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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清理空屋? | |
作者: 呆鵝 < > | 發表時間: 2011-02-24 |
常常看到北竿出現清理環境,整頓空屋的訊息,南竿呢? 一堆廢棄的空屋,一眼望去,廢墟一片,何來景觀可看. 屋主放棄在馬居住,留下倒塌的房屋,長滿了雜草與丟棄了一堆廢棄物,不僅影響周圍住家,也相對影響了美觀,是否有相關單位出來管管或是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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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1-02-24 |
1.感謝版主的陳情與指教,能否以電話向本局(26517#302劉承辦人) 敍述較詳細的南竿空屋地點,以利後續的處理。 2.誠如版主所言,屋主放棄在馬居住,但不代表放棄房子所有權,公 權力冒然介入易引發糾紛,基於環境美觀及縣政一體,本局會橫向 連繫相關單位就可行部份先行協調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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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豬 < > | 發表時間: 2011-02-24 |
樓上網友呆鵝所言正確---且空屋不只是南竿事項更為四鄉五島重點事件 這次環保局表現不錯能在第一手做一個簡易處理 但空屋問題須由議會提案組成條例通過才能展現離島風景*** 所以還是要看議員諸公是否有心來完成這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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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11-02-24 |
縣府可以向「宜蘭」取經! 宜蘭對荒置的私有地,行文限期改進! 逾期即行委外派工整理,向「業主」收費! 如果有法?趕快執行! 如果無法?趕快立法! 不能繼續無法無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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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鑫森淼焱垚 < > | 發表時間: 2011-02-24 |
空屋清理,相關單位何其多! 不過就法制面上來探討該事項權責,房屋所有人是必須要排在第一順位,再者才會是業管單位,稽查單位,鄉鎮市公所,村公所,多元就業人員,以工代賑人員及社區發展協會......等等相關單位。 近年來、各鄉村社區發展協會致力於環境衛生整頓,並且成果非凡。社區發展協會的義工朋友們,都利用週休假日結伴且自發性的、協助村里整頓環境衛生,其精神實讓人感佩萬分,值得鄉親們給予掌聲鼓勵於喝采。業管單位及環保單位清潔人員,更是將該事項列為平日工作重點,定期、定點的派員協助改善清理。 但是、空屋髒亂的問題卻始終無法根除,其原因應該是後續養護的無從賡續,導致空屋髒亂問題一再衍生,實讓業管單位及環保單位不勝其擾。誠如環保局所言『屋主放棄在馬居住,但不代表放棄房子所有權,公權力冒然介入易引發糾紛,』所以,民眾的自主性才是最重要的關鍵所在。 筆者以為,環境的衛生與整潔是需要靠大家共同來維護,畢竟環境是大家共有的,如果人人都能養成愛護環境的好習慣,不製造髒亂、就不會有環境髒亂的問題。空屋清理,相關單位何其多!最要負責的應該是每個人自我的約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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