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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新心馬祖網友,坦白從寬,說謊從嚴!
作者: 陳財能 < > 發表時間: 2009-11-17
新心馬祖wrote:發表時間 : 2009-11-16 23:15
挖好大的口氣呀
大總部
我想應該是大奧步吧
自比喻成離島代表
是呀,馬祖的離島是台灣
所以你還是回台灣選好了
好期待你的大奧步開幕會有多少人
還是用台灣選舉的大絕招
走路工
在馬祖還面見過
我還真想看看呢


新心馬祖網友,你以上之言論已構成刑法誹謗罪、毀損他人名譽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請你於二十四小時內,以本名〈需附註身分證字號及戶籍所在地〉,分別於馬祖日報刊登三日道歉啟事,版面需有4500元以上之尺寸。以及在馬資網向所有網友致歉。逾時本人一定正式提出告訴,決不寬貸。本人自十八歲起,即投身民主改革運動,維護言論自由不遺餘力,但是對於不依事實毀壞他人名譽及傷害民主秩序的行為,無法認同。若你背後有人唆使,本人將追究到底。敬請自重,坦白從寬,說謊從嚴。本文傳出後開始計時!
作者: 新心馬祖 < > 發表時間: 2009-11-17
呵呵,我毀謗你什麼了
只准自己無中生有亂說話
不准別人想像可以使用走路工
別人打一通電話給你就說別人官商勾結
那那些人是否可以告你毀謗
很不可取的招數
又是用民進黨那一招
唉.....
作者: 問劍 < > 發表時間: 2009-11-17
237人瀏覽...
289人拍手...
時間約..80分鐘
平均..每20秒..一人去拍手
好像不合理耶
站長....你要不要去了解一下
這平台...好像失去公平和公正了喔
作者: 隱 < > 發表時間: 2009-11-17
真好
有免費廣告可以打
4500連登三日數目真可觀
這點應該構不成毀謗
第一他沒有指名道姓的說出是誰
第二回覆文章他也沒有用引言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
就算要告成功機率也很低
或許我對法律不太懂
畢竟學法律的都知法犯法鑽漏洞


呼籲各位候選人
做人必須要謙卑
千萬不可以說出不是事實的事實
好比說北竿人或是外島"都認為必須"出一個縣長
如果只有一個人兩個人也算是?


我更期待的是不管哪個島有人選上縣長
只要是個好縣長 對於馬祖有幫助我都好


至於有人那麼想辦辯論會
何必要去強求別人呢?
自己來個政見發表會就好了
不然到時候辯論會是不是會變成攻訐會?
XXX你女兒怎樣怎樣
XXX你是不是怎樣怎樣
那不如不要辦
作者: 夢幻魚 < > 發表時間: 2009-11-19
我算是一個深綠的選民
原本我都打著只要是綠黨管他是誰我都可以投
反正不要把票給藍隊
但是連日來我看到你的發言
讓我真的覺得一點投給你的意願都沒有
在我看來你這篇的標題
根本沒話題找話題.....
有甚麼好提告.....一點都沒有毀謗的意味
唉.....真的是政治人...深怕沒人知道你的存在
換個方式吧!!
真的讓我也覺得,這些招是都是綠黨慣用的伎倆
作者: 余 揚 < > 發表時間: 2009-11-19
夢幻魚 wrote:我算是一個深綠的選民原本我都打著只要是綠黨管他是誰我都可以投反正不要把票給藍隊但是連日來我看到你的發言讓我真的覺得一點投給你的意願都沒有在我看來你這篇的標題根本沒話題找話題.....有甚麼好提告.....一點都沒有毀謗的意味唉.....真的是政治人...深怕沒人知道你的存在換個方式吧!!真的讓我也覺得,這些招是都是綠黨慣用的伎倆


夢幻魚哥哥:我怎麼看您都不像深綠的選民,因為深綠的選民用語不會跟您一樣,什麼是綠黨慣用的伎倆?什麼是綠黨這些招?沒有深綠的選民會如此用語,因為綠黨的選民不會稱自己為綠黨,所以小民女勸您別刻意抹綠我的能哥。

民主國家雖然有絕對的言論自由,但也規定言論自由不能無憑無據的毀謗,說陳財能 縣長候選人用台灣選舉的大絕招『走路工』,小民女覺得提告是正確的,不然每個人都無憑無據胡說八道,那社會現象不就陷入亂七八糟的謾罵。新心馬祖網友,姐姐覺得您現在,跟陳財能 縣長候選人道個歉,說聲對不起,請他原諒您的無心之過,我想陳財能 縣長候選人會原諒您的。真的,相信姐姐說的。
作者: admin < > 發表時間: 2009-11-20
2009-11-20 馬祖日報社論

網路發言莫失謹慎

 目前很多網路使用者的觀念需要修正,很多人認為網路是法律的化外之地,不必遵守傳統的法律。在日常生活上懂得循規蹈矩,但是在網路上因缺乏節制過濾體系,情緒易於激動,或者以為無法追蹤到自己,誤認為在網路上享有法律豁免權,這些錯誤想法使得很多人誤蹈法網而不自知.......

