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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他山之石-雲林改名台西之我見,連江呢 | ||||||
作者: Liner < > | 發表時間: 2010-06-20 | |||||
雲林是一個好地方 西螺七崁響亮全台 但員林和雲林會傻傻分不清楚嗎? 不論是唸國語或台語 (ㄨㄢ林) (ㄏㄨㄣ林) 跟連江改名成馬祖 一樣想太多... 改名無意義 支持林老師在中時民意論壇寫的一篇投書 林老師文章確實寫的卡好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71703x112010062000199,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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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saie < > | 發表時間: 2010-0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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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er < > | 發表時間: 2010-06-20 | |||||
雲林縣議員廖清祥則認為,目前最重要的是要爭取公平稅制建設雲林、繁榮台西,況且就生態觀點來看,雲林有「雲」又有「林」,是全台最美的縣名,為何要改?一旦更名,全縣地址、路牌、戶籍、學籍、車籍及身分證等都要一併大更動,有必要如此耗費重大社會成本嗎? 雲林人光在台北縣市就有幾十萬人 分佈全台更超過一、二百萬人 換發身份證可說是工程浩大 "海口人"要的不僅是名稱 更重要是擺脫\"海口人"的宿命 離家在外打拼的宿命 蘇縣長真的做不錯 比起張榮味任內好太多了 也希望擺脫\"台西"等同於"黑道"及"縱貫線流氓" 在台灣社會中所留下來的負面刻板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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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玲^^ < > | 發表時間: 2010-06-20 | |||||
Liner wrote: 非常同意^^ 我是雲林人,真的覺得更名是多此一舉 我喜歡有雲有林的鄉下所以希望一直保有雲林吧~ 其實.....連江或馬祖有差嗎? 我個人是覺得都OK吧! 不用花費太多國家資源和人民的稅金改不改都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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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當了很久才下士 < > | 發表時間: 2010-06-20 | |||||
為什麼要在這討論雲林員林台西呢, 教國語請那幾縣的人都來馬資看好了, 馬祖也好連江也好, 什麼都是要學別人跟著哪話題熱走, 別人有我們也要有的思維嗎, 沒有能走出自我的想法, 誰想改誰不習慣了, 誰想先把經費用在這不是很急需要的事情上, 轉移注意力,大搬風的去修改所有和名稱有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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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er < > | 發表時間: 2010-06-20 | |||||
縣名變更公投提案 內政部回函解釋 涉法律疑義,俟開會研商後另行函復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要更改縣名成為「馬祖縣」,經縣府向內政部呈請函釋,但內政部方面對於更改縣名也是「初體驗」,目前對此議題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都不清楚,只回函說「因事涉法律疑義,本部將召開會議研商後另行函復」。 地區民間人士日前連署向縣府民政局提出「縣名變更」公投提案,民政局收到連署書後是不敢怠慢,但依法行政原則及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照程序就本縣縣民提起「縣名變更」公投提案,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疑義案,請內政部釋示。 民政局在函中說明指出,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本縣縣民發起「縣名變更」公投提案,經查地方制度法(以下稱地制法)第6條規定縣名稱之變更,縣政府提請縣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地制法第2條規定,自治事項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核定則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縣名變更」為縣政府向議會提案通過後,轉陳行政院核定後才完成法定效力,因此是否為公投法規定地方自治事項產生疑義。前揭討論事項試從三個角度請釋,以下分述之: 一、公投提案主文:請縣政府向議會提案提出「縣名變更」案。是否為自治事項,可否提起公投案? 二、公投提案主文:請縣政府及議會應依照「縣名變更」公投通過案,通過「縣名變更」,由內政部轉請行政院核定。是否為自治事項,可否提起公投案? 三、公投提案主文:全體縣民投票決定「縣名變更」。則是否為自治事項,可否提起公投案?以上三點提案可否提起公投案,未敢擅專,爰請鈞院釋示,以憑遵循。 而內政部收到公文後,初步只回函指出,有關貴府為貴縣縣民提起「縣名變更」公投提案,請釋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疑義乙案,因事涉法律疑義,本部將召開會議研商後另行函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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