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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馬祖縣運會主辦單位到底有沒有盡到該有的責任啊 | |
作者: zTs < > | 發表時間: 2010-09-08 |
從昨天籃球比賽開始 體育館的問題就層出不窮 場外爆滿的垃圾.. 沒人理會的洗手間.. 更誇張的是洗手間只有三間就有兩間貼故障 而且還註明"水量過小 禁止大號" (味道重的不像話) 在四鄉五島的人都在南竿的這時候 連最基本的整潔都做不好 又要怎麼營造一個舒適整潔的環境 給人家最基本的尊重 是否可以請主辦單位在最短的時間內加以改善 (體育館廁所的問題 好像從未受到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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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 < > | 發表時間: 2010-09-09 |
哈哈!!這就是寫照~~只要不顧~ 很多設施設置後都是民眾在使用,發揮要的精神 來維護與使用設施,每個人發揮多一點的公德心 不丟就不用撿,多愛惜它就能更好更久~~一個 地方要如何的好,政府很難做的很好,但整體民眾絕對可 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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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 > | 發表時間: 2010-09-09 |
有關zTs網友提及體育館廁所及場外垃圾乙節,本局業已派員處理中。 另提供體育館二樓看台女廁供使用,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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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NHILL < > | 發表時間: 2010-09-10 |
這就是馬祖阿...不說都不會做 說了才會做 習慣就好... | |
作者: Mr. < > | 發表時間: 2010-09-10 |
不只是廁所 連比賽都有點不太乾淨吧 9/10號早上9點東引-介壽 整場看下來 裁判好向是有意要抓介壽球員犯規似的 相同的動作 相同的位置 相同的進攻衝狀 憑什麼東引就是拿到罰球權呢? 然而介壽就是拼命的滿犯下場 你要說角度的關係 也可以 但整場看下來 裁判似乎是有意偏袒外島的情形 當然 運動員是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 但如果真的只要靠熟識 就可以拿到冠軍 比賽 沒有意義了 以上純屬個人猜測 請給予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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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縣運會籌備處 < > | 發表時間: 2010-09-10 |
謝謝指教: 本屆縣運籃球裁判係由裁判組(敬恆國中小)聘請台灣籃球裁判員蒞馬擔任裁判, 大會籃球裁判對所有學校及人員除不認識外更無熟識問題,運動員除了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之外,應要有運動精神,對於在運動場上所有認真付出及努力表現的選手我們更應該給予鼓勵與肯定. | |
作者: why < > | 發表時間: 2010-09-10 |
why 於 2010-09-10 23:06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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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想入菲菲 < > | 發表時間: 2010-09-10 |
環境本來就應該大家一起維護 樓上有人說什麼這就是馬祖... 你自己不是馬祖人嘛?你父母不是馬祖人嘛?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那麼會檢討別人 自己也檢討一下自己 對地方做過什麼有意義的事情 只會出嘴在那邊叫囂 對地方發展毫無進步 破壞性的建議 不如別說 建設性的提議 才是進步的動力 對馬祖有偏見 不認同 那乾脆搬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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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朽 < > | 發表時間: 2010-09-10 |
Mr.先生你好,我是東引國中的老師,我想你應該是介壽國中的球迷吧,想必是因為今天輸球以後特地去註冊一個帳號來馬資往上發言吧,你的言論也許可以用在安慰介壽的學生,但你在網路上的言論也抹煞了東引國中籃球隊多年來的努力,你可以說裁判抓的角度有問題,但是不能因為你的猜測,說裁判與我們熟識而偏袒東引最後的到冠軍,今年幾所國中的實力都有所提升,是我們為老師所樂見的,但是不要因為自我的挫敗而去抹煞別人的努力,如果你不懂事,今天身為老師的我也為你上一課 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 第十九條: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一) 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二) 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Mr先生,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但也請你尊重我們東引國中學生的名譽,我想你應該欠我們東引國中籃球隊的學生一個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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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NHILL < > | 發表時間: 2010-09-11 |
