。 | |
作者: 翻車魚 < > | 發表時間: 2011-04-26 |
馬祖的海防據點基本上都有一個共通性,就是據點下方地勢都較險峻, 若發生意外,責任沒人可以承擔下來的,我在莒光時間不算長但是卻碰 上了一次大陸漁船觸礁,兩次釣客受傷,所幸都沒造成嚴重的遺憾。大 陸漁船在據點周邊海域,數十年前依法令尚可開槍驅離,現今當然是不 行,只能靠海巡弟兄驅離。 如為了一時之快造成生命危害絕對是得不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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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帝芬周 < > | 發表時間: 2011-04-27 |
世事觀感常一體兩面 就事論事便雙重認定 應為法.理.情--卻成情.理.法 還是回歸體制面看待此事,更加客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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