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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是『撥』開…迷霧,不是『剝』,下次不要寫錯喔
作者: Friedrich < > 發表時間: 2009-12-16
瞌瞌!這不是跟2號候選人有不愉快的大官吧!是『』開…迷霧,不是『』,注意喔,字寫錯囉!
好冷好冷好冷
文�縣府秘書長王忠銘 wrote:
八年,是個懷念的日子
 我所認識的縣長:「望之儼然,即之也溫」、「看似粗獷,實則細之」。我所認識的副縣長:「老臣謀國、老成持重」,俗話常說:「沒有永久的長官,但有永久的朋友」長官指導我們做事方法,朋友共勉做人道理,在他們身上無論公私我們學了很多。
 在離別前夕,代表同仁呈獻一句話「風也好、雨也好,順也罷、逆也罷,只要有一分淡泊,二分自在,三分覺醒,都可以逆順從容,唯有清明智慧,方能開世間的迷霧,尋得生命的芳華」。最後敬祝我們二位長官在未來人生旅途中,無風也無雨,順利平安!

請另存圖片檢視原尺寸圖檔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09-12-16
 我們連江縣政府的「文膽」王秘書長引用他人文句,從不標明作者及出處,這次是抄襲曾任中央日報總編輯王端正所著「生命的風華」一書,王端正在書中寫說:「風也好,雨也好;順也罷,逆也罷,只要有一分淡泊,二分自在,三分覺醒,都可以逆順從容。」「唯有清明的智慧,方能撥開世間迷霧,尋得生命的風華。」

 結果,「撥」開抄錯為「剝」開,一字之差,文義相去甚遠。請教全縣的國文老師,「撥開迷霧」可以寫成「剝開迷霧」嗎?

 大家還記得嗎?民國94年10月25日,陳雪生縣長因為遭受馬祖通訊社論的抨擊「幹!這樣的政府要來做什麼」,於是以「縣政府」為筆名,在本站張貼了一篇文章,標題是「當民恨可用、馬祖將永無和平之日」,結果,這篇文章又出包了,因為這篇文章也是抄襲之作,抄襲的對象是李家同,文章的名稱是「當民恨可用 永無和平」,出自李家同的「一切從基本做起」一書。

 秘書長一職是連江縣政府最高幕僚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我們不反對歡送縣長的文章引用名家的文句,但請務必要註明作者及出處,否則就是抄襲,是社會教育的負面教材,更不用說抄還抄錯。

(延伸閱讀:縣政府的「民恨可用」聲明,原來抄自李家同文章)
作者: ※ 樓 楊 嶺 ※ < > 發表時間: 2009-12-17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撥」與「剝」誰之錯?是祕書長的還是社長的?總之就是有人錯!同學嘛!無所謂!誰的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主子是誰離情依依.........,貽笑大方還是千古流芳?哈哈哈,肚子好疼.............吃壞肚子了?
作者: mijas < > 發表時間: 2009-12-17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四年前的此時也常出現類似狀況: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t=21309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4&t=23673&p=1
作者: Friedrich < > 發表時間: 2009-12-19
劉家國 wrote:
 我們連江縣政府的「文膽」王秘書長引用他人文句,從不標明作者及出處,結果,「撥」開抄錯為「剝」開,一字之差,文義相去甚遠。請教全縣的國文老師,「撥開迷霧」可以寫成「剝開迷霧」嗎?

admin wrote:
記得不久前,一篇屬名「連江縣政府」的回應文章中,把「捕風捉影」寫成「浮光掠影」,使用成語失當,筆者也曾經予以指正。今又在縣長的拜訪名片中發現錯別字,縣長「文膽」,該考慮換人了。

真拿他們沒辦法喔!在今天之前小馬祖官大XX大嘛!權位比啥都重要囉!就算出糗又安怎?明天以後楊縣長可要找幾個像樣一丁點的文膽囉!
不知不知不知
作者: 火炎焱燚 < > 發表時間: 2009-12-20
這只是打字打錯吧...

另外引用別人說話時不一定要列出原作者
去問你的國文老師吧!

這叫做暗引

站長大人未免有點小題大作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嘆氣


劉家國 wrote:
 我們連江縣政府的「文膽」王秘書長引用他人文句,從不標明作者及出處,這次是抄襲曾任中央日報總編輯王端正所著「生命的風華」一書,王端正在書中寫說:「風也好,雨也好;順也罷,逆也罷,只要有一分淡泊,二分自在,三分覺醒,都可以逆順從容。」「唯有清明的智慧,方能撥開世間迷霧,尋得生命的風華。」

 結果,「撥」開抄錯為「剝」開,一字之差,文義相去甚遠。請教全縣的國文老師,「撥開迷霧」可以寫成「剝開迷霧」嗎?