全文:
http://www.matsu-news.gov.tw/news_info.php?CMD=open&UID=107018
作者: 蚵刺海 < > 發表時間: 2009-11-20
雖然我看不出"新心馬祖"網友那篇發言中有哪裡算毀謗
但相信已經讓能哥哥心裡不舒服了吧
我認同余大姐的說法
只要"新心馬祖"肯在這裡說聲對不起
能哥哥一定會原諒你
不會執意一定要花4500登報道歉的

不然之前傷害到警察局局長的文章
最後也僅在此再發表一篇"本人讚譽及肯定,李局長勇於任事、維護官箴之積極作為!"做為收尾而沒有花4500登報道歉啊
而清白的警察局局長無辜的被捲入選戰遭流彈波及
到現在還有網友抓著這個話題不放
實在是........囧
作者: 夢幻魚 < > 發表時間: 2009-11-20
余 揚 wrote:

夢幻魚 wrote:我算是一個深綠的選民原本我都打著只要是綠黨管他是誰我都可以投反正不要把票給藍隊但是連日來我看到你的發言讓我真的覺得一點投給你的意願都沒有在我看來你這篇的標題根本沒話題找話題.....有甚麼好提告.....一點都沒有毀謗的意味唉.....真的是政治人...深怕沒人知道你的存在換個方式吧!!真的讓我也覺得,這些招是都是綠黨慣用的伎倆


夢幻魚哥哥:我怎麼看您都不像深綠的選民,因為深綠的選民用語不會跟您一樣,什麼是綠黨慣用的伎倆?什麼是綠黨這些招?沒有深綠的選民會如此用語,因為綠黨的選民不會稱自己為綠黨,所以小民女勸您別刻意抹綠我的能哥

民主國家雖然有絕對的言論自由,但也規定言論自由不能無憑無據的毀謗,說陳財能 縣長候選人用台灣選舉的大絕招『走路工』,小民女覺得提告是正確的,不然每個人都無憑無據胡說八道,那社會現象不就陷入亂七八糟的謾罵。新心馬祖網友,姐姐覺得您現在,跟陳財能 縣長候選人道個歉,說聲對不起,請他原諒您的無心之過,我想陳財能 縣長候選人會原諒您的。真的,相信姐姐說的。


這位看來不像道地台灣籍的妹妹
我猜因為你不是道地台灣籍所以你不覺得這是綠黨慣用的方法
我們家都是綠黨,我們家的人從不避諱如何被劃分
你沒看過新聞綠黨的支持者很多人也都不怕被點上顏色
所以我否認你說得那句綠黨不會說自己是綠黨的人
還是因為來到深藍的土地就得說自己不是綠的
我是不是綠黨姑且不論了,但我也決不是任一位候選人的支持者
我只是覺得看過那篇文章並沒毀謗的意味
我想我單純就事論事,
我也敢用我的生命發誓,在我有選票以來只要有綠黨參選
我一定把票投給綠黨,
等你做任何事都像我敢做敢當的時候再來下定論我是否是綠黨支持者
我倒是建議你跟你的能哥對不起,因為你跟他甚麼關係阿?不然怎是你的能哥= =你會讓支持能哥的人誤會喔!因為我想只有他老婆或女伴用這個措辭會比較恰當
另外,建議你,你不止藍綠分不清,連男女都不分清
記得去配付夠度數的眼鏡在來評斷,請叫我大姐謝謝你!
作者: 余 揚 < > 發表時間: 2009-11-20
夢幻魚 wrote:我倒是建議你跟你的能哥對不起,因為你跟他甚麼關係阿?不然怎是你的能哥= =你會讓支持能哥的人誤會喔!因為我想只有他老婆或女伴用這個措辭會比較恰當另外,建議你,你不止藍綠分不清,連男女都不分清記得去配付夠度數的眼鏡在來評斷,請叫我大姐謝謝你!


