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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發放春節禮品~公平嗎?
作者: 暫居馬祖ㄉ島民 < > 發表時間: 2011-01-14
生氣生氣生氣每當過年過節連江縣政府或鄉公所 所發放的禮品對新住民或者是戶籍在馬祖的外地居民來說是否有缺公平?嘆氣雖說是一盒小小的橘子或者是月餅對於我們這些居住在馬祖戶籍再馬祖的居民來說往往只有再選舉時才會被重視選舉過後我們的福利也都跟著消失了.無奈無奈無奈無奈我們只是外地來的居民ㄚ!禮品發放是否要注意重複同一戶人家領走(房東).我想應該有粉多和我一樣覺得不公平的住民吧!有的房東不錯會讓房客領取該有的福利但是也有滿多小氣的房東即使是明說他也是故意不給你~怎樣.無言相關單位是否也該為我們這些外地來的住民謀些小小的福利吧!即使是房客也該有一定的福利是吧!我們是有投票權的房客喲~其實很簡單只要在發放前請村幹事查查該村所居住戶籍在馬祖的戶數而不是以戶口民簿來發放我想會公平許多~鼓掌鼓掌
作者: Liner < > 發表時間: 2011-01-15
百姓凹軍人?
學長凹學弟?
屋主凹房客?

........
該不會朝惡魔島邁進?惡魔惡魔
.......
連等路及伴手禮都失守?
噫..... (口無)通喔

阿桑說:一樣米飼百樣人...
不要難過勒
作者: 竹立莫九•比亞 < > 發表時間: 2011-01-15
這應該是暫住馬祖居民的共同心聲,請勿等閒視之。坎巴碟....加油!加油!!
作者: 忘魂花 < > 發表時間: 2011-01-15
一般這種公家單位發放的禮品應該都是以戶為單位
而不是1人1份 並由該戶派1位代表或戶長領取

今年的橘子應該也是一樣
只是若是租房子而入籍的
通常會是房東領走
若房東不在該戶籍,戶口名簿內的房客(戶長)就可以領取

世上很多事若能以分享的 禮讓的心態
(房東將禮品分享給房客,房客將禮品禮貌性的給房東)
很多事 將會更美好喔

而開版的情形應該是屋主將禮品領走卻未分享予設籍該戶口的房客
而造成認知上差異 意氣用事 讓一件美事變成不愉快的事

另外1個房子或房間不代表他是1個戶籍
除非他有獨立的門牌號碼並有人設籍
而1個人應該只會在某1戶口內設籍且不會重複
所以這之間是否有什麼誤會呢?
作者: 陳開心 < > 發表時間: 2011-01-15
這篇文章與之前的文章假設明年還要舉辦元旦路跑抽獎活動的話其實很相近
其實這都是陳年老問題 只是許多人都默默承受 大家有討論才會有進步 馬祖是小地方 應該要充滿溫馨
我傾向發給租屋者 因為他們是實際居住者
作者: 依弟 < > 發表時間: 2011-01-15
如果發給租屋者,因為他們是實際居住者...........

我傾向「設個基準日」,基準日當天投宿馬祖各「民宿」「旅店」的租屋者也要發!

因為他們是實際居住者...........馬祖是小地方 應該要充滿溫馨
作者: alicealice < > 發表時間: 2011-01-15
那我們不是很差,我們是有門牌,有戶籍也住在這裡,我們也是領不到可不可以公平一點,那是感受而不是要不要吃橘子
流淚流淚流淚
作者: 陳開心 < > 發表時間: 2011-01-16
依弟 wrote:
如果發給租屋者,因為他們是實際居住者...........

我傾向「設個基準日」,基準日當天投宿馬祖各「民宿」「旅店」的租屋者也要發!

因為他們是實際居住者...........馬祖是小地方 應該要充滿溫馨


租屋者跟投宿馬祖各「民宿」「旅店」差別在
租屋者幾乎是有與房東簽約1-2年 屬長期居住 (他是將原本要給房東的禮物要送給租屋者 並沒增加禮物的數量)
投宿馬祖各「民宿」「旅店」屬於短期居住
這是有很大的差異 你分辨出來了嗎 聰明的依弟
作者: 依弟 < > 發表時間: 2011-01-16
請問「租半年」的算長期?還是短期?
禮物是給「房東」?還是「房客」?


還有..........如果房東有三間房,一間自住,另外兩間分租兩位房客!
禮物是「房東」1/3「房客」各1/3? ?還是「房東」1/2「房客」各1/4?

