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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為什麼台灣鄉親不能回來投票 | |
作者: 小新 < > | 發表時間: 2009-11-14 |
有誰可以告訢我為什麼台灣鄉親不能回來投票 憲法不是保障人民有投票的權利嗎 為什麼有法律可以比憲法大 阻止人民的投票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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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nna < > | 發表時間: 2009-11-14 |
剛剛看了連結的報導 "連江地檢署檢察長林慶宗表示,依民國96年1月24日新修正的刑法第146條第2項規定,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說得很清楚了 [虛偽遷徙戶籍]且目的是[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才會要罰 不用擔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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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o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住在外國的華僑每次重大選舉都可以回來投票 ,這些人也沒常住台灣,為什麼華僑可以,獨獨馬祖人又是在國內卻不可以,難道我們馬祖人是次次等國民嗎? | |
作者: 依弟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kino wrote: 「國民分等」是自己分的,怨不得別人! [虛偽遷徙戶籍]且目的是[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才會要罰.......... 其實每一位投票的人,都是[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才會去投票! 檢察官也是[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才會去投票! 可惜沒人出來辦「檢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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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家國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kino: 馬祖由於人口數太少,任何遷移戶籍而產生的幽靈選票都將影響選舉結果,但華僑回台灣,由於人數比例甚低,並不會影響選舉結果。 如果檢調單位不制止幽靈人口(因遷戶籍而產生的選民),那麼不但馬祖的村長、鄉代、縣議員選舉,就連縣長、立委選舉都將被財團所「採購」,因為任何一個財團要遷幾千個人口是輕而易舉的事。 本人戶口在東引,卻沒有長住東引,但每次都返鄉投票,都沒事,因為我的戶籍設在東引開始,從未遷出再遷入,沒有遷徙過,就不會被認定為幽靈人口。因此,設籍馬祖從未遷出再遷入的鄉親,可以放心回來投票。至於戶口已經遷出而長住台灣的鄉親,請不要再將戶籍遷回馬祖投票,影響投票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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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新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exnna wrote: 不是說憲法在法律之上嗎 憲法都有保障人民基本投票自由 這條修正刑法又限制人民基本投票自由 不知道有沒有違憲 都沒有人向大法官釋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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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鼠一隻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你麻幫幫忙,海外華僑回來投票還有政黨或政府機票補助或免費招待。馬祖旅台居民沒有比照辦理已經是吃悶虧了,哪有這樣的道理,我建議檢察官在投票前幾天就將馬祖連外交通封鎖,只出不進,那就能杜絕旅台居民返鄉投票~~~莊孝維~~ | |
作者: 一竊為了愛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選民不能遷戶口 候選人就可以遷??這什麼道理?? 不管戶口在那 遷戶口的人會變兩票出來??可以蓋兩個章?? 這些人不准投票的話 那它們的選舉權在那 應該自動放棄?? 既然都有規定那些人投票要抓 那就不要發給他們阿 胡亂發下去 是在引誘犯罪嗎?? 不是每個人都那麼懂法律 這樣不是嚇的有些本來可以投的人都不敢去投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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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劉家國 < > | 發表時間: 2009-11-15 |
一竊為了愛: 候選人戶口遷入參選,需要繳保證金,如果未達一定票數,保證金沒收。並且,關鍵在於候選人遷入一個人的戶口,不會影響選舉結果。如果財團遷入三、四千的戶口進入馬祖,那麼縣長和立委都是該財團的囊中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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