夢幻魚大姐姐:不是我視力有問題,是您沒告訴我性別,還有您的用詞像極了大男人,所以我才會叫您哥哥。『能哥』是我對尊敬的人一貫的稱呼,您別想太多,還有我不是台籍妹您怎麼會知道?小妹我是大陸籍馬祖新娘,有不一樣的地方嗎?
作者: 依弟 < > 發表時間: 2009-11-20
余 揚 wrote:
夢幻魚大姐姐:不是我視力有問題,是您沒告訴我性別,還有您的用詞像極了大男人,所以我才會叫您哥哥。『能哥』是我對尊敬的人一貫的稱呼,您別想太多,還有我不是台籍妹您怎麼會知道?小妹我是大陸籍馬祖新娘,有不一樣的地方嗎


有不一樣的地方嗎?
有的!每個人都不一樣!
是有不一樣的地方!
請勿妄自菲薄!
作者: 有夠噁心 < > 發表時間: 2009-11-20
為什麼遇到這種事的人總是您呢 ?
看到別人對您的不滿難道您不會檢視自己的名為嗎 ?

如果自己沒有這麼多的不是
那為什麼又會有這的多的批評與謾罵 ?
作者: 夢幻魚 < > 發表時間: 2009-11-21
余 揚 wrote:

夢幻魚大姐姐:不是我視力有問題,是您沒告訴我性別,還有您的用詞像極了大男人,所以我才會叫您哥哥。『能哥』是我對尊敬的人一貫的稱呼,您別想太多,還有我不是台籍妹您怎麼會知道?小妹我是大陸籍馬祖新娘,有不一樣的地方嗎?


我想真的多少有不同吧!
至少見解就很多不同的地方
還有就是來台時間不夠長,還沒完全了解台灣的文化
另外,相信你們部隊真的很厲害
因為連你跟我這麼微不足道的事,都能在短短幾個小時內有40~50個掌聲
真令我對你佩服.這是我們小小居民所沒有的能耐,建議你做多了會讓人覺得很假,因為時間太短了
看了一下你註冊的時間還真短,但你的文章跟掌聲真讓人訝異
我說你視力有問題,我想我說錯了,因為我發現你不止視力以問題連記憶跟理解力都有一丁點,你回去再看看我跟你發表的文章,我會說你用的措詞不當不是沒道理,你叫能哥我想不會有人說你尊敬出問題,你的文章裡是寫你的能哥.....你的ㄟ....怎能不叫人遐想呢?
最近某立委不是才有紅粉知己,你的措詞會讓能哥也有那一丁點陰影喔!
發言方式有分男女嗎?我看你發言也不像個女生,只憑你說小民女跟你PO的照片來認定,那可以建議站長下次註冊讓大家標出男女吧!
作者: 余 揚 < > 發表時間: 2009-11-21
夢幻魚大姐姐:您別生氣,火氣別那麼大,會容易變老的!我也許視力不好!錯把您當哥哥來稱呼,小妹在此跟大姐姐您道個歉。
您說我連記憶跟理解力都有一丁點.......!夢幻魚大姐姐您怎麼這麼棒,因為我老公也經常這麼講我,說我老愛亂講話,愛管閒事,謝謝您的提醒小妹我會改正的。
還有您別誤會人家跟能哥有什麼!說什麼最近某立委不是才有紅粉知己........,人家能哥是縣長候選人,又不是立委,才不會看上我這個鄉下來的灰姑娘,偷偷告訴您是我自己很喜歡她啦,大姐姐您可別告訴人家喔。
作者: 最高道德標準 < > 發表時間: 2009-11-23
絕對支持陳大縣長候選人提告
雖然實務判例這是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別說會不會判無罪,連檢察官會不會起訴都是問題
我也很好奇毀損名譽跟誹謗在法律上明明就是同一件事
為何財能兄要各講一次
更別說意圖使人不當選的構成要件完全不符合
但身為偉大的前民進黨黨員,豈能忘了民進黨精神
法條內容只是用來參考的,怎麼解釋當然我們說了算
反正就算不起訴,說聲「檢調瀆職」就好
因此就算檢察官不起訴
陳大縣長候選人一樣要堅持,聲請交付審判!
反正就算判敗訴,說聲「司法包庇」就好
這才是氣度!不能讓人看衰小!
候選人告老百姓,這才是我們對民進黨出身的候選人的期盼!
我也絕對相信財能兄所提的「維護言論自由不遺餘力」絕非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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