發放春節禮品~公平嗎?
聰明吧?
作者: 陳開心 < > 發表時間: 2011-01-16
依弟
這總比你原先的連"投宿"的旅客都可以有資格領禮物來的具體
這些都是很好提供公部門一個參考的數據
拿那些租套房的分租者 其實一間套房有時也要4000-6000的租金
也不便宜 這些是可以討論的 如果有經費當然希望可以納入
例如此次的日曆總共印了7500份 但是如果含這些"分租"的房客才200間 也就是多印200份 其實是可以考慮的 因為很多事情不是單一方面的 這些半年也好的房客 但馬祖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經濟的貢獻或其他發面的付出 一本日曆在我們在地的住民來說沒甚麼 但對他們而言卻是充滿人情味 馬祖是一個"揪甘心"的所在
畢竟一年可以用五支手指頭點出集體發禮品的數量
1.過年的水果(縣級)
2.年曆(縣級)
3.新灶王爺(立委私人)
其他的我沒想到 不過真的不多
或許10年後 馬祖又因少子化或人口外移或地球環境變遷等種種因素
連5000份日曆都發不出去時 這才是我們的危機
作者: < > 發表時間: 2011-01-16
最近幾年馬祖人口的流動性很大
畢竟誰是寄居誰是定居
相關單位很難認定
建議以後發送禮品時
公開一支投訴的專線電話
沒有收到者
可以打電話投訴
讓相關單位有機會補送一份禮物
爭議就會減少很多
作者: 王連發 < > 發表時間: 2011-01-16
可悲的連江縣政府,竟然沒有人可以回應民怨
相信買橘子的錢,不是縣長的特支費
公務單位的支出都要有依據,誰知道馬祖有多少是租屋者,只能夠用戶籍來認定,有多少戶買多少盒的水果。就算是酒廠的酒也是以戶口名簿為依據,我家搬進十幾年了,是從去年才設戶有戶口名簿,去年之前相關的福利也沒有辦法領取。並沒有歧視外地來的,沒有戶口名簿就不能領。
金門的福利是以有戶籍的人頭為依據,馬祖沒有什麼錢,是以戶口為依據,想要領,就去分戶領戶口名簿吧。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11-01-17
2011-01-17 馬祖日報

縣府贈送各家戶春節禮品 橘子一箱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春節近,縣府今年特別贈送縣內各家戶一箱橘子,做為年節禮品,發放作業委由各鄉公所進行,目前北竿、莒光、東引等鄉均發放完畢,南竿也只剩復興等人口較多的村莊尚未完成,如果部分民眾尚未領到,請洽各村辦公處;縣府表示,此次年節禮品發放作業是以登記戶籍為對象,即一戶僅一箱,並非依人口數發放,敬請特別注意。

 縣府委由各鄉公所發放春節禮品,今年度的禮品是傳統中象徵吉祥如意、大吉大利的橘子,也可以因應民眾拜拜祭祖的使用需求,加上鮮豔亮麗的外盒包裝,是廣受鄉親好評。

 而在發放作業上,執行的南竿鄉公所是請各村辦公處協助,請村長廣播村民前往村辦公處領取;昨天星期假日發放作業照常進行,經過廣播後吸引不少居民前往村辦公處排隊領取,還有部分民代順帶贈送春聯、門神等應景用品,讓排隊的民眾們是一舉兩得笑開懷;如果是行動不便的老人家,也會請替代役將政府的心意專程送到府上,讓收到禮品的家戶是相當驚喜。

 不過此次發放民間也有點聲音,就是部分民眾反映每次過年過節發放禮品,對新住民或戶籍不在馬祖的外地居民來說有欠公平,雖然只是一小盒橘子,但沒領到就有被冷落的感覺,建議禮品發放時是否要注意有重複同一戶人家領走,像是房東,會讓實際居住者感覺不公平。

 對此縣府表示,此次禮品發放作業是依照實際登記戶籍的家戶為單位,而且不論人數均為一箱,並廣播由該戶派戶長或一位代表前往村辦公處領取,如果民眾房子是外租給房客,則在實務面處理上確實不容易顧及,會列入往後類似活動及作業的檢討。
作者: 暫居馬祖ㄉ島民 < > 發表時間: 2011-01-17
你真厲害知道我的房東有三間房鼓掌雖然我只是其中一戶的一層住戶,但戶籍在馬祖也有5~6年了,卻從未領到任何福利,包括母親節和父親節邀請卡,但厲害的是,一到選舉我家在三樓,候選人總會知道這戶人家戶籍在馬祖,有票喔!不知不知或許你認為我是吃不到橘子說橘子酸,但問題不是在房東拿了多少橘子,而是發放的公平性,以及我在為我個戶和我有同樣問題的選民在問,連江縣府和鄉公所你們的考量是否把我們這些長期租屋者一併列入考量了?嘆氣嘆氣嘆氣

依弟 wrote:
請問「租半年」的算長期?還是短期?
禮物是給「房東」?還是「房客」?


還有..........如果房東有三間房,一間自住,另外兩間分租兩位房客!
禮物是「房東」1/3「房客」各1/3? ?還是「房東」1/2「房客」各1/4?

發放春節禮品~公平嗎?
聰明吧?
作者: Austin < > 發表時間: 2011-01-17
這個也能吵成這樣?
那我家有十人,也是一箱,他家只有一人,也是一箱。公平嗎?
元旦路跑,人數無法統計,領不到圍巾,也吵。
摸彩摸不到彩品吃味,也吵。
就好像當年發自衛隊補償金,你拿卡賓槍,我拿重機槍,為什麼我們領的一樣多,也吵。
那麼不發呢?也吵。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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