我可沒說環境不是大家來維護的..這樣說不是毫無根據來說的 請你多爬爬以前的文...再說..是不是馬祖人很重要嗎?!要是我今天身分是觀光客看到這畫面 你會怎麼想...花那麼多錢來這地方結果卻是如此誰還願意再來第二次...試問樓主你又為馬祖做過了些什麼有意義的事?!那你認同現在的馬祖嗎?! 先不說到底為了馬祖做了些什麼..大家出發點都是希望馬祖能變的更好 難不成擺再眼前的事實你要當做沒看到..草草給他敷衍過去 這樣反而會給人看笑話 連個小小廁所都管理不好 那其他硬體設施大家還敢有多少期待 說重話並不代表對馬祖有偏見 而是希望大家能認清這個事實 有錯就該改讓人去認同 而不是草草了事 有聲音馬祖才會有進步 而進步的路上不可能每一句話都是重聽的...正所謂忠言逆耳 不是嗎? | |
作者: 李中 < > | 發表時間: 2010-09-11 |
大家能參與活動就該鼓勵 有必要於活動場地提供流動廁所 大家都很辛苦 加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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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引真好 < > | 發表時間: 2010-09-11 |
Mr. wrote: 輸了要檢討自己,而不是怪罪他人,你是否認真去練球?死不認錯就永遠不會進步,這也是國人的通病,反正輸了就找一堆理由來推卸責任。不要因為輸而抹煞撩別人努力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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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q < > | 發表時間: 2010-09-11 |
我是東引國中男籃隊的教練, 關於版上提及裁判尺度的問題, 謹以個人立場分享一些想法。 這是第五次擔任縣運籃球隊的教練, 成績起起伏伏, 但一直不變的是各校同學們爭取榮譽的拼勁和企圖。 老實說,今年的比賽或許壁壘分明,但是火藥味並不濃。 就我觀察到的部份,其實各隊球員之間都熟識,比賽之間難免有碰撞,甚至有摔倒的情形,但我也看到敵對的兩方都有扶起倒地者的動作。賽後也會有禮貌的向裁判、紀錄台及對方的球員和教練致意的動作。 不管輸贏如何,都要有勇氣去承擔。這才是我們要孩子們學習的精神。 至於犯規的吹判, 本人每場比賽都會檢視比賽紀錄, 我們的球隊確實次數很少, 這或許是因為我不斷提醒學生, 比賽對球不對人,要是把人家弄受傷了,我們心裡也過意不去,更不算是正當的防守。 如果大家看過東引對中正的比賽,你也會發現只要10號傳快攻給14號,就算我們可以用犯規賭他罰球不進,我們的球員還是選擇避免用犯規動作來防守。 最後,很少教練願意這樣自曝其短。 雖然我的隊員很少被吹犯規, 但是被吹走步的次數極可能是全縣之冠, 這完全是本人基本動作訓練不紮實,讓我們的球員一直被吹判違例。 裁判吹的好不好,不是你我說了算。 本人也沒有那麼大的本事能結識紀錄台或裁判。 這群孩子從小學就愛打籃球, 這幾年因為練球的關係,總是被我吼過來罵過去。 這4天的比賽總算明白努力必有收穫。 我相信Mr.先生心疼孩子努力付出卻沒能獲得想要的結果。 為你的孩子發聲是應該被肯定的。 但是如果是建立在污蔑東引國中的球隊,那我真的希望您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東引國中小 陳志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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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風翔鷗 < > | 發表時間: 2010-09-12 |
志宥老師對籃球的執著是我們東引孩子及家長有目共賭的, 孩子們在球場上從害怕接觸籃球到球技漸趨成熟, 這是我們對志宥老師的肯定與感謝, 籃球場上孩子的奔馳代表著他們對教練辛勞的回饋, 比賽過程孩子情緒起伏到情緒穩定調適, 更讓我們了解志宥老師的用心, 孩子口中的教練---志宥老師,教孩子的不是只有球技的紮實, 還有情緒的控管及品德的展現, 在球技的學習過程中,我們孩子也曾常遭遇失敗過, 慘敗的過程孩子重拾自信是件困難的事, 但教練辦到了更讓慘敗的痛做為借鏡,迎領孩子們邁向成功, Mr先生所言, 真的傷了東引國中孩子的努力及抹煞了多年來東引國中小教練的用心, 失敗的心情我們都能理解因為我們孩子也曾面對過, 重點失敗是成功的起點, 東引國中辦到了教練也辦到了, 希望大家都能從縣運的球技交流中 互相學習,共同成長 讓馬祖的孩子們 在每項的競技中都能展現自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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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庸 < > | 發表時間: 2010-09-12 |
連續四天籃球場上的激戰總算在和平中順利完成,首先要感謝的當然是義務來馬執法的六位師大體育系的學生,這四天當中包辦了所有的賽事,甚至到第三天有幾位裁判已經有抽筋現象,但還是執意要幫忙吹完所有的賽事,在此謹代表籃委會向這六位裁判至上最高的敬意與謝意。再來是要感謝同發老師在帶學生忙碌之餘還要熱心的接待以及處裡相關瑣碎的事情,還有教育局建國總是在最忙碌的時候被我一直電話騷擾幫忙處裡事情,最後要感謝這些年來在籃球場上幫助我最多的振國哥、龍哥、元忠老師、健忠校長還有老甘等,吹了近15年我想也該是我告別籃球裁判的時候了,未來當然還是希望有年輕一輩的選手能夠投入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馬祖的籃球才會有繼續進步的空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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