 大家還記得嗎?民國94年10月25日,陳雪生縣長因為遭受馬祖通訊社論的抨擊「幹!這樣的政府要來做什麼」,於是以「縣政府」為筆名,在本站張貼了一篇文章,標題是「當民恨可用、馬祖將永無和平之日」,結果,這篇文章又出包了,因為這篇文章也是抄襲之作,抄襲的對象是李家同,文章的名稱是「當民恨可用 永無和平」,出自李家同的「一切從基本做起」一書。

 秘書長一職是連江縣政府最高幕僚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我們不反對歡送縣長的文章引用名家的文句,但請務必要註明作者及出處,否則就是抄襲,是社會教育的負面教材,更不用說抄還抄錯。

(延伸閱讀:縣政府的「民恨可用」聲明,原來抄自李家同文章)
作者: 路人乙 < > 發表時間: 2009-12-20
對嘛,這只不過錯字而已,每人都會錯,不用這麼在意,引用別人好的句子與人分享也是好事一件,也不用說成抄襲這麼嚴重,不然這平台只有你們這些學問好的才能用,其他凡夫俗子勿進。
作者: 平安喜樂 < > 發表時間: 2009-12-20
路人乙 wrote:
對嘛,這只不過錯字而已,每人都會錯,不用這麼在意,引用別人好的句子與人分享也是好事一件,也不用說成抄襲這麼嚴重,不然這平台只有你們這些學問好的才能用,其他凡夫俗子勿進。


一、知錯當改,不管小錯大錯都是錯。

二、每(個)人都會錯,實際上,站上文章錯字連篇的不少(被糾正的不多),但因其身所處位置不同,自然會有更高的標準來檢視其是否名符(副)其實。

三、學問好就不能寫錯字?寫錯字就是學問不好?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09-12-20
火炎焱燚:

這只是打字打錯吧...

另外引用別人說話時不一定要列出原作者
去問你的國文老師吧!

這叫做暗引

站長大人未免有點小題大作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

火炎焱燚所說:「這只是打錯字吧...」,請問這樣的回應是代表王秘書長,還是馬祖日報社?事情過了這麼久,為何不見前兩者出面更正或說明?

至於所謂的「暗引」,在修辭學上,「明引」需要指出作者或出處,「暗引」則不必,但需要有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暗引的文句是多數人知道,甚至家喻戶曉的名句名。例如:

失敗為成功之母,讓我們繼續努力吧!

以上的「失敗為成功之母」是國父所說,眾所週知,可以暗引。但是,王端正先生的文章,並非大家所熟知,如果要引用,就需「明引」,不宜「暗引」。這不但是修辭學問題,更是避免抄襲之嫌的「誠信」問題。
作者: 火炎焱燚 < > 發表時間: 2009-12-20
火炎焱燚說話
當然代表的就是我對這件事的觀感
沒有必要東扯西拉

文末看來您是想要與小人我討教文學的修辭意含
但這不是所謂的重點,且討論的結果絕無定論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

為甚麼要這麼大火呢?

不過在此小人還是奉勸一句

青山本不老,為雪白頭;綠水本無憂,因風皺面
作者: 快譯通 < > 發表時間: 2009-12-21
劉家國 wrote:

以上的「失敗為成功之母」是國父所說,眾所週知,可以暗引。


劉家國 wrote:
結果,「撥」開抄錯為「剝」開,一字之差,文義相去甚遠。請教全縣的國文老師,「撥開迷霧」可以寫成「剝開迷霧」嗎?

眾所周知的周非為{週}

結果,「周」知錯植為「週」知,一字之差,句不成句。請教全縣的國文老師,「眾所周知」可以寫成「眾所週知」嗎?



注音輸入法惹的禍...有這麼嚴重嗎?




PS:教育部成語典網站..搜尋眾所週知....顯示

對不起! 找不到符合的成語!

Sorry! No idiom was found.
作者: 劉家國 < > 發表時間: 2009-12-21
感謝樓上快譯通網友的指教,雖然嚴格來說,應寫成「眾所周知」,但周和週兩字經常通用,因此,在雅虎奇摩的搜尋上,兩者分別可以查到兩百餘萬及四百餘萬的搜尋結果: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7%9C%BE%E6%89%80%E9%80%B1%E7%9F%A5&fr=yfp&ei=utf-8&v=0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E7%9C%BE%E6%89%80%E5%91%A8%E7%9F%A5&y=%E6%90%9C%E5%B0%8B&fr2=sb-top&fr=yfp&rd=r1

但「撥開」卻不能寫為「剝開」,是顯而易見的錯別字。
作者: Friedrich < > 發表時間: 2009-12-21
劉家國 wrote:
感謝樓上快譯通網友的指教,雖然嚴格來說,應寫成「眾所周知」,但周和週兩字經常通用。

是呀!是呀!
我在『咕狗』找也是呀!
http://www.vegsky.com/bbs/dispbbs.asp?boardid=4&Id=119
http://www.haixiainfo.com.tw/34832.html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7860000/newsid_7864200/7864235.stm
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blog.china.com.cn:80/lvhi/art/311472.html
歡呼歡呼加油
作者: *~憶鄉~* < > 發表時間: 2009-12-22
一點小小的個人看法:

姑不論「明引」或「暗引」的修辭學爭論(其實是因為筆者不懂啦)。有句成語叫「積非成是」,但這本是反面的意思,殊不料不少人誤解為「積非真可成是」!舉個例子,「緋聞」(ㄈㄟ,ㄨㄣˊ)它就不能唸成「ㄈㄟˇ,ㄨㄣˊ」,又「與人為善」本意是幫助他人作好事,就不能解為和他人交善。

上述兩個例子其實就如同「眾所周知」的別字,不能因為大家都這麼寫或唸而變成正確的文字使用,可知「三人成虎」雖言「成虎」卻真的沒有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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