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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理直氣壯計程車司機.. | |
作者: 豪大 < > | 發表時間: 2010-01-01 |
昨天 跨年夜 我母親去清水7-11買東西 沒料到家中小狗會跟上來 結果當我母親察覺 牠正好跑過馬路 在還有一段距離時 一輛計程車沒有閃過也無停下並且持續的前行 就撞上了我們家的小狗 當下 我母親請司機停旁邊 要找出小狗是否有無受傷害 沒想到 司機卻下車 開始破口大罵 一句道歉都沒有 還說要報警 還說 如果他車子有損壞 要要求賠償 這樣到底做錯的是我們還是司機 實在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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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10-01-01 |
穿越馬路,要走「斑馬線」............ 人是要走「斑馬線」..才有理的! 至於狗.......我沒養過! 不曉得府上小犬有沒有走「斑馬線」............ 司機報警,發生車禍......報警是正確的! 司機破口大罵,您可以舉證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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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豪大 < > | 發表時間: 2010-01-01 |
如果清水7-11前的道路上 有斑馬線 我想我會教我家小狗走的 但重點就是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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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正鈞 < > | 發表時間: 2010-01-02 |
其實你也要負一點責任 因為你沒幫狗上狗鍊吧? (飼主沒綁好寵物 導致交通事故 飼主有過失的 這你上網就能查到相關資料) 司機能對這點加以攻擊 再來司機如果有罵粗話 當時有第3人能證明 你也告能他 還有其實清水7-11那蠻容易 超速的吧? 還有開車講手機之類的 以及是否有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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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愛無怨 < > | 發表時間: 2010-01-02 |
沒辦法.... 有的計程車司機就是這樣.... 而且說真的司機看到 應該是停下來 而不是直接撞上去 還理直氣壯的說 那些話.... 真的是很糟糕的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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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引真好 < > | 發表時間: 2010-01-02 |
若是有養寵物,就應該要盡看管之責,任其四處亂跑,假使造成人員傷害或過失,寵物主人都可能遭受到處罰,所以建議你還是好好顧好你的寵物吧,讓它亂跑,不僅危險還可能讓你的寵物命喪黃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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