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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我們應該有權利要第一名 ,不要第四名吧? | |
作者: 真言 < > | 發表時間: 2010-07-14 |
敬愛的邱局長 聽說我們東莒的王校長要在新學年調往仁愛國小囉! 我想請教邱局長: 請問簡章上有明說考第一名的校長要依志願分發嗎? (我們細讀簡章要點,都沒有提到隻字喔!) 您有尊重校長的意願了嗎? (為什麼 ?不能體諒一下部屬的心情要一意孤行呢?) 不是說縣長有最後聘任權嗎? (還是您提供了錯誤的訊息給長官了呢?) 我們還想請問, 為什麼到您的手裡 ,許多 簡單的教育問題都複雜化了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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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0-07-15 |
校長派任真是霧裡看花,讓人越看越花…當議員賺億元 wrote: 2010-07-15 馬祖日報wrote: 酷校長王建華部落格 wr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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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 | 發表時間: 2010-07-15 |
酷校長既然考第一名,就有權利先挑想去的學校,已經充分表明了要調到南竿的第一志願,過程十分順理成章。南竿發揮和表現的舞台大多了,酷校長發表臨別感言部份內容不必太認真看待,東莒家長應該給予他尊重和祝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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